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利益,规避决策风险。细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权益。
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并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特定事项进行审计或咨询。公司还需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通过。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明确了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并定义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范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或影响公司财务独立。制度强调关联交易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决策、实施和披露,且公司应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财务部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确保资金安全。一旦发现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追讨并披露,必要时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制度还规定了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决议需以普通决议或特别决议通过,具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发出,通知中应包含提案具体内容及所需资料。
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也可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席股东人数、表决结果等。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召集、提案、表决、记录等程序,确保股东会依法合规进行。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旨在强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实现公司治理目标,完善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经营管理安全性和财务信息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有效和完整。内部控制目标包括保证经营合法合规、防范风险、保障资产安全、确保信息可靠及时、提高经营效率。内部控制涵盖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和内部审计控制。环境控制涉及授权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控制涵盖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系统和业务环节,会计系统控制包括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传递控制确保内部信息沟通和公开信息披露规范,内部审计控制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公司每年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自查,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完成评估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董事会召开专门会议形成决议。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发展规划水平和投资决策质量。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会议、审定签署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战略办公室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项目分析评估资料。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需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公司经理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成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旨在促进公司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承担最终责任并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由内部审计机构或专门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内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展开。评价程序包括制定年度评价计划、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和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按重要性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公司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并及时整改,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披露董事会声明、评价工作总体情况、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等内容。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应在基准日后4个月内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评价的相关文件资料需妥善保管不少于十年。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社会声誉。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监督审计进展,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妥善保存选聘文件至少10年。审计委员会对选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涵盖借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公司设立多层审核监督制度,财务部门负责受理和日常管理,董秘办负责合规性复核和信息披露。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决策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公司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确保反担保的可执行性。担保对象限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禁止为产权不清、经营不善或存在欺诈行为的企业担保。公司需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分析并在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关联担保需无关联董事投票。特定情况下还需股东会批准,如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定期检查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风险管理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签订担保合同的人员需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名称为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199.0440万元,住所位于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发电、输电、供配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公司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风险管理,及时识别和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承受度和应对策略。该制度涵盖战略、财务、市场、运营和法律风险。各部门负责识别和评估风险,将中高风险上报管理层,并执行和反馈风险应对预案。审计部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小组、审核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拟定风险评估报告。财务部门需评估会计法规变化对信息的影响。管理层批准风险应对策略,董事会审议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由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当企业经营模式、信息技术、关键人员、会计准则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重新评估。公司设定经营、财务报告、合规性和资产安全目标,明确风险承受能力。各部门需持续收集相关信息,识别内外部风险因素,并进行风险分析,确定风险应对方案。审计部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各部门实施并监控风险应对预案。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旨在落实国务院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办法规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重大事项包括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变动、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修改章程、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计划、发行证券等。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中小投资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计票过程中,需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信息并宣布出席情况,推举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股东会决议公告应详细列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出席情况及表决结果。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定义了多种关联情形。关联交易涵盖购买、销售、提供劳务、委托销售、存贷款、共同投资等多种事项。公司需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必要且公允,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
制度规定,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净资产0.5%以上的交易需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成交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委托理财等难以逐次审议的交易可合理预计额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披露。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确保定价公允。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确保公司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财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对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所有业务环节,内部审计人员需获取充分、相关和可靠的审计证据,并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每半年对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公司还应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其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勤勉尽责,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擅自改变用途。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监管方式。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承诺,出现严重影响使用计划的情形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募投项目如遇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可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履行审批程序。超募资金应合理安排使用,优先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的使用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公告。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的监督。 |
2025-07-08 | [展鹏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入档工作。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相关人员等。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应记录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和人员。公司定期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和处罚。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08 | [弘讯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 RED FACTOR LIMITED 与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7,08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7059%。RED 计划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4,042,1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披露 RED 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600,000 股,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53.70% 减少至 52.81%。2025 年 7 月 8 日,RED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04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价格区间为 12.50~12.83 元/股,减持总金额为 51,263,424 元。当前 RED 持股数量为 157,089,300 股,持股比例为 38.8624%。特此公告。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9 日。 |
2025-07-08 | [ST金鸿|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5-05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预计经营业绩为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000.00万元至45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样亏损3000.00万元至450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441元/股至0.0661元/股。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262.2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9328.7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361元/股。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业绩变动原因主要是上年同期针对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应收往来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较大,本报告期不涉及该等事项。此外,本报告期亏损主要系城市燃气业务板块业绩较去年同期降低所致。上述预测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具体数据将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7-08 | [步长制药|公告解读]标题: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基金拟减资暨公司出资比例变更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5-131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基金拟减资暨公司出资比例变更的公告。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投资的投资基金海南三亚御海的有限合伙人绿叶投资集团拟退伙。绿叶投资集团退伙、海南三亚御海减资完成后,海南三亚御海的出资额将由61,450万元减少至51,45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不变,出资比例将由16.2734%变更为19.4363%。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赵涛、总裁赵超办理本次减资的全部手续。确认管理层前期关于本次减资的准备工作。
海南三亚御海成立于2022年5月6日,主要经营场所在海南省三亚市。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822.00万元,负债总额12.52万元,净资产23,809.4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2.95万元,净利润-921.3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3,579.20万元,负债总额0.64万元,净资产23,578.56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4.33万元,净利润-230.93万元。
公司对海南三亚御海的出资比例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9日。 |
2025-07-08 | [江顺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8日在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股东及代表共2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656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271%。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理罡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1565190股,占99.7813%,反对82000股,占0.1968%,弃权9100股,占0.0218%。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25189股,占96.2298%,反对82000股,占3.3936%,弃权9100股,占0.3766%。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7-08 | [盛路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4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7月24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修订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后者需逐项表决。议案1和议案2.01至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8:30-11:30、14:00-17:00,地点为公司证券事务部。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联系人:蔡惠琴,联系电话:0757-87744984。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