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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0-13

[欣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和投资者提问回复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互动易为深交所提供的综合性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作为法定信息披露的补充。公司发布信息或回复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相冲突,禁止虚假、夸大、误导性陈述。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代替法定信息披露。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选择性回复。禁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违反保密义务的信息。涉及不确定性事项需充分提示风险。不得迎合市场热点或影响股价,不得预测股价或进行市场操纵。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管理,董事会秘书审核,必要时报董事长审批。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3

[欣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解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61.4391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等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利润分配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的程序。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3

[世纪联合控股|公告解读]标题:内幕消息 - 控股股东现有股份之私人配售事项

解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世纪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59)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发出本公告。 董事会获罗厚杰先生(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控股股东)告知,于2025年10月13日(交易时段后),罗先生及崇杰有限公司(罗先生全资拥有)与盛世摩根证券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配售代理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投资者以不低于每股0.40港元的价格购买崇杰有限公司所持最多76,230,300股现有股份(“配售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5%。私人配售事项期限至2025年11月28日下午五时正,或配售代理收到足额认购订单之较早者为止。 配售代理承诺确保承配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且完成后不会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30%或以上,亦不会触发强制全面要约责任。 目前,罗先生通过崇杰有限公司持有373,916,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3.58%,另直接持有及拥有购股权权益共6,000,000股,占约0.59%。完成后,罗先生通过崇杰持股将减至297,685,700股,占约58.58%,其余持股不变。 公司预期私人配售事项不会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股份时应审慎行事。

2025-10-13

[欣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控制风险,提高效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包括兴办企业、合资合作、并购、证券投资等。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按权限审批,超总资产30%等重大投资需股东会审议,未达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关联交易需遵守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投资须报公司批准。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投资需进行会计核算,定期检查与审计。投资转让或回收须经决策程序,信息披露须合规,知情人员负保密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0-13

[欣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情形。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或协议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审批根据金额和比例分级审批,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达到一定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合理预计并履行程序,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或履行相关义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10-13

[世纪娱乐国际|公告解读]标题:有关授权协议之须予披露交易

解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世纪娱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59)与WPT订立合资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向WPT发行及配发新股份,作为WPT授予本公司使用、分销及/或再授权网上博彩平台之授权的代价。为此,合资公司(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与WPT订立授权协议,以实施及规管合资协议项下授权的营运条款,使合资公司能在亚太地区使用、推广及分销网上博彩平台。 授权协议日期为2025年7月9日,期限为两年,期满后将自动逐年续期,除非本公司提前终止。协议项下每年最低固定授权费为50万美元,另加双方协定的服务相关开支。合资公司获授非独家授权,可用于使用、分销及再授权网上博彩平台。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本集团须将该授权确认为收购无形资产,价值约为9000万港元,采用成本法评估。由于交易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通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股东批准。 本公司承认因管理层无意疏忽,未能及时识别、申报及公告该交易,构成对上市规则第14章的违反,对此深表遗憾,并承诺加强合规管理。 董事认为授权协议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2025-10-13

[欣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解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公告。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依法申请撤销。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10-13

[星太链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自愿公告 - 谅解备忘录

解读:星太鏈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99)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與Starcoin Foundation訂立諒解備忘錄,表示Starcoin Foundation有意發行Starcoin代幣(「代幣發行」),以本公司股東於指定記錄日期每持有十股現有股份獲發一枚Starcoin代幣為基準。 Starcoin Foundation為根據巴拿馬共和國法律成立的非牟利組織,由Starcoin Foundation主席及本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仰融博士創立,主要業務包括智能合約鑰匙管理、DAO治理╱金庫存取,以及項目開發與營運的代幣託管。 代幣發行為亞洲首個由上市公司直接發起及認可的「幣股聯動」項目,旨在建立一體化鏈上投資銀行系統,專注於實體世界資產(RWA)的鏈上發行、合規及全球流通。每枚Starcoin代幣均受美元資產支持,並將在Conflux eSpace公共區塊鏈上部署。本集團計劃利用區塊鏈技術重塑傳統金融業務流程,透過建立Web3投資銀行,成為全球資產與數字投資者之間的主要連結。 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諒解備忘錄的條款屬公平合理,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並符合本集團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除有關保密、成本及監管法例的條款外,諒解備忘錄不具法律約束力或執行力。 代幣發行須待本公司與Starcoin Foundation進一步協商後方可作實,未必會進行。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及有重大進展時根據上市規則另行刊發公告。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2025-10-13

[欣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公告。信息披露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禁止选择性披露。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建立内部审核、沟通及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合规运作。

2025-10-13

[欣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保障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登记报送工作。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唯一机构,严禁擅自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公司须在重大事项披露时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年报中披露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将追责并报送监管机构。

2025-10-13

[彩客新能源|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彩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證券代號01986)於2025年10月13日提交翌日披露報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968,722,500股。2025年10月13日,公司購回54,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擬註銷但尚未註銷。本次購回後,已發行股份總數仍為968,722,500股。 根據第二章節購回報告,2025年10月13日公司在香港交易所進行股份購回,共購回54,000股,以每股最高價0.75港元、最低價0.74港元購回,總付出金額為40,185港元。所有購回股份擬註銷,無擬持作庫存股份。此前自2025年8月26日至10月13日期間,公司亦有多次購回行動,累計購回股份均擬註銷。 公司於2025年5月15日通過購回授權決議,可根據授權購回最多97,091,800股股份。截至披露日,根據該授權已在交易所購回2,765,500股,佔決議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的0.2848%。 根據規定,本次購回後30天內(即截至2025年11月12日)不得發行新股或出售庫存股份。公司確認所有購回行為符合《主板上市規則》要求,且無需呈交出售庫存股份報告。

2025-10-13

[欣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与公司无直接利害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并对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和履职便利。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提名需经交易所审核,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连任不超过六年。若辞职或被免职导致人数不足,公司须六十日内补选。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10-13

[亦辰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有关股份计划的规则

解读:亦辰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65)於二零二五年[?]月[?]日採納股份計劃規則。計劃旨在激勵、挽留及獎勵合資格參與者,使其利益與公司及股東一致。合資格參與者為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僱員、董事或高級職員,但須符合當地法律規定。 計劃期間為採納日期起十年,屆滿後不再授出新獎勵,惟已授出未歸屬獎勵仍有效。根據計劃可發行股份上限為17,126,944股,不超過採納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並可經股東批准後每三年更新一次限額。 獎勵形式包括購股權及股份獎勵,由計劃管理人全權酌情決定授出對象、數量、行使價、歸屬條件等。行使價不得低於授出日期收市價、前五個營業日平均收市價及股份面值三者中的最高者。歸屬期一般不少於十二個月,特定情況下可縮短。 獎勵歸屬後,公司須於十個營業日內發行股份或支付實際出售價格。獎勵不可轉讓,除非獲公司及聯交所同意。承授人須承擔所有稅項責任,公司有權預扣股份或款項以支付稅款。 若承授人終止僱傭關係涉及誠信問題或嚴重不當行為,計劃管理人可取消未歸屬獎勵或要求退回已發行股份。控制權變更時,管理人可酌情加速歸屬或豁免條件。 計劃修訂須符合GEM上市規則,重大修訂需股東批准。計劃於計劃期間屆滿或董事會提前終止時停止授出獎勵,但已授出獎勵繼續有效。計劃受香港法律管轄。

2025-10-13

[欣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解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董事会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特别表决程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导致公司受损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负赔偿责任。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0-13

[欣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风险,维护资产安全。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为担保决策机构,所有担保须经批准。公司提供担保前需审查被担保方资信,财务部负责评估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下需股东会审议,包括为关联方担保、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额超净资产50%等。公司应要求反担保,尤其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时。担保事项须及时披露,包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担保总额及占比等。被担保人未履约或出现重大风险时,须及时披露并采取追偿措施。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担保行为将追责。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10-13

[欣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委员具有保密义务,涉及利害关系需回避。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5-10-13

[申万宏源|公告解读]标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

解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规范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本次修订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制度依据,增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明确关联交易定义,统一“关联人”“关联交易”术语;强化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要求;细化关联人范围,补充过去十二个月内或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情形的认定标准;调整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区分不同金额和性质的交易适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新增关于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共同投资、放弃权利等特殊关联交易的审议要求。 针对日常关联交易,明确首次发生、持续执行及年度预计的披露与审议规则,要求分类汇总披露实际履行情况。对于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则相关的披露、豁免、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等程序,亦作出相应调整和细化。制度还明确了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具体情形。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时失效。

2025-10-13

[湘财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湘财股份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4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5日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包括合并双方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等。自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湘财股份或大智慧股票的行为。相关主体均已出具说明,称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投资判断、市场公开信息或日常投资策略,未利用内幕信息。湘财股份和大智慧在自查期间的股份回购行为均依据已披露方案实施,与本次交易无关。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无股票买卖行为。律师事务所认为,在自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交易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025-10-13

[欣锐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行使监督权。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严禁被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占用。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应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需定期披露。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应持续督导,定期出具核查报告。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10-13

[亦辰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解读:亦辰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65)通知非登記股東,有關股東特別大會通函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本次公司通訊」)之中、英文版本已上載至公司網站www.hatcher-group.com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網站版本」)。公司建議非登記股東查閱網站版本之本次及日後公司通訊。 非登記股東如因任何原因無法接收電郵通知或瀏覽網站版本,並希望收取本次及未來公司通訊之印刷本,須填妥並簽署隨附之申請表格,透過預付郵資標籤寄回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電郵至8365-ecom@vistra.com。 作為非登記股東,若欲以電子形式接收公司通訊,應聯絡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統稱「中介公司」),並向其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如公司未從中介公司收到有效電郵地址,將僅能以印刷本形式發送登載通知。 申請表格中僅可選擇一種語言版本:僅英文印刷本、僅中文印刷本,或中英文印刷本。此選擇將適用於所有未來公司通訊,直至書面通知更改或該財政年度結束(以較早者為準)。若需繼續收取印刷本,須重新提交書面申請。 查詢可於週一至週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6時致電股份過戶登記分處熱線(852) 2980 1333。承董事會命,執行董事許永權謹此通知。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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