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职责,确保年报真实、完整、准确。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配合其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及与注册会计师沟通。独立董事需参与审计计划沟通,在审计前后与会计师会面,关注审计重点及问题。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应审查会议程序及材料充分性,认为不充分时可联名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独立董事须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内容有异议应说明原因,公司应公告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应关注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经半数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审计或咨询,费用由公司承担。相关活动须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存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0

[四川九洲|公告解读]标题: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洲空管拟与控股股东九洲集团、九洲君合共同设立四川九洲低空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5,001万元。九洲空管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2,500万元,占比49.99%;九洲集团认缴2,500万元,占比49.99%;九洲君合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1万元,占比0.0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基金投资方向包括低空检测认定、适航审定测试、低空管控系统集成等。基金存续期8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4年。管理费为投资期和退出期均按0.5%/年收取。收益分配顺序为返还实缴出资、分配8%年门槛收益后,超额收益按普通合伙人5%、全体合伙人95%比例分配。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融资行为,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确保现金流周转。融资业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票据贴现、短期融资券、信用证等。公司实行融资统一操作和总量控制,子公司融资需报公司审批。年度融资计划依据经营目标、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预算编制,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季度融资计划用于事前控制。融资计划应满足经营需求并降低成本。经营计划调整导致资金需求变化时,须经总经理批准调整融资计划。融资计划由财务中心提出,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签发或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券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财务中心负责资金平衡、成本测算、合同审核及还本付息。建立融资明细备查簿,定期核对账务,接受内部审计监督,年末资料归档。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事项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公司变更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后应立即电话或邮件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至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统一领导。未及时上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0月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429.7261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元器件制造、电线电缆经营、智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等。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利润分配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平台。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经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标准与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权益性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募资金。公司应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应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或节余资金使用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接受保荐人、独立董事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控股子公司管理,提升经营效率与资源配置。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通过股东权利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涵盖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及信息管理等方面。子公司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母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相关人员须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定期述职并接受考核。子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按时报送月度、季度及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如资产交易、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须依程序报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信息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母公司。母公司可派驻审计人员检查子公司财务与经营情况。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规定(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品牌形象。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指公司自愿无偿赠予自然人、法人或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合法财产,不含主要固定资产、股权、债权等。捐赠原则要求不得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已承诺的捐赠须诚实履行。捐赠类型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促进社会和谐的捐赠,受益人限于公益性团体、事业单位及社会弱势群体。决策程序根据捐赠金额设定审批权限:单笔或年度累计未超净资产0.2%由董事长批准;超0.2%但未超1%经董事会审议;超1%由股东会批准。财务中心负责登记与跟踪,行政中心存档备查,违规捐赠将追责。本规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年报信息披露中因未履行职责或不当行为导致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包括公司相关人员、知情人及外部中介机构。重大差错包括违反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规定、公司制度或工作流程,以及沟通不及时等情形。对责任人可采取责令改正、警示函、通报批评、调岗、降职、撤职、赔偿损失等措施。问责程序由审计委员会牵头,依据监管函启动,调查并形成报告,责任人可申诉,最终由审计委员会审批并实施处理。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监督作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审计委员会应听取管理层关于年度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汇报,审阅年审前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年审前后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审计时间、人员、计划及重点,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后财务报表进行表决,提交董事会审核。年审结束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决定续聘或改聘,必要时组织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审计委员会还负责指导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审阅报告,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须及时报告。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应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及监管要求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临时报告涵盖重大投资、资产变动、诉讼、人事变更等事项。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应建立保密机制,防范内幕交易。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报送、媒体披露、责任追究等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旨在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该制度依据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风控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负责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及经济效益的审计监督。审计范围涵盖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和专项审计,重点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内部审计部门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审计人员须具备专业能力,保持独立性,遵守保密原则。制度明确了审计权限、程序、档案管理和奖惩机制,确保审计工作规范开展。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及以上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不适用。股东会表决前需明确告知累积投票方式及选票填写方法。股东所持表决权为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投票数超过应选名额或总表决权的视为无效。候选人按得票高低排序当选,且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若出现票数相同影响当选结果,进行第二轮选举;当选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需进行后续补选。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升资金运作效率,保障投资保值增值。制度适用于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子公司投资等,分为理财型投资和战略型投资。对外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依权限决定。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公司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建议。证券投资部牵头组织实施投资,财务中心负责会计核算,审计风控部定期审计。对外投资转让或收回需经评估并提交决策机构批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确保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对外担保须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原则。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情形如为股东、实控人担保,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须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需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应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资信调查、建立台账及跟踪管理,法务部门负责合同审核及法律纠纷处理。董事会应每年核查担保行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偿债能力。违规担保将追究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制度明确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强调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禁止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公司董事会、高管人员负有防止资金占用的法定义务,设立专项领导小组进行监督。若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并要求现金清偿,严格限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对违规责任人将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内部审核程序,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上市规则》等规定实施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可能违反保密规定、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可予以暂缓或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密信息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处理,必要时可豁免披露。公司需审慎判断,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包括提交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相关信息在原因消除、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制度强调防止信息泄露,严禁滥用暂缓、豁免程序,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及应对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及应对制度,旨在提升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影响公司声誉的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等。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决策与协调。证券投资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与监控,覆盖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及各类网络平台。舆情分为重大与一般两类,重大舆情需及时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交流,并视情况发布澄清公告。对编造虚假信息的媒体,可采取法律措施。制度强调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原则。相关责任人须履行保密义务,违规者将被追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0-10

[新亚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起生效;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任就职。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被股东会解任的,分别自决议通过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程序办理。任职期间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刑事处罚、失信等情况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工作移交并签署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仍须履行未结承诺,忠实义务持续一年,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未履行义务的,公司可追责并要求赔偿。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