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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06

[华盛锂电|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华盛锂电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核查。华盛锂电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0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1,00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481.37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18.64万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56,556,5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5.46%,股东数量为9名。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10股转增4.5股的方案,公司总股本增至15,950.00万股。各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偕林)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偕林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此职务,并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声明指出,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此外,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 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被提名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的禁入措施或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也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如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363.015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2路软件园2栋6楼。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及产品开发、销售,增值电信业务。 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总数为67363.0150万股。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非特定情形如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内容。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此外,章程还包括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规定。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合法性、公允性和合理性,保障股东和公司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涵盖资产买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管理合同、赠与、重组、研发项目转移、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劳务提供等。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股5%以上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家庭成员等。 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部分需重新审议。公司应披露关联交易详情,包括交易概述、定价依据、协议内容等。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负责监督关联交易,确保交易透明、公正。制度自2025年7月起生效。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解读: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实施细则。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和被考评人员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相关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定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公司需制定详细使用计划,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按承诺计划实施,若出现重大变化应及时报告并公告。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董事和高管应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和鉴证,确保合规性。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该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并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审计进展并解决发现的问题,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议,提交董事会审核,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和续聘或改聘决议向董事会汇报。制度强调,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确保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核查财务报告并审慎发表专业意见。此外,审计委员会还需关注财务报告的保密情况,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公司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各方沟通,确保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确保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股东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部负责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并定期报告审计进展和发现的问题。审计部拥有检查文件、监督整改、参与重大决策等权限。制度还规定了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流程,包括对内部控制、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和信息披露事务的审计要求。审计部需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按程序执行,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此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和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规则明确了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未能按时召开需报告深圳证监局和深交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确认、召开、表决、决议和公告等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会议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强调了股东会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需在年度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责任,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及财务总监应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必要时安排实地考察。财务和审计部门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独立董事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内容,并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若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在年报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沟通,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并接受事后监管。制度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具体情形,以及出现泄密或市场传闻时的披露要求。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董事长最终审批。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严格保密,相关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公司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制度有效执行。该制度自2025年7月起生效。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调动董事及高管的积极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薪酬管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监督执行。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非独立董事按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础薪金和绩效奖金组成,基础薪金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年度业绩、重点任务和组织管理情况确定,年度结束后统一发放。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费用。薪酬调整与激励措施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7-06

[中环海陆|公告解读]标题: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水平,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细则明确了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管理职能,规定了其聘任与解聘程序,并强调了其法律约束力。 公司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和董事会秘书1名。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并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等。 总经理的职权包括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及聘用解聘等。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交易事项,权限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关数据的3%以下。 公司经营管理层需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情况,遇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事件时应及时报告。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4日。

2025-07-06

[中环海陆|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解读: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需每年不少于十五天到公司现场了解情况。 任职资格方面,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中国证监会最低限定,占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但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应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述职报告,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披露。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该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2025-07-06

[中环海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转股价格为31.76元/股,转股期限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8年8月11日。自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7月4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9,202,858.49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包销。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3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转股价格调整情况:“中陆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1.80元/股,2023年6月28日,因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调整为31.76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的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和相关人员,以及涉及信息报送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制度明确,“信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信息。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内容。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未公开信息。因特殊情况确需提供的,应将接收方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履行审批程序,并要求对方签署保密承诺函。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信息泄露,外部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违反规定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内部违反者也将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应通过多渠道、多平台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公司需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并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制度,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信息透明和公平披露。公司应避免在特定时期接受投资者调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特定对象接待需签署承诺书,确保信息保密。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应及时编制并披露活动记录表,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提名景晓军、沈智杰、林飞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闵锐、王偕林、吴志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景晓军、林飞于2025年6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最终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除此之外,景晓军和林飞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认为景晓军和林飞对前述监管事项高度重视并已加强学习,选举其担任第六届非独立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书

解读:本人吴志明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承诺人吴志明于2025年7月1日做出此承诺。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闵锐)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闵锐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此职务。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诚信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声明确认闵锐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不存在与提名人有利害关系的情况。闵锐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闵锐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及其他多项法规。 闵锐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闵锐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禁入措施或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闵锐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不超过六年,且在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数量不超过三家。 提名人承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的情形,将督促闵锐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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