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 [华大智造|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此外,由于公司2024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1.22%,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要求,30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318.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总计作废337.15万股。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公告相关决议,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法律意见书仅基于中国现行法律发表意见,不对标的股票价值、授予价格等非法律事项发表意见。 |
2025-07-08 | [京源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总股本165,897,88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289,038股后为163,608,84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541,327.2元(含税),合计拟转增65,443,53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31,341,425股。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4078%,小于1%,对公司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7-08 | [永新光学|公告解读]标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了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曹袁丽萍将其持有的群兴公司25.00%股权暨4股股份以1美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曹志欣。转让完成后,曹志欣将合计持有群兴公司50.00%股权,曹袁丽萍不再持有群兴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曹其东、曹袁丽萍及曹志欣变更为曹其东、曹志欣。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永新光电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曹志欣及其父母曹其东、曹袁丽萍分别直接持有群兴公司25.00%、50.00%和25.00%的股权,群兴公司通过永新光电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2,217,2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9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曹志欣直接持有群兴公司50.00%的股权,其父曹其东直接持有群兴公司50.00%的股权,曹袁丽萍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曹志欣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资产重组、调整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修改公司章程、重大员工调整、分红政策调整等计划。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新增关联交易。财通证券认为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2025-07-08 | [焦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发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对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进行核查。
根据报告,焦点科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首次授权日为2025年7月8日,首次授予数量为1,228.15万份,行权价格为29.04元/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共1,145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黄良发、顾军、迟梦洁、成俊杰等高管分别获授30万份、25万份、25万份和20万份股票期权,其余1,141名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共获授1,128.15万份。
此外,报告指出,由于8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职务变更,首次授予对象由1,153人调整为1,145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232.40万份调整为1,228.15万份,预留部分由300万份调整为304.25万份。公司董事会确认,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7月8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
2025-07-08 | [焦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该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7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53人调整为1,145人,首次授予部分由1,232.40万份调整为1,228.1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由300.00万份调整为304.25万份。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首次授权日为2025年7月8日,授予对象共1,145人,行权价格为29.04元/股,授予数量为1,228.15万份。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08 | [华电新能|公告解读]标题:华电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解读: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496894421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约12.13%,发行价格为3.18元/股。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48447210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网下发行数量为1739130607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453415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56373573%。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3.18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确保于2025年7月9日16:00前到账。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7月9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
2025-07-08 | [兆威机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7000份。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包括: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8月8日至8月17日,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9月26日,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2025年5月19日,年度股东会再次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是激励对象汤乐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7月8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实施。特此公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
2025-07-08 | [华大智造|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也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具体而言,1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8万股作废失效。此外,由于公司2024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1.22%,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30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318.35万股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7.15万股。公司表示,本次作废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监事会和律师均认为本次作废符合相关规定。特此公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
2025-07-08 | [焦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解读: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如下: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黄良发获授30万份,占首次授权日股本总额0.09%;董事、财务总监顾军及董事、董事会秘书迟梦洁各获授25万份,占比均为0.08%;高级副总裁成俊杰获授20万份,占比0.06%。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共1141人获授1128.15万份,占首次授权日股本总额3.56%。预留部分为304.25万份,占首次授权日股本总额0.96%。总计1532.4万份,占首次授权日股本总额4.83%。
获授股票期权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包恒、包松、包旭、蔡鹰等核心管理人员;刘俊(MIC销售部)、刘俊超、刘凯等技术(业务)骨干。详细名单列出了超过1141名员工的具体名字和职位,部分人员存在重名情况,已标注具体业务部门以区分相关人员。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9日。 |
2025-07-08 | [焦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解读: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此前,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4月30日至5月12日,公司公示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未收到异议。5月20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此次调整中,由于8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条件,1名激励对象职务变更导致激励份额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53人调整为1145人,首次授予部分由1232.40万份调整为1228.1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由300.00万份调整为304.25万份,预留比例未超2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调整合法有效且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08 | [焦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焦点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解读: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董事会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授权日的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除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激励份额调整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25年7月8日,并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4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228.15万份。 |
2025-07-08 | [焦点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5年7月8日,授予数量为1228.15万份,行权价格为29.04元/份。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共1145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和60%,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50%和0%。公司预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总额为25103.35万元,将在2025年至2028年间分期确认成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法律顾问均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 |
2025-07-08 | [京源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京源转债将于2025年7月14日停牌,2025年7月15日复牌。调整前转股价格:9.79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6.9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7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5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1+n)。本次差异化分派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479元/股,转增股本率约为0.3945。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除权除息日2025年7月15日开始生效。京源转债于2025年7月8日停止转股,2025年7月15日起恢复转股。投资者如需了解京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513-85332929,联系邮箱:suhaijuan@jsjyep.com。特此公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
2025-07-08 | [泰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泰坦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坦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1、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债券代码:127096 2、回售价格:100.478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 4、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5、回售金额:0元(含息、税)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泰坦转债回售的公告及提示性公告,提示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泰坦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申报期结束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未回售的“泰坦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特此公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
2025-07-08 | [武商集团|公告解读]标题: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5年度付息公告 解读:为保证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期债券基本情况包括,发行人是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名称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23武商MTN001,代码102381720,发行总额为人民币玖亿肆仟万元,起息日为2023年7月19日,到期兑付日为2026年7月19日,发行期限为3年,本计息期债券利率为3.3%,付息日为2025年7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付息办法方面,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本次兑付相关机构包括,发行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朱怿,联系电话027-85714165;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吴思怡,联系电话010-81012556;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清算部,联系人发行岗,联系方式021-23198888。特此公告。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
2025-07-08 | [聚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聚辰股份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且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且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69.59元/股,转让股票数量为1,980,000股。转让方包括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登矽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望矽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建矽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发矽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例由5.16%减少至3.91%,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且其所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受让方包括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机构投资者。组织券商收到有效报价21份,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69.5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98万股。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5-07-08 | [聚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聚辰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登矽全、望矽高、建矽展和发矽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住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或增加。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8,167,129股,占总股本5.16%。变动后,持有6,187,129股,占总股本3.91%。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因激励计划股份归属,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5%;2024年8月20日,因回购股份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05%;2025年7月8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980,000股,占总股本1.25%。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均不存在权利限制。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增减持股份。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权益的情况。 |
2025-07-08 | [中新赛克|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股东南京市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15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24%)。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告知函,南京众诀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7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83%)。公司董事总经理凌东胜先生与南京众诀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南京众诀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为:减持前持有股份1077900股,持股比例0.6313%,减持后持有股份995400股,持股比例0.5830%。南京众诀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备查文件为股东出具的告知函。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
2025-07-08 | [哈尔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解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不超过12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欧阳波先生累计增持250,000股,增持金额1815000元,持股增至14,09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2%;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23,874,485股,占总股本48.02%。增持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综合考虑股票内在价值和市场价格走势。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变化或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无法继续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08 | [硕贝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解读: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主要内容如下: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50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25641股至1538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至0.33%,具体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明确的减持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