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31 |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解读: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此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以连任。主要职责权限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协调内外审计沟通、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控制度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须提前三天送达。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5-31 |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解读: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担保指公司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反担保。对外担保决策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下需股东会2/3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设立多层审核制度,财务部负责初审及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及审批程序。公司提供担保需签订书面合同,财务部负责跟踪监督被担保人经营和财务情况,确保持续风险控制。公司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5-31 |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5月) 解读: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旨在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程序,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选任程序包括交流研究需求、搜寻人选、搜集背景资料、征求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步骤。会议不定期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2025-05-31 |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5月) 解读: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公司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不得以新闻发布等形式替代公告义务。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等,需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资产减值、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应及时披露。公司应建立内部保密制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的档案管理。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追究相关责任。 |
2025-05-31 |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解读: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需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即期和长远利益。公司税后利润按顺序分配: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再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利润。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增加注册资本。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特殊情况可采用股票分红。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审议,最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应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如需调整,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占用资金。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5-31 |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对芯朋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涉及“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及电驱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苏州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原因包括减少软硬件等资产投资、降低外购IP依赖,转而加大自研规模和提高自研水平。具体调整包括减少软硬件设备及IP购置金额,增加研发费用。调整后的总投资额保持不变。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发表同意意见,认为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5-31 | [*ST佳沃|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针对Australis Seafoods S.A. 2025年至2029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增长趋势,回复指出,宏观经济方面,2024年全球经济增长缓慢,2025年预计展现较强韧性。行业现状方面,全球三文鱼需求平稳且长期增长,但供给受限,价格预计维持高位。Australis 2022年至2024年经营数据显示,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降,主要受成本上升及产销量下降影响。未来 Australis将继续执行合规生产计划,预计2025年、2026年产销量维持低位,2027年起逐渐恢复。营业收入预测基于销售量和单价,营业成本预测考虑饲料成本下降等因素。预测期毛利率与历史数据差异主要源于产量恢复、售价支撑和单位成本下降。此外,评估未考虑佳沃臻诚部分抵押、担保、未决诉讼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因其无法确认为预计负债,符合评估准则要求。中介机构认为上述预测合理。 |
2025-05-31 | [*ST佳沃|公告解读]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解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重组涉及佳沃食品向佳沃品鲜出售所持佳沃臻诚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元。佳沃臻诚100%股权评估值为-5,475.16万元。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交易对方享有或承担。
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重组完成后,佳沃食品将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青岛国星从事狭鳕鱼、北极甜虾等海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业务。上市公司2024年末资产总额减少94.05%,负债总额减少99.2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163.68%。2024年度营业收入减少73.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上升104.78%。
佳沃集团和联想控股出具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规范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产定价公允,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 |
2025-05-31 | [*ST佳沃|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解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作出回复。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关于商事仲裁的最新进展及佳沃臻诚主要财务数据,说明交割后安排的合理性及可执行性。商事仲裁涉及佳沃臻诚下属子公司Food与Australis前股东之间的纠纷,仲裁程序已进入最后阶段,预计2025年下半年作出裁决。若胜诉,Food将触发无偿让渡机制。二是佳沃臻诚近两年财务数据显示持续亏损,净资产及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偿债能力较弱。三是交割后安排不影响交易定价公允性,上市公司不承担对价,属于单方面获利行为。四是关于Australis可能导致行政处罚或损失的情况,涉及环境许可、渔业监管等违规行为,公司已采取措施应对。交易双方约定交割日后相关风险由交易对方及佳沃臻诚承担,不会对本次交易及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
2025-05-31 | [*ST佳沃|公告解读]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解读: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重组的问询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佳沃食品拟以1元价格向关联方佳沃品鲜出售佳沃臻诚100%股权,佳沃臻诚评估价值为-5475.16万元。出售的具体会计处理、合规性及其对合并财务报表、个别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详细说明。
Australis Seafoods S.A. 2025年至2029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预测依据及合理性,结合宏观经济、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Australis经营业绩及发展趋势、相关业务季节性特征等信息进行了披露。
佳沃臻诚部分抵押、担保、未决诉讼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值,以及这些事项对交易履行及公司潜在影响进行了说明。
截至2025年3月31日,佳沃食品为佳沃臻诚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24702.81万美元的借款提供担保,需在交割前解除担保义务,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进行了说明。
佳沃臻诚及其下属子公司与Australis前股东之间的未决商事仲裁胜诉并获得赔偿的前提下,佳沃品鲜同意在交割后五年内履行股利分配及对外转让溢价无偿让渡义务,具体安排进行了说明。
为避免同业竞争,佳沃品鲜拟委托佳沃食品经营佳沃臻诚,委托经营管理费为每年150万元(含税),具体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佳沃臻诚境外控股子公司Australis存在可能导致行政处罚或损失的情况,具体违规行为及风险进行了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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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 | [*ST佳沃|公告解读]标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 解读: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问询函之回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问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佳沃食品拟向关联方佳沃品鲜出售持有的佳沃臻诚100%股权,交易定价为1元,评估价值为-5475.1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母公司单体层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合并报表层面丧失控制权时需终止确认佳沃臻诚的资产、负债及少数股东权益,并将处置价款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均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同一方控制,且上市公司明显单方面获益,故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具体会计处理包括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资本公积等。假设交易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合并报表层面净资产增加9.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增加7.25亿元,个别报表层面净资产增加1元。会计师认为,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
2025-05-31 | [*ST佳沃|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解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佳沃食品拟向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相关规定,佳沃食品董事会对首次披露《佳沃食品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日前6个月内(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交易标的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前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是否进行交易进行了自查。根据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报告,上述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佳沃食品股票的情况。本所律师认为,自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核查意见正本肆份,经本所盖章及本所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5年5月30日。 |
2025-05-31 | [*ST佳沃|公告解读]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沃食品”或“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规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佳沃食品拟向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或主要负责人、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或主要负责人、标的公司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自查期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和明细清单,以及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内,相关主体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前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均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30日。 |
2025-05-31 | [*ST龙宇|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 解读: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证券代码603003,证券简称退市龙宇,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公司提醒投资者及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将于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在退市整理期前10个交易日内每5个交易日发布1次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1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5-31 | [*ST龙宇|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解读: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003,证券简称:*ST龙宇)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因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0日,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退市整理期间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将被摘牌并终止上市。
公司需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办理相关事宜。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25楼,电话:021-58300945,电子邮箱:ir@lonyerdata.com。
公司提醒投资者及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相关业务,并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
2025-05-31 | [*ST鹏博|公告解读]标题:鹏博士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鹏博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终止上市进入退市整理期,A股复牌,复牌日为2025年6月10日。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为2025年6月10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退市整理期A股简称为退市鹏博。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已交易0个交易日,剩余15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特别提示: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等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
2025-05-31 | [*ST鹏博|公告解读]标题:鹏博士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ST鹏博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120号),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为ST鹏博,证券代码为600804。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0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因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终止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等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
2025-05-31 | [芯朋微|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5月) 解读: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募集资金需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募集资金安全,防止擅自改变用途。募投项目搁置超过一年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公司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每年出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和鉴证报告。 |
2025-05-31 | [上海临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解读: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参与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泰君安临港创新产业园REIT”)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资产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11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正式受理。近日,国泰君安资管收到上交所无异议函,对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变更及扩募份额上市和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事项无异议。2025年5月30日,国泰君安资管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准予变更注册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合同期限为43年。国泰君安资管需按相关法规要求履行基金合同修改、扩募、信息披露、客户服务等职责,确保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参与此次扩募将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融资模式变革及运营管理机制创新,增强公司资产运营服务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5-31 | [*ST佳沃|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解读: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68)因桃源县湘晖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桃源湘晖)未按承诺补偿公司3000万元投资本金,向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0年11月12日获受理。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由于桃源湘晖未能履行判决,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开福区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
2023年5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陆续收到桃源湘晖支付的八笔和解款共计1600万元。2024年9月25日,公司未收到第九笔和解款368.54万元,遂申请恢复执行。期间,公司收到部分和解款168.54万元。2025年4月22日,公司收到桃源湘晖支付的100万元,继续推进强制执行程序。2025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最后一笔和解款本金100万元,不再追偿迟延履行利息,《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强制执行案件结案。公司表示本次收讫不影响重大经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