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0-10 | [嘉亨家化|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300955)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前期披露信息无需要更正或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
| 2025-10-10 | [新特电气|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30日、10月9日、10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核实后确认:前期披露信息无须更正或补充;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重大未公开信息;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宗丽丽、李淑芹、宗宝峰在股票异动期间存在卖出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已预约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目前无须发布业绩预告,且未向第三方提供第三季度业绩信息。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 2025-10-10 | [易点天下|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解读: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5-076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并于9月29日至10月9日通过OA系统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任职文件等材料。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未发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所有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5年10月10日 |
| 2025-10-10 | [天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解读: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9月19日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5年3月18日至9月1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仅1名核查对象在此期间存在股票交易行为,但该行为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系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独立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其余核查对象无股票买卖行为。公司认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利用相关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未发现内幕交易或信息泄露情形。 |
| 2025-10-10 | [汇创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解读: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进行了说明。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至10月9日在公司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任职资格、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其中包含1名中国台湾籍员工林懋瑜,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为核心技术人员。列入名单人员基本情况属实,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 2025-10-10 | [中辰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中辰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解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辰转债(123147)将于2025年10月15日停止交易,最后交易日为10月14日,简称变更为“Z辰转债”。2025年10月20日停止转股,赎回登记日为10月17日,赎回日为10月20日,赎回价格为100.58元/张(含税)。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市后未转股的债券将被强制赎回。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10月23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10月27日。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完成后中辰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转股需开通创业板权限,不符合条件者无法转股。公司控股股东等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无交易中辰转债行为。 |
| 2025-10-10 | [普联软件|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公告 解读:普联软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10股转增4股,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授予数量由390万股调整为546万股,授予价格由11元/股调整为7.75元/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为76.0484%,结合个人业绩完成率,作废527,363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27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1,656,637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上述事项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
| 2025-10-10 | [华测导航|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解读: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00万元至49,500万元,同比增长23.17%至27.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000万元至45,500万元,同比增长28.81%至33.20%。业绩增长主要因公司坚持全球化、打爆品战略,机器人与自动驾驶、地理空间信息等业务快速发展,海外市场营收持续快速增长,同时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竞争力。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约3,30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影响约4,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数据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 |
| 2025-10-10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解读: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0-00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26,000万元至29,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20%至92.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23,500万元至25,300万元,同比增长115.60%至132.11%。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0,000万元至13,000万元,同比增长213.23%至307.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10,300万元至11,500万元,同比增长271.60%至314.89%。业绩增长主要因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及新产品量产带动收入上升。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预计为2,900万元至3,4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 |
| 2025-10-10 | [万华化学|公告解读]标题:万华化学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解读: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股东会分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作明确规定,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涉及权益变动事项须单独计票。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5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
| 2025-10-10 | [珀莱雅|公告解读]标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解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规范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及决策程序。股东会为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可发行A股和H股,股份转让、回购、增减资等遵循法定程序。公司利润分配重视股东回报,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会决议。章程还规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制度。本章程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0-10 | [珀莱雅|公告解读]标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及一名常居香港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或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6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保障。本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0-10 | [珀莱雅|公告解读]标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制度明确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的界定标准,涵盖关联法人、自然人及关连人士的定义。关联交易包括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租赁、共同投资等资源转移事项。公司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关联董事及股东需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特定情况下可豁免表决与披露。制度同时规定信息披露内容、日常关联交易管理、购买出售资产特别要求及文件保管等事项。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
| 2025-10-10 | [珀莱雅|公告解读]标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涵盖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及重大事件。信息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承担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重大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及时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应建立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明确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责任。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内容,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 |
| 2025-10-10 | [珀莱雅|公告解读]标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公司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如实记录知情人信息及事项推进情况,并按规定报送上交所。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等。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须保密,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应与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加强教育培训。违反规定者将被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0-10 | [珀莱雅|公告解读]标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相同。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须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议事方式包括会议审议和传阅审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委员有保密义务,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0-10 | [珀莱雅|公告解读]标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股东权利行使、风险挑战等。公司通过官网、电话、邮件、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公司不得以交流代替信息披露,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制度强调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保障投资者权利,提升公司透明度与治理水平。本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0-10 | [珀莱雅|公告解读]标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担保。担保对象需具备良好资信,提供真实资料及反担保措施。公司不得为产权不清、财务造假、经营恶化等情形的对象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债权人、债务人、金额、期限、保证范围等条款。担保事项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担保须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公司建立担保风险监控机制,定期核查担保行为,督促被担保人履约,发现风险及时处置。责任人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0-10 | [珀莱雅|公告解读]标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募资金。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实行专户存储、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募集资金使用须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及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本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0-10 | [珀莱雅|公告解读]标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解读: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内控体系与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有效性,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监督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并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审计委员会须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提出意见,重大事项须经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需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履职情况及重大问题整改情况。本细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