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0-10 | [道氏技术|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10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10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在子公司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由余祖灯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潘昀希女士列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
| 2025-10-10 | [东阳光|公告解读]标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阳光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就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侯公渡镇东阳光工业园区会议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384,432,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的股东1,311人,代表股份250,179,280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合资公司用于收购秦淮数据中国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四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0-10 | [东芯股份|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解读: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五项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学明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主要议案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涉及股权激励的议案需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为计票人,一名股东代表与一名律师为监票人,见证律师将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
| 2025-10-10 | [合锻智能|公告解读]标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合锻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经核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回函日,不存在与合锻智能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特此回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5年10月10日。 |
| 2025-10-10 | [新强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公司架构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解读: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架构并废止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不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
| 2025-10-10 | [京新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解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三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徐小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徐小军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徐小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药品制造公司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换届后,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
| 2025-10-10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允性。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关联董事、股东在相关决策中须回避表决。关联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时,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金额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提供借款或担保,防止资金占用。部分单方面获益或国家定价等情形可免于履行特定程序。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0-10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责及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责及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专职并在公司领薪,每届任期三年。财务总监需具备财会专业理论知识、财经法律法规熟悉度及会计审计类中级以上职称。其职权包括审核财务报表、参与重大财务决策、拟定预决算方案、监督财务运行、制定内控制度等,并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总监须忠实履职,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兼职、泄露秘密或挪用资金,应确保财务独立,拒绝关联方侵占行为并及时报告。违反规定将承担赔偿或法律责任。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履职情况纳入奖惩机制。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
| 2025-10-10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经2025年10月修订,明确总经理为董事会领导下的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其职权包括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无表决权。在紧急情况下有先行处置权,事后须报告董事会。细则规定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并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规范议事程序。涉及职工利益事项需听取工会意见。总经理须忠实履职,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违者承担赔偿或法律责任。本细则由董事会批准并解释。 |
| 2025-10-10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规定,适用对象包括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薪酬管理遵循收入与公司规模、业绩及市场水平相符,责权利统一原则。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考核,职能部门协助实施。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他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内部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考虑岗位责任、经验等因素,绩效薪酬依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核定。薪酬为税前金额,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费用。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薪酬,但存在严重失职、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不予发放。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经营、绩效及组织结构变化。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
| 2025-10-10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股权结构变化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中介机构等。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知情人信息及事项进展,并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 2025-10-10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与投资者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虚假宣传或承诺股价。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言。公司通过股东会、网站、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建立档案保存至少三年。制度还规定了对分析师、媒体及投资者关系顾问的管理要求,强调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合规性。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 2025-10-10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旨在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从事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不得滥用控制权。须严格履行承诺,及时披露持股变动、质押、司法冻结等重大事项。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保证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转让控制权前应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确保公司稳定过渡。本规范适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0-10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股票交易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融资融券账户股份。相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在特定期间转让股份,如上市后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未满六个月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内买卖股票。违反规定将被处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 2025-10-10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舆情应对、组织培训、监督合规及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予以支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出现违规或不能履职情形时应及时解聘。离任时需进行审查并移交文件,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任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0-10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会议召开需提前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以现场为主,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并对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意见。部分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 2025-10-10 |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应超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得在超过3家上市公司兼任。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连任需重新选举。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工作条件及合理津贴。本细则自股东会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0-10 | [五 粮 液|公告解读]标题: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增持前,增持人直接持有公司20.49%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54.92%。增持人计划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不超过10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增持人累计增持6,273,266股,占总股本0.16%,增持金额80,003.63万元,直接持股比例升至20.65%,合计持有55.08%。本次增持后持股比例超过50%,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属于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披露增持计划及相关进展公告,履行了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0-10 | [科思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解读: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信息披露义务人梁宏建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梁宏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3,340,523股减少至31,374,923股,持股比例由21.23%下降至20.00%。期间,公司注销回购股份200,000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上升至21.25%。2025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梁宏建合计减持1,9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5%。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20.00%。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况。梁宏建无一致行动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明确增持计划。 |
| 2025-10-10 | [科思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核心技术人员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核心技术人员梁宏建,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200,000股,其持股比例由21.23%被动增至21.25%。2025年9月25日至10月9日,梁宏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561,000股,持股比例由21.25%降至20.90%,触及1%变动刻度。2025年10月10日,其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1,404,600股,持股比例由20.90%降至20.00%,触及5%整数倍刻度。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相关承诺及法规,不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