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0 | [唐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解读:唐源电气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623.58万元,用于轨道交通智能运维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39,386.51万元)、轨道交通智能运维AI大模型研发与产业化项目(31,054.05万元)、营销与技术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7,973.02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2,21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智谷耘行,建设期均为3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不会改变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
2025-10-10 | [唐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解读:唐源电气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623.58万元,用于轨道交通智能运维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轨道交通智能运维AI大模型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技术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技术实力、核心竞争力和资本实力。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相关方案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
2025-10-10 | [唐源电气|公告解读]标题: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解读: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80,623.58万元,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将增至18,696.51万股。公告基于不同净利润增长情景测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有所下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应对该风险,公司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治理结构、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利润分配制度等措施。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承诺。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具体实施时间以实际进展为准。 |
2025-10-10 | [宜宾银行|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解读: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596)謹定於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下午4時正,在中國四川省宜賓市敘州區戎州路東段凱爾頓豪庭酒店3樓會議室舉行2025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以審議並酌情通過以下特別決議案:
審議及批准撤銷本行監事會;
審議及批准修訂本行章程;
審議及批准修訂本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審議及批准修訂本行董事會議事規則。
為符合資格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投票,所有股份過戶文件連同股票須於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前,交至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H股股東)或本行董事會辦公室(內資股股東)。2025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為股份過戶登記暫停期。
股東可委任一名或多個股東代理人出席大會並代為投票,代理人無須為股東。代表委任表格須由股東或其書面授權委託人簽署;若股東為法人,須加蓋印章或由董事會、董事、法定代表人等正式授權人士簽署。H股股東須不遲於2025年10月26日(星期日)下午4時正將委任表格交回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授權書若經公證,亦須於同一時間前提交經公證之文件。
股東或代理人出席大會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持股證明;法人股東之授權代表須提供經公證之授權文據副本。大會預計不會超過半天,與會者交通及住宿費用自理。
本行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本行中國辦公地址:四川省宜賓市敘州區金沙江大道9號,聯絡部門為董事會辦公室。 |
2025-10-10 | [四川九洲|公告解读]标题: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解读: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及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6.37元/股,后因权益分派调整至不超过26.27元/股。截至2025年10月1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481,887股,占总股本的0.6337%,最高成交价16.49元/股,最低成交价14.39元/股,成交总金额100,173,246.23元(不含交易费用),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专项贷款。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符合原定方案。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相关主体在回购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
2025-10-10 | [中国儒意|公告解读]标题:有关订立有关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之第二份补充协议之补充公告 解读: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6)就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事宜发布补充公告,提供有关认购事项的额外资料。
Infini Global Master Fund(“基金”)为认购方管理的国际多策略基金,拥有广泛多元的投资组合,涵盖香港及全球市场的上市公司股权投资。鉴于投资者承诺资金的接获时间,基金在商业上更倾向于获得更大灵活性及额外时间以完成第二批认购事项。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第二批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待取得批准后将通知认购方。认购方将在收到通知后,根据经修订的认购协议条款出具完成通知。无论被动先决条件是否达成或获豁免,认购方须于第二批认购截止日期前出具完成通知并完成交割。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5,528,269,000元。基于稳健的现金流状况,本公司认为具备充足资本支持短期业务运营及发展。经考虑股份市价,董事会认为认购价格令人满意。由于订约各方均致力于完成认购事项,延长认购截止日期属可接受。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此前公告中的其他资料维持不变。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中國儒意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長 柯利明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 |
2025-10-10 | [中远海能|公告解读]标题:中远海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解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经2011年首次制定,2019年及2025年两次修订。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联络,须具备专业知识、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管可兼任,但总经理不得兼任。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情形、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被交易所认定不适任等情况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等职责,有权列席相关会议并获取信息资料。空缺期间由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职责,三个月内未聘任则由法定代表人代行。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2025-10-10 | [中远海能|公告解读]标题:中远海能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公司风险、内控及合规体系建设,审议重大风险管理报告、合规管理年度报告、重大决策及风险控制方案,检讨制度设计的适当性与有效性,监督经理层依法治企,推动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管理,并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临时召开,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形成书面意见和记录,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材料由法务与风险管理部准备,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务。本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10-10 | [中远海能|公告解读]标题:中远海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经董事会多次修订,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或业绩预告重大差异等情形。凡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规程,造成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2025-10-10 | [中远海能|公告解读]标题:中远海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五名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通过视频、电话或书面方式召开。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委员有保密义务。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2025-10-10 | [中远海能|公告解读]标题:中远海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经多次修订,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独立董事组成,负责制定并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考核董事及高管,建议薪酬待遇、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委员自身议题时应回避。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委员有保密义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实施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
2025-10-10 | [资本界金控|公告解读]标题:有关截至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五年、二零一九年、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的补充公告 解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兹提述资本界金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截至2014、2015、2019、2020、2021及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年报(统称“该等年报”)。董事会谨此补充该等年报所披露资料。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D2第24段规定,本公司提供首席执行官(无兼任董事)于相关财政年度酬金的额外资料。
张旭明先生于2013年4月1日获委任为首席执行官,2016年3月14日起进一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2018年8月13日辞去首席执行官职务,2018年8月17日辞去执行董事职务。由于记录保存时限,公司未能找到其在2014及2015财政年度酬金的相关信息。
林雨单女士于2019年1月25日至2021年7月12日担任公司行政总裁。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其在相关财政年度的薪酬如下:2019财政年度总酬金为56,000港元,全数为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2020、2021及2022财政年度均无酬金记录。
本公告为该等年报的补充,应与该等年报一并阅读。除上述披露外,该等年报所载其他资料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资本界金控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邓东平
香港,2025年10月10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陈昌义先生及陈耀彬先生;非执行董事邓东平先生(主席)、朱治锟先生、莫秀萍女士及葛知府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石柱先生、陈顺清女士及丁佳生先生。 |
2025-10-10 | [英集芯|公告解读]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解读:华泰联合证券对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30,362,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触发承诺条件延长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限售股股东包括珠海英集投资合伙企业、珠海英芯投资合伙企业、成都英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及实际控制人黄洪伟,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异议。 |
2025-10-10 | [东芯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受东芯股份股东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芯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组织实施东芯股份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经核查,出让方均为合法存续主体,未违反股份减持相关规定或承诺,非国有企业,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且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东芯股份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高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近期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及发行价格。本次询价转让不处于监管规定的窗口期,亦无重大事件影响。中信证券认为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 |
2025-10-10 | [云顶新耀|公告解读]标题:(1) 授出购股权(2) 非豁免关连交易 — 建议向关连人士授出奖励 解读:云顶新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52)于2025年10月10日宣布两项事项:
(1)授出购股权:董事会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向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吴以芳先生授出1,237,374份购股权,行使价为56.63港元,股份于授出日市价为53.20港元。购股权有效期为7年,自授出日起四年内平均归属,首次归属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该购股权无表现目标,已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无需股东批准。
(2)建议向关连人士授出奖励:董事会建议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雇员购股权计划向吴以芳先生授出530,303份奖励,购买价为零,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奖励将于四年内平均归属,首次归属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无表现目标。由于吴以芳为关连人士,此次建议构成非豁免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董事会认为建议授出奖励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最佳利益。公司将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就建议提供意见。相关通函将适时寄发股东。
截至公告日,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尚有2,415,111股可供授出,首次公开发售前雇员购股权计划尚有1,530,335股可供授出。 |
2025-10-10 | [中航沈飞|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航沈飞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向其增资3,481,236,582.58元。本次增资后,沈飞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220,706,910.62元增至9,701,943,493.20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此次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关联交易。公司已就增资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沈飞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事项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
2025-10-10 | [中航沈飞|公告解读]标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航沈飞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向其增资3,481,236,582.58元。本次增资后,沈飞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220,706,910.62元增至9,701,943,493.20元,中航沈飞持股比例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沈飞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保荐人中航证券认为,本次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无异议。 |
2025-10-10 | [宜宾银行|公告解读]标题:(1) 建议撤销监事会;(2) 建议修订本行章程;(3) 建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4) 建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5) 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解读: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596)將於2025年10月27日下午4時正於四川省宜賓市召開2025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以下特別決議案:
一、建議撤銷監事會。根據《公司法》及相關監管規定,擬撤銷監事會及監事職位,同步撤銷監督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監事會職權。現任監事會成員不再擔任相關職務,相關公司治理制度將廢止。該議案待股東大會批准及監管機構核准後生效。
二、建議修訂本行章程。根據《公司法》、上市規則等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對章程進行修訂,詳情載於附錄一。修訂須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批准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核准後生效。
三、建議修訂股東大會議事規則。根據法律法規及章程修訂內容,對股東大會議事規則進行修訂,名稱變更為《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詳情載於附錄二。修訂須經股東大會批准及章程修訂生效後生效。
四、建議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根據法律法規及章程修訂內容,對董事會議事規則進行修訂,名稱變更為《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詳情載於附錄三。修訂須經股東大會批准及章程修訂生效後生效。
董事會建議股東投票贊成上述決議案。 |
2025-10-10 | [中远海能|公告解读]标题:中远海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解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应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专户专用。募集资金应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审批程序。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12个月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按时披露专项报告。本制度经多次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2025-10-10 | [中远海能|公告解读]标题:中远海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多次修订,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充分性、机会均等、诚实守信、成本效益和互动沟通原则。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内容涵盖公司战略、经营状况、财务信息、重大事项等。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网站、路演等。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公司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