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8 | [兴福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志棠) 解读:提名人宜昌芯福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宋志棠先生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2025-07-18 | [浙数文化|公告解读]标题:浙数文化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文件 解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5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A座3楼306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会议议程包括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提问及解答、会议表决、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董事2025年度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中,董事长和控股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何锋按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执行,职工董事按公司内部制度考核,独立董事实行15万元年薪津贴制,按季度发放。
监事2025年度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中,监事会主席按其分管工作考核,职工监事按公司内部制度考核,股东监事由派出单位考核并发放薪酬。公司已取消监事会设置,方案有效期至取消之日。
公司拟增补郑小林为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郑小林现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具备相关任职资格。 |
2025-07-18 | [兴福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解读:证券代码:688545 证券简称:兴福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11日10点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3209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一天的9:15-15:00。会议将审议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在内的多项议案,并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6日。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需携带相应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会议联系方式:邮箱ir@sinophorus.com,电话0717-6949200,联系人王力。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特此公告。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 |
2025-07-18 | [威迈斯|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解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5:00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以及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9:15至15:00。会议由董事长万仁春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1,814,762股,占99.9246%,反对144,523股,弃权22,800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1,982,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52%。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
2025-07-18 | [威迈斯|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8日,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501之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7,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21,982,085,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52.9552%。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出席,在任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先生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1,814,762票,占比99.9246%,反对144,523票,弃权22,800票。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 |
2025-07-18 | [天虹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4:30在深圳天虹大厦召开,董事长肖章林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共有291名股东参会,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8,974,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559%。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及其子议案,包括回购目的、符合相关条件、回购方式、价格区间、种类、用途、数量、资金来源、实施期限及授权等。各子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如第1.01项议案同意率为99.9623%,反对率0.0315%,弃权率0.0062%。中小投资者对各子议案的支持率也较高,如第1.01项议案中小股东同意率为99.6250%。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2025-07-18 | [天虹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也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天虹大厦18楼2号会议室。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章林主持。出席总体情况为29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08974588股,占总股本60.6559%。中小投资者289人,代表股份71204135股,占总股本6.091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7个子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
2025-07-18 | [天合光能|公告解读]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080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达成和解并将在协议签署后短期内终止仲裁。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和解结果:公司与原告 SHARP CORPORATION 就相关争议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可执行的框架和解协议,并将在协议签署后短期内终止仲裁。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和解协议的履行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预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 5%),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本次仲裁和解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就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与 SHARP 经过友好协商,就相关争议自愿达成了可执行的框架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向 SHARP 支付一定数额的和解金并按照公司产品质保条款提供组件及售后服务。双方将在协议签署后短期内终止仲裁,再无其他任何争议。特此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9日 |
2025-07-18 | [甬矽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开立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解读: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6,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165,000手(11,650,000张)。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298,820.78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验。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进一步实施募投项目“多维异构先进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使用9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甬矽半导体(宁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与甬矽半导体、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规定,甬矽半导体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泗门支行开设专户,仅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协议还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资金使用监督、对账单出具、大额支取通知等内容。协议自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
2025-07-18 | [金鸿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金鸿顺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解读: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显示,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7亿元,同比增长87.21%,归母净利润-0.12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26亿元。分业务看,汽车零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94亿元,同比增长69.48%;模具业务营业收入0.62亿元,同比增长554.15%。前五大客户包括芜湖达敖汽车智能底盘系统有限公司、苏州东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中芜湖达敖销售收入增长466.04%,苏州东越增长41328.19%。公司解释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源于承接的新项目量产,如特斯拉Model Y电池托盘项目。毛利率方面,汽车零部件业务为3.75%,模具业务为21.22%,分别下降0.28和35.19个百分点。公司表示,模具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受DX9项目债权和解等特殊事项影响。此外,公司2024年存货周转率为4.53次,同比增加120.01%,主要因芜湖达敖和苏州东越的影响。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包括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 |
2025-07-18 | [*ST亚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ST亚振 公告编号:2025-057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11日至7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87%,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进行核查。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6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7月21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0,240.2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亚振。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50万元到-3,3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由亚振投资变更为吴涛先生,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吴涛先生。吴涛先生于2025年6月10日至7月9日发出部分要约,以5.68元/股的价格收购55,177,920股,实际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53,773,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7%。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价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下跌的风险。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7月21日开市起复牌。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0.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为72,009,980股。本次发行预计于2026年6月底完成。假设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按三种情况测算:较2024年下降10%、持平、增长10%,每股收益均有所下降。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旨在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巩固行业地位。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悬架系统减震器产能,完善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具备专业人才团队、强大的研发能力和稳定的客户关系,为募投项目提供保障。
为应对即期回报摊薄风险,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的落实。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主要用于正裕智造园(二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36,000.00万元用于正裕智造园(二期),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正裕智造园(二期)项目总投资43,093.00万元,建设期24个月,静态投资回收期8.13年,内部收益率13.44%。项目旨在突破产能瓶颈,提升订单承接能力,提高产品层次,扩大业绩增长空间,增强产品质量控制和生产稳定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广阔,公司具备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拥有优质客户资源。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业务资金需求。本次发行将扩大公司资产规模,优化财务状况,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综合竞争力。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草案)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经营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24,003.326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汽车配件、纺织品、塑料制品等制造及进出口业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或《上海证券报》或《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告媒体。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股东会决议解散、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涵盖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29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27000万元,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6558.96万元,实际投资金额26782.64万元,差异金额223.68万元,原因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资。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显示,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因市场开拓和产能爬坡阶段影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
2025-07-18 | [兴福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解读:为进一步完善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公司薪酬制度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及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相关部门配合具体实施。董事根据履职情况领取固定津贴,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不再另行领取其他薪酬,在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及高管按董事会通过的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确定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根据风险责任及市场水平确定,行使职责所需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因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离任的,绩效类工资或津贴不予发放。薪酬体系将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依据内部经营效益、市场薪酬水平变动等情况及外部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作出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特此公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公开发行了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29,00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26,558.96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6,782.64万元,差异223.68万元,原因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和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和实际投资金额均为2,0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此外,公司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收益216.92万元,所有资金已在规定期限内收回。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确认报告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确保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重大问题。审计部需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审计工作涵盖公司内部控制、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容。审计部需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实施现场审计,编制并提交审计报告,建立审计档案。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审计报告并作出审计决定。公司还应定期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对于表现优秀的审计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07-18 | [正裕工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解读: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注册资本由223,738,756元增加至240,033,268元,原因是“正裕转债”累计转股31,226,743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内容。此外,公司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