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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0-13

[海 利 得|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持有人253人,实际出席253人,代表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会议审议通过设立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韩峰、庄源、姚春霞为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同日召开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姚春霞为主任。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日常管理、行使股东权利、利益分配、份额调整、预留份额分配、份额回收与承接、继承登记、特殊事项决策、签署文件、股票出售或非交易过户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表决结果均为同意51,697,600份,占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无反对或弃权。

2025-10-13

[三只松鼠|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解读: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服务10年。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需要,经选聘程序决定。德勤华永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3.52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1家,具备相应资质与经验。项目合伙人林兆年、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倩、质量复核人刘芳均具备专业资格且近三年无处罚记录。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26万元,较上年增长7.62%。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双方无异议。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5-10-13

[海思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获得创新药注射用HSK55718IND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解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海思盛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其申报的注射用HSK55718用于镇痛的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受理,受理号为CXHL2501077和CXHL2501078。HSK55718为公司自主研制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小分子非阿片类创新镇痛药物,属于化学药品1类,拟用于急性疼痛治疗。该药物旨在提供有效镇痛的同时减少不良反应,避免成瘾风险。急性疼痛通常由组织损伤引起,术后疼痛若控制不佳可能影响恢复并发展为慢性疼痛。传统阿片类药物虽有效,但存在呼吸抑制、成瘾等副作用,非阿片类镇痛药具明确临床价值。公司提示创新药研发周期长、风险高,将根据进展及时披露信息。

2025-10-13

[海思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获得创新药HSK45019片IND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解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海思盛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其申报的创新药HSK45019片用于治疗炎症性肠病的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受理,受理号分别为CXHL2501072和CXHL2501073。HSK45019为公司自主研制、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小分子抑制剂,属于化学药品1类。炎症性肠病目前存在较大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现有治疗手段对部分患者疗效不佳或不良反应明显。HSK45019有望为炎症性肠病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公司提醒,创新药研发周期长、风险高,易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披露该产品后续进展情况。

2025-10-13

[海思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获得创新药HSK50042片IND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解读: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海思盛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其自主研发的创新药HSK50042片的IND申请已获受理。该药品为口服、强效、高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拟用于呼吸系统疾病的治疗,属于化学药品1类。临床前研究表明,HSK50042在较低剂量下可有效改善模型小鼠肺部疾病病理症状,具有良好的药效作用、耐受性和较大的安全窗,具备成为高效、安全新型治疗药物的潜力。本次申请事项为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受理号分别为CXHL2501081和CXHL2501080。公司提示创新药研发周期长、环节多、风险高,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10-13

[海思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创新药HSK39297片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11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获悉,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药HSK39297片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适应症为原发性IgA肾病。该事项已于2025年10月11日完成公示。HSK39297片是一种口服、强效和高选择性的补体因子B小分子抑制剂,拟用于治疗补体参与介导的溶血性疾病及肾小球疾病。目前该药在原发性IgA肾病患者中已完成Ⅱ期临床研究核心治疗期,结果显示连续治疗12周可显著降低尿蛋白水平,安全性与耐受性良好。纳入突破性治疗程序后,有望在上市申报时获得优先审评资格。公司同时正推进该药在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中的Ⅲ期临床研究。创新药研发存在周期长、风险高等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2025-10-13

[海格通信|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预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海格天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挂牌,旨在征寻意向方,不构成交易行为。本次预挂牌不构成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天腾产业注册资本9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合计125,519.21万元,所有者权益90,086.90万元,2025年1-6月净利润83.22万元。本次增资扩股不会导致公司失去对天腾产业的控制权,仍为其控股股东,不影响合并报表范围。事项尚需履行相关批准及审议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

2025-10-13

[扬子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解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慧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就李鹏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事项提起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作出终局裁决,裁定李鹏向苏州慧来返还股份转让款、已支付违约金及代付利息合计3,074.8187万元,并支付以该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22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李鹏还需承担保全费5,000元、律师费50,000元及仲裁费339,506元。上述款项应于裁决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将依据会计准则进行处理。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5-10-13

[三只松鼠|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9日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与峨山东路交汇口松鼠Sunshine阳光之城公司会议室。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4日。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至15:00。会议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案编码为1.00,总议案编码为100。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9:00-11:30及14:00-17:00,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对象包括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相关人员。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联系人:吕金青,电话:0553-8788323,邮箱:ir@3songshu.com。

2025-10-13

[精华制药|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解读: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秦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秦建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秦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其他董事、高管及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不存在违法违规或失信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025-10-13

[*ST和科|公告解读]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002816,证券简称:*ST和科,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股票于2025年10月10日、10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信息无须更正或补充;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董事会确认,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公司因2024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和科”。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75,194,574.29元,净利润为-2,616,707.07元。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25-10-13

[杭华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解读: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审议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旨在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及备案事宜;二是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其审计质量高、费用合理,且已按规定履行选聘程序。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克家主持,见证律师将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成员须具备人力资源、企业管理、财务或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会与经理层规模构成、评估高管工作情况、搜寻合格人选、审查高管聘任人选、提出换届候选人建议等。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董事会应尊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监事会职权。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召开。会议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需回避。委员会有权聘请专业顾问,费用由公司承担。履职情况应在年报中披露,决议须报董事会审议。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事项须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现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安全性与流动性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现金管理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利率、汇率等衍生品。审批权限按金额分级:单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由总经理审批;超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超50%且超5000万元或依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负责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及日常核算,审计部负责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检查。信息须及时披露,异常情况应报告并采取措施。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及非经营性方式,禁止公司为控股股东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防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董事、高管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发生资金占用时应采取措施追偿,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以资抵债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成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提案及决议须书面提交董事会。成员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促进公司了解与认同,提升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公司以合规、平等、主动、诚信为基本原则,通过公告、股东会、说明会、路演、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交流。信息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需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选择性披露,建立档案制度,妥善处理投诉。接受调研时应签署承诺书,防范内幕交易。现场接待需预约并全程陪同,相关文件存档十年。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舆情包括媒体及自媒体的负面或不实报道、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事件。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决策与协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与上报。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需及时调查、沟通媒体、澄清事实,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公司加强对舆情的责任追究,严禁内幕交易,对编造虚假信息的媒体保留追责权利。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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