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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5-31

[扬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解读: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资金来源于2025年至2027年专项激励基金,上限为16,322.09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持有股票数量不超过342.11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3%,购买价格为47.71元/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为36个月。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公司骨干,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委员会监督日常管理并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实施此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025-05-31

[扬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解读: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讨论分析。 会议确认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拟定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在推出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况。 该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扬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解读: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资金来源于2025年至2027年专项激励基金,上限为16,322.09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持有股票数量不超过342.11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3%。购买价格为47.71元/股。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公司骨干,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为36个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实施。持有人会议是最高管理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2025-05-31

[扬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变更公司GDR存托人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GDR存托人的公告。原GDR存托人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变更后为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鉴于公司发展需要,经与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于2023年4月12日签署的《Regulation S Deposit Agreement》,并就终止协议的手续办理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GDR存托人变更为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新存托人将与公司签署新存托协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次变更GDR存托人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具备GDR存托人的业务资质,本次变更GDR存托人不会对公司GDR业务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新旧存托人的切换尚待履行相关程序,因此完成切换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新旧存托人完成切换前,原存托人将继续承担其既定的职责。特此公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扬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解读: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制订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推出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询员工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强制参与情形。拟定持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有利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规定。特此说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扬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扬杰科技”)实施“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扬杰科技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300373。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公司骨干,总计不超过500人。资金来源于公司2025年至2027年的专项激励基金,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拟持有公司股票不超过342.11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3%。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计划草案,非关联董事和监事参与了表决。公司还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法律意见书。截至目前,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确认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5-05-31

[扬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解读: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该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资金来源于2025年至2027年专项激励基金,上限为16,322.09万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持有不超过342.11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3%,购买价格为47.71元/股。 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为36个月。解锁条件包括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将影响最终归属数量。持有人会议是最高管理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负责监督计划执行、行使股东权利等。 存续期内,持有人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担保等。特定情况下,如持有人触犯法律或违反职业道德,管理委员会有权收回其权益。计划终止时,管理委员会将对资产进行清算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配。

2025-05-31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解读: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和记录,董事会设有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包含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会议案需充分讨论后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宣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5-31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5-034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立新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22项制度,其中议案4.01-4.10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ST佳沃|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绍鹏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同意控股股东佳沃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联想控股重新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代替此前出具的承诺函。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 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全文及其摘要。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董事陈绍鹏、周庆彤及吴宣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2025-05-31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5-03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赵云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及未来规划进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ST佳沃|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晨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四个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重新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维护股东权益,佳沃集团和联想控股重新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替代之前版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5-05-31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5-032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18日10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2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一天的9:15-15:00。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包括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以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1、2、3、4已于2025年5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次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2,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需持相应证件办理参会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公司地址为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16号芯朋大厦,联系人孙朝霞,电话0510-85217718。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025-05-31

[林洋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解读: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666号一楼多功能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会议将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7.42亿元,同比下降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3亿元,同比下降27.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3亿元,同比增长185.19%。公司将继续深化智能、储能、新能源战略布局,推进海内外业务拓展。

2025-05-31

[扬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路68号公司5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萍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草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层和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审议结果为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徐萍女士、华伟女士因参与持股计划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无法形成决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审议结果同样为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徐萍女士、华伟女士回避表决,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05-31

[黄山旅游|公告解读]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旅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章德辉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六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0人,代表股份数330,936,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5.3723%。审议通过的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关于2024年度公司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05-31

[*ST佳沃|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双营路甲6号院北苑大酒店会议室,时间为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报告、交易定价、保密措施等内容。所有议案均须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00-17:00,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58号航空科技大厦10层。参会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联系人吴爽、温馨,联系电话0993-2087700,电子邮箱joyviofood@joyviofood.com。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025-05-31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包括: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法定代表人职权;新增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的规定;调整股份发行、收购本公司股份、对外担保、交易等条款;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规则;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等内容。此外,公司对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承诺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其中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特此公告。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2025-05-31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意见

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阅李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李风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李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与会委员签字:胡义东时龙兴张立新。

2025-05-31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风)

解读:本人李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况。 四、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七、本人已经通过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八、本人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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