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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7-08

[移远通信|公告解读]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7月修订)

解读: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能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规范强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性,包括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具体措施包括不得与公司共用业务体系、无偿或不公平条件使用公司资产、影响公司人事任免、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要求公司违规担保等。此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提前泄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从事内幕交易。规范还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份交易、控制权转移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公允、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稳定。

2025-07-08

[移远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及时记录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人员和方式。对于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等事项,公司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违反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人员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25-07-08

[移远通信|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提升公司价值。管理工作的目的是加强沟通、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使投资者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基本原则涵盖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沟通内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环境和社会治理等。沟通方式包括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公司应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保护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性。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专职部门。公司定期培训相关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公司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活动,扩大信息传播范围。违反制度将追究责任。

2025-07-08

[移远通信|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应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给予相应津贴。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7-08

[山西焦煤|公告解读]标题: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5-030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该债券简称“23焦煤EB”,代码“117208”,发行规模25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0.01%,初始换股价格为10.62元/股。 2024年7月12日起,换股价格调整为9.82元/股。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1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当公司股票因派送现金股利发生变化时,换股价格按下述公式调整:P1=P0-D。因此,“23焦煤EB”的换股价格自2025年7月11日起由9.82元/股调整为9.60元/股。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8日。

2025-07-08

[吉祥航空|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东航产投持有吉祥航空股份291467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5%,股份来源于非公开发行及协议受让且已解除限售。东航产投计划在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8400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东航产投表示减持原因是自身业务安排及需要。东航产投曾承诺2019年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2018年11月协议转让锁定期不少于36个月,本次减持与此前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减持时间、数量、价格视市场及公司股价情况而定。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东航产投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要求,吉祥航空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豪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简称:豪美转债 转债代码:12705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公告 特别提示: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豪美转债”当期转股价17.57元/股的130%(即22.84元/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议案》,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2025年7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2026年1月8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豪美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豪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豪美转债”情况,且未收到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豪美转债”的计划。光大证券认为,豪美新材本次不提前赎回“豪美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07-08

[好当家|公告解读]标题:好当家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467 证券简称:好当家 公告编号:2025-017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00892元。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7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60,994,30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9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32,069.19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控股股东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的红利款由公司直接划转。对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的,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0892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对于QFII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03元。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0803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92元。联系部门:公司财务部、证券部,联系电话:0631-7438533 7438073。特此公告。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海南橡胶|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5-043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09元;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4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5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645762.99元。红利发放分为委托发放和自行发放,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扣税说明方面,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分别为20%、10%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0981元。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0981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109元。如有疑问,请联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31669317。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中微半导|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5-017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表示每股现金红利0 25元,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公司拟以总股本400 365 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 506 6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 50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 714 590 25元。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6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7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部分股东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扣税方面,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 25元。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实际税负为10%,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 225元。对于QFII股东和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 225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 25元。咨询方式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6920081。

2025-07-08

[东方铁塔|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2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4062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373218624.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6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韩汇如、韩方如、韩真如、南京顺成企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咨询地址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咨询联系人何良军、纪晓菲,咨询电话0532-88056092。特此公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三元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429 证券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4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5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27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8110112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扣税说明方面,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咨询方式: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6306020。特此公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华谊集团|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2 900909 华谊 B股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18元,B股每股现金红利0.025046美元。相关日期:A股股权登记日2025/7/14,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7/15;B股股权登记日2025/7/17,最后交易日2025/7/14,除权(息)日2025/7/15,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7/24。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3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22,831,2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2,109,630.40元。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A股股东现金红利发放按不同持股期限和股东类型扣税,B股股东按2025年6月3日汇率计算,非居民企业股东扣税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022541美元,居民个人股东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股东每股按税前金额发放现金红利0.025046美元。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23530152。

2025-07-08

[捷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663,825,6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319,128.16元,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在实施前发生变动,将按“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5日。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A股股东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部分股东股息由公司自行派发。咨询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半壁街村9号,联系人朱格,电话010-61733068。备查文件包括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等。特此公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五年七月八日。

2025-07-08

[海陆重工|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9000万元–20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92%-60.68%,上年同期盈利12758.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18300万元–198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08%-67.79%,上年同期盈利11800.7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2287元/股–0.2467元/股,上年同期盈利0.1515元/股。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订单质量改善,去年同期新能源板块控股子公司受国家标杆上网电价补贴影响冲减了以前年度多确认的商业部分容量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导致新能源板块整体亏损,今年同期没有该因素影响,新能源板块整体盈利。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昊华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昊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59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000万元到6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重述前)相比,将增加21962 94万元到27962 94万元,同比增加59 30%到75 50%;与上年同期(重述后)相比,将增加5362 36万元到11362 36万元,同比增加10 00%到21 18%。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500万元到63500万元,与上年同期(重述前)相比,将增加20604 08万元到26604 08万元,同比增加55 84%到72 11%;与上年同期(重述后)相比,将增加20604 08万元到26604 08万元,同比增加55 84%到72 11%。公司于2024年完成同一控制下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桂林蓝宇航空轮胎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了重述。本期业绩预增主要原因是合并后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氟化工业务实施一体化管理,整合协同效应显现,制冷剂产品价格上涨,毛利增加,公司持续开展卓越运营、提质增效行动。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报为准。

2025-07-08

[捷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预计经营业绩同向上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3500万元到5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68%到193.82%,上年同期盈利1701.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3345万元到48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49%到317.86%,上年同期盈利1159.4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547元/股到0.0782元/股,上年同期盈利0.0257元/股。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AI+停车经营”战略的落地,各项创新业务新签订单继续保持较高增速,传统智能硬件业务在第一季度扭转下滑势头的基础上,第二季度继续保持企稳发展的势头。得益于创新业务快速增长以及传统智能硬件业务企稳发展,公司整体收入实现增长,进而增厚公司净利润。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2025-07-08

[杰瑞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使用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7000万元。截至2025年7月8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控股股东合计增持51700股,成交金额合计149.72万元,增持后持股比例由42.65%增至42.66%。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适时完成本次增持。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变化或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7-08

[中谷物流|公告解读]标题: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权益变动方向为比例减少,变动前合计比例65.00%,变动后合计比例63.00%,未违反承诺且未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宁波谷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谷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宁波谷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7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001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持股比例从7.01%减少至5.01%。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谷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2025-07-08

[国新健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解读: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发展”)计划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截至2025年7月8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根据自身的统筹安排,暂未增持公司股份,将在后续的增持计划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告知义务。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海恒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新发展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实施情况告知函》,并进行了公告。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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