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8 | [山东章鼓|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章鼓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27093 债券简称:章鼓转债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章鼓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债券代码:127093 债券简称:章鼓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10.25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10.15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 7月 25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复,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43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243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4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11月 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章鼓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章鼓转债”转股价格为 10.25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0.1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月 2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2025-07-18 | [鸿路钢构|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不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32.08元/股,转股期限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6年10月8日。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首个交易日起的两个月内,如再次触发“鸿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做出上述决定。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年9月19日重新起算。如若再次触发“鸿路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
2025-07-18 | [盈峰环境|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5-047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盈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债券代码:127024 债券简称:盈峰转债 盈峰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 7.86元/股 盈峰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 7.67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 7月 28日 根据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的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3,166,943,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89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7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7月 28日。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盈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 2025年 7月 28日起由原来的 7.86元/股调整为 7.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月 28日起生效。“盈峰转债”自 2025年 7月 17日至 2025年 7月 25日期间暂停转股,2025年 7月 28日起恢复转股。特此公告。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7月 19日 |
2025-07-18 | [良品铺子|公告解读]标题: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武汉网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网谷创新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宁波汉意持有的良品铺子20451000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1000%,交易价格为12.42元/股,总价款254001420元。本次权益变动前,网谷创新未持有良品铺子股份;变动后,持股比例增至5.1000%。本次权益变动旨在加强对区内上市公司的扶持力度,推动食品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交易款项分四期支付,首期支付30%,最后一期在目标公司完成董事会改选后支付。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复及上交所合规确认。过渡期内,宁波汉意需确保目标公司正常运营,不得新增标的股份质押或进行不利交易。网谷创新承诺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计划。 |
2025-07-18 | [良品铺子|公告解读]标题:良品铺子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2025年7月17日,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武汉网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汉意拟以12.42元/股的价格向网谷创投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0,451,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0%。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转让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批准(如需),且需上交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国结算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纠纷对宁波汉意提起了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宁波汉意所持公司79,763,962股股份,可能导致宁波汉意与长江国贸的控制权转让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网谷创投为国资企业,武汉临空港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旨在加强对区内上市公司的扶持力度、推动区内食品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18 | [杰美特|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解读: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4,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7,976,000股减少至127,952,000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至127,952,000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起45天内。联系部门为杰美特证券部,联系电话为0755-33300868,邮箱为ir@jamepda.com,邮政编码为51813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
2025-07-18 | [盈峰环境|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解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9.25元/股(含),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9.06元/股(含),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7月28日。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亿元(含)且不超过3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9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9.2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0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28日起生效。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112,582股至22,075,0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5%至0.70%。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7-18 | [隆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本次权益变动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隆华新材股份。变动前,新余隆振持有26,286,571股,占公司总股本6.113156%。2023年4月24日至6月2日,新余隆振减持3,799,986股,占总股本0.8837%;2025年7月14日至7月17日,再次减持986,600股,占总股本0.2294%。两次减持后,新余隆振持有21,499,985股,占总股本4.999996%,降至5%以下。新余隆振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存在继续减持可能。此前,新余隆振于2023年2月7日披露减持计划,计划减持不超过3,800,000股,占总股本0.88%。2023年6月3日,新余隆振完成该减持计划。2025年6月9日,新余隆振再次披露减持计划,计划减持不超过990,000股,占总股本0.2302%,并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完成。新余隆振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事项。 |
2025-07-18 | [隆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股东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后,新余隆振持有公司股份21,499,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6%,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新余隆振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2%)。近日,公司收到新余隆振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余隆振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8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94%。本次权益变动后,新余隆振持有公司股份21,499,9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96%,持股比例降到5%以下,并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余隆振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
2025-07-18 | [*ST天山|公告解读]标题: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公开拍卖暨公司控制权或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ST天山 公告编号:2025-031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公开拍卖暨公司控制权或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拍卖标的为控股股东湖州皓辉持有的53,861,312股公司股票(占其所持股份数量的77.82%,占公司总股本的17.21%)及湖州中植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本金7,649万元及利息)。若拍卖成功,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拍卖事项后续涉及公示、竞拍、缴款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在发生相关权益变动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湖州皓辉所持股份除上述拍卖外,不存在其他拍卖的情况。本次拟拍卖债权为湖州中植对公司享有的本金7,649万元借款债权,借款年利率为7%,利息暂计算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约2,272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昌吉安格斯牛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若拍卖成功并完成过户登记,湖州皓辉持股比例将从22.11%降至4.90%。本次股份拍卖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5-07-18 | [德展健康|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解读: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及7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在12个月内使用2亿至3亿元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不超过3.59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9月3日,公司首次回购5,026,200股,占总股本的0.23%。截至2025年7月15日,累计回购67,850,450股,占总股本的3.13%,最高成交价3.49元/股,最低成交价2.3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0,884,766.50元。回购期间,公司首席科学家刘晔增持10,000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64,955,990股减少至2,097,105,540股。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不影响上市公司地位。公司将尽快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2025-07-18 | [XD沧州大|公告解读]标题: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5-023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重大事项方面,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方面,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报道及传闻;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方面,未发现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特此公告!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
2025-07-18 | [上纬新材|公告解读]标题: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30%,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00%,属严重异常波动。公司控股股东SWANCOR萨摩亚与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上海致远新创科技设备合伙企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完成后智元恒岳和致远新创合伙将拥有上市公司29.99%的股份及表决权,控股股东变更为智元恒岳,邓泰华成为实际控制人。此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其他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此外,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致远新创合伙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截至目前,智元恒岳和致远新创合伙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纬新材及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因素,并以公司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 |
2025-07-18 | [柳钢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柳钢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日以来累计上涨74.15%,同期申万钢铁行业指数涨幅为9.54%,上证指数涨幅为2.61%。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01.32亿元,同比减少11.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占比为16.99%,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最新滚动市净率为1.82,显著高于行业平均1.01。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17日、7月18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无重大变化,且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重大事项相关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 |
2025-07-18 | [卫光生物|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解读: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卫光生物智能产业基地项目(120,00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发行数量不超过45,360,00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20%。本次发行完成后,光明区国资局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4.37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提升公司血液制品生产能力,缓解行业供需矛盾,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募集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并积极落实募投项目,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此外,公司还将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维护股东权益。 |
2025-07-18 | [卫光生物|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解读: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旨在建设卫光生物智能产业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现有血液制品生产线年投浆量约650吨,已无法满足新产品产业化需求。新建1200吨/年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将生产多种血液制品,缓解行业供需矛盾,提升市场占有率。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限售期为6个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智能产业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方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取得光明区国资局批复,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
2025-07-18 | [立新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258,证券简称:立新能源)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18号)。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近日,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再次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5-07-18 | [立新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解读: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182,925.47万元,主要用于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产业政策变动及市场化交易占比提升导致上网电价下降、部分补贴项目未纳入“国补目录”或“合规清单”、补贴款回款周期变长、业绩下滑、弃风弃光限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8,178.49万元、98,976.86万元、97,067.85万元及21,678.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00.72万元、13,521.63万元、5,018.21万元及-936.41万元。公司控股股东为新疆能源集团,直接持股47.38%,实际控制人为新疆国资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承诺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管理,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
2025-07-18 | [德林海|公告解读]标题:德林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订) 解读: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该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薪酬确定基于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履职与发展情况。薪酬分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目标相结合,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薪酬管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和初步确定薪酬方案。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则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配合具体实施。
薪酬构成方面,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构成。薪酬调整依据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个人岗位调整、组织结构调整、同行业薪酬水平和通胀水平等因素。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费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规行为可被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7-18 | [德林海|公告解读]标题: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发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000,000元,住所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9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蓝藻治理技术系统集成、环境保护设备研发制造、水污染治理、水利咨询服务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首次公开发行14,870,000股。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等事项。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还规定了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以及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