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3 | [德固特|公告解读]标题: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950 证券简称:德固特 公告编号:2025-048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振文于2025年7月11日与杭州晨启成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魏振文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德固特7624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转让给杭州晨启,转让价格为17.82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35859680元。本次权益变动前,魏振文持有公司股份80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1%;变动后,魏振文持有公司股份724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1%。杭州晨启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76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杭州晨启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获股份,并承诺在未来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
2025-07-13 | [德固特|公告解读]标题:3-1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晨启 解读: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杭州晨启成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增加,通过协议转让方式,魏振文将其持有的德固特7,624,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总股本5.00%)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价格为17.82元/股,总价款135,859,680元。本次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协议转让尚需取得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并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未有进一步增持或减持计划。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过去6个月内未买卖德固特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德固特7,624,000股,占总股本5.00%。 |
2025-07-13 | [德固特|公告解读]标题:2-1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魏振文 解读: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振文与杭州晨启成和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晨启转让其持有的德固特7624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转让价格为17.82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35859680元。本次权益变动后,魏振文持有公司股份从80070000股减少到72446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从52.51%降至47.51%。青岛德沣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不变,仍为7964965股,占总股本5.2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协议转让事宜尚需取得深交所出具股份转让申请的确认意见书,并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2025-07-13 | [志特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4 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渭泉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志同股权投资企业、珠海志成股权投资企业、珠海志壹股权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前述股东的持股数量不变,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控股股东珠海凯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7.87%被动稀释为46.03%,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权益变动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2025年7月10日,变动方式为可转债转股导致权益稀释。变动前后,珠海凯越持股比例由36.80%变为35.39%,珠海志壹由4.46%变为4.29%,珠海志同由4.25%变为4.08%,珠海志成由2.35%变为2.26%,高渭泉保持0.02%不变。合计持有股份由47.87%变为46.03%。特此公告。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3 | [山科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7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炳炯、岑腾云、季永聪、王雪洲和胡绍水正在筹划公司股权转让及控制权变更事宜,预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手方将获得不低于公司总股本5%的股份及24.9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交易对手方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本次权益变动需履行协议转让相关程序,并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权部门审批。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整体交易方案仍在协商准备中,公司预计无法在2025年7月14日上午开市起复牌。鉴于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经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4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 |
2025-07-13 | [金安国纪|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解读: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金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韩涛的通知,二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27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2%。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7.098%减少至66.916%,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韩涛先生此次减持计划已完成,而宁波金禾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减持原因系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属于二人在2025年6月18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中所示减持计划内,未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此外,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告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 |
2025-07-13 | [恒立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解读: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股票简称:恒立退,代码:000622。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起始日为2025年6月25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15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告披露日为第14个交易日,剩余1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涨跌幅限制为10%。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并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请投资者、证券公司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提前办理续冻手续。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已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处理相关事宜。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5-07-13 | [华媒控股|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媒控股,证券代码:000607)在2025年7月10日至7月11日期间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核实后确认: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董事会确认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预计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详见2025年7月12日披露的2025-026号《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目前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形。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5-07-13 | [启迪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启迪药业,证券代码:000590)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7月9日至7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8.14%,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暨公司控制权或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服持有的公司58,606,962股股份拟于2025年7月14日10时开始至2025年7月15日10时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2025-07-13 | [聚飞光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30.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8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本次归属人数252人。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43元/股,授予数量2959万股,激励人数274人。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分为三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分别为30%、30%和40%。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至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30%和50%。
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5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730.08万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受限。验资及股份登记已完成,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
2025-07-13 | [美的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自主行权模式下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确定通过考核的1,255名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资格的共19,722,008份股票期权。行权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6月3日,期权代码:037154;期权简称:美的JLC9。
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2021年4月28日审议通过草案以来,经过多次调整,包括行权价格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等。2025年6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行权价格调整为70.78元/股。
行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合格,所在经营单位2023和2024年度考评不属于“较差”,且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022和2023年度平均水平的110%。
行权模式为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权所得资金将存储于指定银行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行权如全部完成,公司股本将增加19,722,008股,股东权益将增加1,395,923,726元。 |
2025-07-13 | [争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A或B的归属比例为100%,考核结果为C的归属比例为80%,考核结果为D的归属比例为0%。2024年度,72名激励对象中,70名考核结果为A或B,2名考核结果为C。因此,公司决定作废2名考核结果为C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股。本次作废事项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后续事项。 |
2025-07-13 | [争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解读: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实际每股现金红利为0.2591698元。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07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还需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后续事项。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2025-07-13 | [德固特|公告解读]标题: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解读: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溪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浩鲸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4.35元/股。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截至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上市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
2025-07-13 | [德固特|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解读: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浩鲸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1. 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2.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3.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4. 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6. 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特此说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4日 |
2025-07-13 | [元力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解读: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收购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控制权事宜。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证券自2025年7月14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预计在2025年7月28日前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并申请复牌。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5年7月28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
标的公司同晟股份成立于2005年10月17日,注册资本4625万元,经营范围涉及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等。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包括同晟股份实际控制人卢元方、陈家茂在内的全部或部分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与卢元方为兄妹关系,预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同晟股份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双方已签署《意向协议》,具体交易方案将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约定。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
2025-07-13 | [扬电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俊明及持股5%以上股东赵恒龙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4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2、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俊明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赵恒龙先生的通知,其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目前各方尚未签署相关正式交易协议,拟就具体交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具体情况以各方签订的相关正式交易协议为准。该事项可能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事项尚在筹划中,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4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特此公告。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3 | [达实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智慧交通项目中标的公告 解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港铁中铁电化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及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1.22亿元。项目包括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北延)工程和(南延)工程B包综合监控系统采购,覆盖南山区、宝安区、光明区,连接多个重要区域。公司将基于自主研发的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提供涵盖工控云线路接入系统、大数据及智慧车站、综合监控系统、MCC系统、车场智能化系统及相关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交易对手方为港铁中铁电化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2000万元,双方此前已有合作基础。本项目将采用5G/WIFI6、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结合BIM+GIS三维地图可视化、数字孪生等技术,实现智慧车站管理目标。合同正式签署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7-13 | [康华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暨停牌的公告 解读: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41,证券简称:康华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滔先生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目前各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正就具体交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具体情况以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 |
2025-07-13 | [嘉美包装|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富新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602713股,占总股本13.24%,计划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11月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4837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同属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总数的50%,两年合计减持不超过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