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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06

[中环海陆|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解读: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条增加了对公司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第十条明确了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十条细化了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和限制;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调整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和短线交易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增加了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调整了股东会的职权范围;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四条修改了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的规定;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二条调整了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七条完善了股东会提案和董事选举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至第一百一十二条修订了董事会的构成和职权;第一百五十七条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第一百八十条至第一百八十五条调整了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更新了释义条款。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和分、子公司。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募集资金变更、业绩预告、利润分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证券发行、承诺事项、重大风险情形、公司重大变化等。发生重要事项时,责任人需提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相关材料。公司实行实时报告制度,责任人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书面报告重要事项,并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责任人还需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公平、公正、公开及真实、完整、准确,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方。 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强调及时、公平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报告、公告义务。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分别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2个月和1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况下也需审计。公司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时,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和范围的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签订、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外部条件变化等。公司应在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还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进行调查和澄清。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提前指定或干预选聘过程。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社会声誉。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选聘过程并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价。选聘过程中需考虑审计费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如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安排难以保障年报披露等。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07-06

[ST任子行|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解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保证其合法有效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细则明确了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此外,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2025-07-06

[中环海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董事、副总经理离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解读: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丁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丁勇先生的离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截至公告披露日,丁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丁勇先生在任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鑫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黄鑫先生现任公司质检部部长,具备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黄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6日。

2025-07-06

[湖南白银|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金贵牌银锭荣获2025年度全国用户最喜爱品牌称号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43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贵牌银锭荣获2025年度全国用户最喜爱品牌称号的公告。近日,湖南白银生产的“金贵”牌银锭荣获第二十二届全国白银订货会暨2025年稀贵金属产业大会颁布的“2025年度全国用户最喜爱品牌”称号。公司一直专注白银主业,拥有国内领先的白银清洁冶炼、综合回收及精深加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06件,公司生产的“金贵”牌银锭质量稳定在国家1#银标准,属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品牌,同时被列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合格白银交割品牌目录。公司本次获得“2025年度全国用户最喜爱品牌”称号,有利于提升公司白银产品的知名度,有利于公司白银产品畅销国内外贵金属市场。公司将坚定不移聚焦白银主业及未来发展战略,争取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2025-07-06

[奥飞数据|公告解读]标题: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解读: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显示,公司2024年度注册资本为97,753.4799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和其他互联网综合服务,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总部办公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采用企业会计准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4,819,767.10元,营业成本1,593,363,631.74元。公司主要税种包括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率分别为4.3%至25%、6%至13%、5%至7%等。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125,954,962.56元,所得税费用为-1,309,760.69元。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5,025,123.56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98,013,422.86元。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9,853,260.90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19,926,346.00元。公司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9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3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6,280,643,398.42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062,193,687.03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商誉账面价值为179,555,171.98元,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23,179,305.20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2,338,135,898.42元,应付债券账面价值为377,829,798.41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32,740,523.79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29,919,796.65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70,580,151.28元,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289,290,930.97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76,503,234.0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224,836,869.20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应付职工薪酬为11,098,062.91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应付账款为1,015,713,354.94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短期借款为1,482,061,529.46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租赁负债为291,923,029.70元。

2025-07-06

[晨化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解读: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扬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0001410496687,名称为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位于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231号,法定代表人为于子洲,注册资本为21500.798万元整,成立日期为1995年5月12日。经营范围涵盖甲基膦酸二甲酯、乙基膦酸二乙酯、三(β-氯乙基)磷酸酯、三(β-氯丙基)磷酸酯、聚氨酯粘合剂、汽车门窗胶、多用粘结胶的研制、生产和销售(限本公司自产产品)。此外还涉及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精细化工产品、建筑化工产品、建筑密封胶、烷基糖苷及其制品的加工和销售,以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特此公告。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07-06

[金帝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购置土地及厂房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购置土地及厂房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含全部剩余超募资金约9726万元及自有资金补足)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南金海慧投资有限公司对金源(山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金源科技使用上述资金及自有资金参与竞拍经营所租赁使用的土地、厂房及支付相关税费。近日,金海慧和金源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金源科技已竞得其经营所租赁的土地、厂房,与山东正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资产转让方签署了《公司资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最终成交价为117083003.95元。合同约定自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不动产证过户手续的办理工作,不动产证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2025-07-06

[诺力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诺力股份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解读: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日进行了投资者调研电话会议,参与单位包括平安资管、领骥资本等多家机构。会议由金婉怡(证券事务代表)和戴文斌接待。 主要内容包括:1、诺力自2015年开始与上海交大研究人员共同成立上海诺力,专注于生产和销售叉式AGV,产品涵盖托举式AGV和叉式AGV,主要用于生产环节的物料搬运。2、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是从传统手动搬运车逐步升级至新能源车辆,并进一步拓展到具身智能机器人,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3、公司海外产能布局方面,2013年在马来西亚建厂,2019年在越南建厂,目前在建的五期工厂位于湖州长兴,规划总产能为5万辆大车,一期3万辆产能预计今年四季度竣工,将建成智能化工厂以提升生产效率。4、公司认为具身智能物流机器人是未来发展方向,已聘请机器人专家并与浙江大学机器人研究院合作,致力于占据下一代产品先机。

2025-07-06

[英诺特|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近期获得资质情况的自愿披露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近期新取得一项产品资质,具体情况为:产品名称为Innovita Flu A/B Antigen Rapid Test(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注册证号为K250398,发证日期为2025年7月3日,有效期为长期。 上述资质的取得,拓宽了公司产品业务线的种类,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提醒,上述产品的实际销售受到市场需求、市场竞争以及公司市场推广效果等多种因素影响,利润贡献具有不确定性,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2025-07-06

[弘信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增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解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19号公司1#楼4F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并收到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7.45%股份,符合提案资格。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登记方式包括现场、信函或传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15:00。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025-07-06

[聚合顺|公告解读]标题: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解读: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14日下午13:30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一楼会议室。会议将审议两个议案:一是关于调整及优化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议案,二是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一涉及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调整为“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从58,288.72万元调整至28,118.92万元,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2月延长至2026年12月。调整原因包括公司自建尼龙6切片产能增加,以及市场对共聚尼龙、改性尼龙和尼龙66的需求增长。新项目计划建设年产5.08万吨尼龙新材料,涵盖尼龙6共聚切片、尼龙66切片等产品。 议案二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修订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议还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2025-07-06

[华润双鹤|公告解读]标题:华润双鹤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 2025-059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371元。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0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1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6日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5408349.66元(含税)。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有限制性股票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扣税说明方面,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为0%到20%不等。对于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339元。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同样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0.371元。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公司证券与法务部,联系电话010-64398086。特此公告。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2025-07-06

[键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60,650,700股,扣除回购股份147,914股,以60,502,786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075,417.9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香港市场投资者,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人民币0.1500元。咨询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10-82893760。特此公告。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2025-07-06

[道通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道通科技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解读: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业绩预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预计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5500 万元至 48500 万元,同比增长 57 32% 至 67 69%。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6000 万元至 49000 万元,同比增长 19 00% 至 26 76%。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 47000 万元至 50800 万元,同比增长 62 51% 至 75 65%。业绩变化主要原因包括:持续推进“全面拥抱 AI”战略,AI 数字维修应用上市,销售量价同步提升;AI 数智能源持续突破,单季度实现盈利;AI 机器人生态伙伴全面深入合作;全面 AI,降本提效。风险提示:本次预计业绩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本预告所载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025-07-06

[润建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全部解除质押的公告

解读: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李建国先生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李建国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4,1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4%,质押起始日为2024年8月6日,解除质押日为2025年7月3日,质权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建国先生及其控制的徐州弘泽元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李建国持股数量83,775,037股,持股比例29.4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弘泽元天持股数量52,103,829股,持股比例18.34%,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合计持股135,878,866股,持股比例47.83%,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控股股东李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弘泽元天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标记的情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不存在到期的质押股份,主要还款资金来源为公司分红及投资收益,资金偿付能力良好。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备查文件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2025-07-06

[动力源|公告解读]标题:动力源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5-06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副总经理李传平持有公司股份11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1%,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所得;副总经理高洪卓持有公司股份299,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88%,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及配股取得。因个人资金需求,李传平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5%;高洪卓拟减持不超过74,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公司于近日收到高洪卓、李传平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及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7日。

2025-07-06

[键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差异化权益分派申请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的股份数量为147,914股。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总股本为60,650,7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数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60,502,786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075,417.9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绝对值为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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