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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09-18

[天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草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37名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限制性股票,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其亲属。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等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亦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实施。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2025-09-18

[冠中生态|公告解读]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因终止募投项目“高青县城乡绿道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根据相关规定,赋予“冠中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权利。回售条款生效,回售价格为100.190元/张(含税),个人投资者回售实际可得100.152元/张,QFII和RQFII及其他持有人为100.190元/张。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可撤单但确认后不可撤销。回售期间“冠中转债”继续交易并暂停转股。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发布至少三次回售公告。回售款将于2025年10月13日到账。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本次回售事项无异议。

2025-09-18

[冠中生态|公告解读]标题: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转债发行相关议案,2023年6月获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2023年8月9日“冠中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23207,发行总额4亿元。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终止“高青县城乡绿道网项目”,将剩余资金投入新项目,已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9月17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此次变更构成附加回售条件,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行使回售权利。公司尚需履行回售公告及结果公告程序。

2025-09-18

[天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解读: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考核期间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不低于10%,2026年不低于21%。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级,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70%、60%、0。若公司未达标,当期计划归属股票作废;个人未达标部分亦作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领导与审核,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存档,计划结束后三年销毁。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09-18

[惠云钛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解读: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登记在其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包括融资融券交易中的股份。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五日或五日内、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相关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股份变动后两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计划。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负责收回并披露。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9-18

[惠云钛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解读: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法律法规,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督促合规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条件,董事会解聘秘书需有充分理由,并在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应代行职责。秘书不得从事挪用资产、违规担保、泄密等行为,违者承担相应责任。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09-18

[冠中生态|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冠中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冠中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回售价格为100.190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0月9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0月10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10月13日。回售期间“冠中转债”暂停转股,但正常交易。本次回售不具强制性,持有人可选择是否回售。截至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冠中转债”收盘价高于回售价格,回售可能带来损失。回售条款因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而生效,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09-18

[首都在线|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曲宁持有的24,815,140股(占总股本4.94%)和南京云之拓持有的392,430股(占总股本0.08%),合计受让25,207,570股,占总股本5.02%。转让价格为17.6元/股,总价款443,653,232元,资金来源为自有及合法自筹资金。本次权益变动后,天阳宏业持有首都在线5.02%股份,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天阳宏业承诺受让股份在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交易尚需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及办理过户手续。

2025-09-18

[首都在线|公告解读]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曲宁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天阳宏业转让其持有的首都在线24,815,1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转让价格为17.6元/股,转让价款合计436,746,464元。本次权益变动前,曲宁持有公司股份121,003,417股,占总股本24.09%;变动后持有96,188,277股,占总股本19.1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涉及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交易尚需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2025-09-18

[首都在线|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曲宁及股东南京云之拓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转让25,207,570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5.02%,转让价格为17.6元/股,交易总额443,653,232元。其中曲宁转让24,815,140股,南京云之拓转让392,430股。本次转让后,曲宁持股比例由24.09%降至19.15%,天阳宏业持股5.02%,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转让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转让需经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及办理过户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受让方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股份。

2025-09-18

[杉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解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因债务人资产类型多、情况复杂,主要债权人需求多样,重整投资方案需进一步磋商细化,管理人无法在六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申请,鄞州法院裁定提交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20日。公司表示,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生产经营正常,未受重大实质影响。杉杉集团持股占公司总股本14.24%,朋泽贸易持股占9.13%,所持股份存在高比例质押、司法冻结等情况。后续重整结果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动。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9-18

[杉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解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本次解除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287,012,036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9.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76%,解除日期为2025年9月16日。截至公告日,杉杉集团持股数量为320,296,700股,持股比例14.24%,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为320,296,636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00%。本次解除系因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所致。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已被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目前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5,561,456股,占公司总股本23.36%。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风险,以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2025-09-18

[晶瑞电材|公告解读]标题: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解读: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1,224.9063万元,每份1.00元,份额上限为1,224.9063万份。参加人数不超过60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887,375股,占总股本0.18%。受让价格为6.49元/股。存续期48个月,锁定期分三期解锁,分别满12、24、36个月后解锁40%、30%、30%。业绩考核目标:2025年营收不低于15亿元或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2026年以2025年为基数增长不低于10%;2027年增长不低于20%。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影响解锁比例。计划由管理委员会管理,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

2025-09-18

[秦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秦安股份关于召开终止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及继续磋商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解读: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26日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及继续磋商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进行说明。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终止议案,并于2025年9月19日披露公告。投资者可于9月25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zq@qamemc.com提交问题。说明会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余洋、董事会秘书许锐、交易对方代表、标的公司代表、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代表及法律顾问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情况。联系人:谭新月,电话:19923812993,邮箱:zq@qamemc.com。

2025-09-18

[秦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秦安股份关于终止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及继续磋商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公告

解读: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拟改为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已与亦高光电11名主要股东签署现金收购意向协议,远致星火所持股权出售方案仍在磋商中。本次交易尚需进一步协商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安排业绩承诺与补偿机制,饶亦然需购买秦安股份股票作为履约担保。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承诺自公告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2025-09-18

[晶瑞电材|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解读: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显示,本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1,224.9063万元,来源于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不涉及杠杆或第三方资助。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887,3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8%,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股份,受让价格为6.49元/股。参加对象不超过60人,包括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其中董事、高管3人。存续期为48个月,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对应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目标。本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设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025-09-18

[晶瑞电材|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解读: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股票代码:300655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0人,其中董事、高管3人。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奖励基金,总额不超过1,224.9063万元,不涉及杠杆或外部资助。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A股股票,规模不超过1,887,3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受让价格为6.49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及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50%。存续期为48个月,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对应2025年至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设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025-09-18

[惠云钛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

解读: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并向董事会提出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须经委员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5-09-18

[晶瑞电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解读: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作出说明。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询员工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认,参与人员符合规定条件,自愿参与、风险自担,无强制摊派情形。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对应股票数不超过1%。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建立人才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发展。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25-09-18

[晶瑞电材|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股东与员工利益一致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无强制员工参与情形,亦无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安排。管理办法旨在保障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持续稳定发展。上述两项议案均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文件将于2025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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