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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人事变动、经营环境变化、信息披露违规整改等内容。报告程序要求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汇总并判断是否需披露。严禁泄露内幕信息,防止内幕交易。未履行报告义务者将被追责。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防范风险,保障信息披露可靠性。公司设立独立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内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报告,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审计范围涵盖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内审部对发现的缺陷督促整改。审计工作底稿保存不少于10年。审计委员会须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年报同时披露。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服务,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ww.cninfo.com.cn)。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需按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投票代码、简称、时间及提案等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和复核投票信息。股东通过多个账户持有股份的,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累积投票提案按持股数享有相应选举票数,不得超额投票。对同一事项有总提案与分提案的,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公司需对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单独统计披露。现场与网络投票数据由信息公司合并计算,投票结果由公司及律师确认后披露。本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身份信息,公司负责向深交所申报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特定期间不得转让,如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买卖股票须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避免敏感期交易。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信息申报与披露,违规者将被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存档和报送。内幕信息指尚未公开且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股权变动、重大诉讼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外部人员。公司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信息,并在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年度报告、股权激励等。公司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登记信息流转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用途变更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等高风险投资。闲置募集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方式或地点等,须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募集资金管理。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应超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原则上最多兼任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中均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聘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辞职或被免职需及时披露。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风险。公司仅从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禁止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交易须与经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使用自有资金,不得影响正常经营。董事会每年审议交易总额度,超净资产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负责操作与风险管理,审计部负责监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出现亏损超100万元或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须及时公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原则。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股东会可提前解任董事,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并允许董事申辩。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离职后6个月减持受限。董事须在离职后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保密义务持续有效。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自2025年10月起施行。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薪酬管理遵循公平、绩效挂钩、短期与长期激励结合、激励与约束结合原则。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月薪和年终奖励构成,月薪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等,按月发放;年终奖励与公司利润及考核结果挂钩。公司可实施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决定,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非独立董事不另发津贴。薪酬支付按公司制度执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出现被交易所谴责、行政处罚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情形的,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2025-10-13

[锋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解读: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升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权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续聘需审计委员会评估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解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0-13

[正和生态|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5-061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启动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资金总额2,000万元至4,000万元,期限原为12个月。2025年2月21日,董事会同意延长实施期限至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16元/股,并再次延长实施期限至2026年2月22日。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回购股份604,800股,占总股本0.29%,回购价格区间为7.81元/股至8.2元/股,支付资金总额4,899,138元(不含税费)。上述回购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按规定推进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10-13

[联明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减资退出控股子公司天津骏和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及股东福建冠辉食品企业有限公司以减资方式退出骏和实业。减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骏和实业股权,骏和实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注册资本由34,010.00万元减少至13,331.92万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近日,骏和实业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中新天津生态城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不再持有骏和实业股权。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2025-10-13

[新疆交建|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解读: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全资子公司新疆市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另一全资子公司新疆交建通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后,市政轨道公司存续,注册资本变更为5500万元,交建通达公司依法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合并范围包括交建通达公司的全部业务、人员、资产和技术专利等。合并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期间损益由各自承担。债权债务自合并完成后由市政轨道公司承继。本次合并旨在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实质性影响,不损害股东利益。

2025-10-13

[英利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合计持股比例由80.00%减少至78.91%,权益变动比例达1%。本次变动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完成,变动期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0日。其中,开曼英利持股由126,852.0208万股减至125,113.0814万股,持股比例由79.99%降至78.90%;长春鸿运云端持股数量不变,仍为10.8600万股,占比0.01%。本次减持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计划,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亦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截至公告日,相关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5-10-13

[英利汽车|公告解读]标题: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解读: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自2025年6月26日披露,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的股份。截至2025年10月10日,开曼英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5,857,839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1,715,719股,合计减持47,573,558股,占公司总股本3%,减持价格区间为3.60~5.19元/股,减持总金额192,989,024.90元。减持后,开曼英利持股数量为1,251,130,814股,持股比例由81.90%降至78.90%。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计划一致,未提前终止,已达到计划减持数量。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不变。

2025-10-13

[领益智造|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领益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解读: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领益转债(127107)将于2025年10月14日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后未转股的债券将停止转股。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4日,赎回日为2025年10月15日,赎回价格为100.18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税率0.20%),扣税后以中登公司核准为准。债券自2025年10月10日起停止交易,赎回完成后将在深交所摘牌。投资者赎回款将于2025年10月22日到账。公司已于2025年9月8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并决定全部赎回。持有者需注意最后转股时间,避免因未及时转股造成损失。质押或冻结的债券需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已清仓所持转债。

2025-10-13

[苏州科达|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实施“科达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解读: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科达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0日,赎回价格为101.8575元/张,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0月21日。“科达转债”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0月15日,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0月20日。自2025年10月21日起,“科达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8月25日至9月17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6.38元/股的130%,触发赎回条件。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截至2025年10月13日,“科达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为130.459元/张,远高于赎回价格,未及时转股或卖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公司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2025-10-13

[软控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

解读: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该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9月29日到期,截至到期日,有2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161,5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该部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管理团队稳定性造成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法律顾问均认为本次注销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10-13

[海容冷链|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限制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5-052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限制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计划,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时间进行限制。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于2024年12月20日进入第三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目前处于行权阶段。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8日,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公司将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事宜。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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