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 [唯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2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42个月(含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93,6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24,80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25,256,49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579,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7,677,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庄辉阳、王燕,分别持有54,000,000股和2,900,000股。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2025-07-08 | [开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到期兑付暨摘牌并拟解除剩余标的股票质押的公告 解读: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控股”)于2022年7月7日发行了“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2开山EB”,债券代码“117196”,实际发行规模5亿元,债券期限3年(2022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6日)。开山控股已于2025年7月7日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为本次债券发行需要和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开山控股累计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5,000,000股进行了质押,存放于设立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鉴于开山控股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开山控股将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22开山EB”解除质押手续,将“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持有的剩余股份81,559,375股(换股期间因换股自动解除质押共计3,440,625股)解除质押后划转至开山控股自有证券账户。公司将关注前述股份解除质押的完成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08 | [乔锋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603 证券简称:乔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6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股东共5名,持股总数为16,6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5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3名,持股总数10,570,000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542,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6.25%;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为2名,总持股数6,038,000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038,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5.0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0,7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6,6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1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 |
2025-07-08 | [南京聚隆|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聚隆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聚隆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1、债券代码:123209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2、转股期限:2024年2月1日至2029年7月25日止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 4、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条款的规定,自2025年7月10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特此公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条款的规定如下: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
2025-07-08 | [联得装备|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联得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23038 证券简称:联得转债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得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自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联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3.58元/股)的130%(即30.654元/股)。若在未来触发“联得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4日止。转股价格已多次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23.58元/股,于2025年6月4日生效。 若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联得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
2025-07-08 | [华中数控|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5-072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198,696,9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1,986,969.06元(含税)。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4日。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联系人:王琼,咨询电话:027-87180605。备查文件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等。特此公告。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
2025-07-08 | [华测导航|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解读: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27.37%至33.34%,盈利区间为32,000万元至33,5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8.93%至46.04%,盈利区间为29,300万元至30,800万元。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坚持全球化、打爆品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行业应用,地理空间信息、机器人与自动驾驶等相关业务领域快速发展,海外市场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此外,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竞争力。报告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带来股份支付费用约为2,200万元,已计入本报告期损益。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影响约为2,7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数据将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
2025-07-08 | [怡合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解读: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5-031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至7月7日,公示方式为公司内部钉钉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核查方式包括核查激励对象名单、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等资料。
核查意见指出,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2025-07-08 | [汉威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4日以邮件或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锋先生列席。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续贷担保的议案》,控股子公司嘉园环保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续贷,公司同意为嘉园环保该笔续贷提供不超过28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续贷担保的公告》。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8日。 |
2025-07-08 | [芒果超媒|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413 证券简称:芒果超媒 公告编号:2025-027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6月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870,720,8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411,558,579.30元。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6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咨询机构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咨询联系人周勇、黄建庸,咨询电话0731-82967188,邮件mangocm@mangocm.com。备查文件包括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等。特此公告。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
2025-07-08 | [怡合达|公告解读]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解读: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5-032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7日,公示方式为公司内部钉钉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特此公告。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8日。 |
2025-07-08 | [移远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高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且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实施该制度,确保子公司或受控企业遵守。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申请、审批、执行流程,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专项报告,并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督导和审计工作。 |
2025-07-08 | [旷达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指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563%,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包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多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并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异议。2024年7月12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2025年6月27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6.35%,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减少至9895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加至1460943682股。 |
2025-07-08 | [移远通信|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解读: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专业会计人士,成员任期不超过三年,连选可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审计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和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可向监管机构报告。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限为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08 | [移远通信|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此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规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对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或国家秘密的信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避免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危害国家安全。具体情形包括核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一旦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理由。
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不得滥用程序规避信息披露义务。内部审批流程要求填写《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审批表》,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向董事长提出意见,最终由董事长签字确认。此外,公司设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
2025-07-08 | [豪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豪美新材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核查意见 解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豪美新材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豪美新材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简称“豪美转债”,代码“127053”,转股期自2022年7月28日起至2028年1月23日止。转股价格经过多次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17.57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豪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包括: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自2025年6月18日至7月8日,公司股票价格已触发赎回条款。
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豪美转债”情况,且未收到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光大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7-08 | [移远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解读: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准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657,654元,住所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高技路205弄6号5层513室。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通信技术、电子科技等领域,包括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政策,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
2025-07-08 | [皓元医药|公告解读]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皓元医药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限售股,涉及限售股东为WANG YUAN(王元)、上海源盟和上海源黎,对应限售股份数合计为4,493,210股,股份限售期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且限售股东在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经上市公司委托并经上市公司及WANG YUAN(王元)共同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与《减值测试报告》且履行完相关补偿义务后。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业绩承诺方因药源药物未能实现业绩承诺需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合计47,725股已完成回购及注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493,2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2%,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6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股东承诺。 |
2025-07-08 | [甘化科工|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补偿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意见 解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补偿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是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并按照业绩承诺补偿约定做出的。郝宏伟先生向公司无偿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廖义刚、钟刚、杨乃定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
2025-07-08 | [移远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必要、合理和公允,保护股东权益。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涵盖资产买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等。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股5%以上的法人等;关联自然人包括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董事和高管等。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净资产0.5%的由总经理决定;300万元以上需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董事会,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日常关联交易按年度预计并披露。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某些特定交易可免于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