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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0-14

[济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5-089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计划,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时间进行限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代码:1000000228)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9月7日。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公司将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

2025-10-14

[中色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15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19%。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3年10月13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0月12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董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同时,因组织调动,该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112,600股将被回购注销。

2025-10-14

[科力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解读: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申请行权的激励对象为79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9.2080万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行权价格为5.43元/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为165,650.33万元,不低于考核目标14.25亿元。个人层面,72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B”,可行权比例80%;7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C”,可行权比例60%。不符合行权条件的26.3520万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产生重大影响。

2025-10-14

[科力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解读: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股票期权26.3520万份。本次注销系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中,72名考核等级为“B”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7名考核等级为“C”的激励对象可行权比例为60%,其余不可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管理团队稳定性及激励计划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2025-10-14

[智明达|公告解读]标题:成都智明达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解读: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代码:688636,证券简称:智明达,公告编号:2025-057。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该预案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特此公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0月15日。

2025-10-14

[智明达|公告解读]标题: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解读: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为八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为33.19元/股,发行数量6,278,999股,募集资金总额20,840.00万元。公司属于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符合科创板发行条件。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短期内每股收益可能被摊薄,但长期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履行承诺作出声明。

2025-10-14

[智明达|公告解读]标题: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解读: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0,840.00万元,发行价格33.19元/股,发行数量6,278,999股。发行对象为苏州聚德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贺伟、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秋菊、李景良、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田万彪。募集资金将用于“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完成后,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5-10-14

[科力尔|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10月18日届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65,650.33万元,不低于14.25亿元的考核目标。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首次授予的79名激励对象中,72人考核等级为“B”,可行权比例80%;7人考核等级为“C”,可行权比例60%。因个人绩效未达标,合计26.3520万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本次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登记手续。

2025-10-14

[科力尔|公告解读]标题: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11日,登记完成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第一个等待期于2025年10月18日届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65,650.33万元,不低于考核目标14.25亿元,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79人,其中72人考核等级为“B”,可行权比例80%;7人考核等级为“C”,可行权比例60%。本次可申请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89.2080万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行权价格为5.43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26.3520万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

2025-10-14

[江钨装备|公告解读]标题: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解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置出资产过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根据资产置换协议,过渡期内置出资产的盈亏由交易对方江钨发展享有和承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置出资产过渡期合并利润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编制基础公允反映了经营成果。过渡期内,因内部房地产转让缴纳土地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35,132,168.55元,作为资产列报。置出资产包括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子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销售及相关业务。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025-10-14

[威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担任,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办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会议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交书面意见。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成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025-10-14

[威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聘任高管等事项发表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承担其履职费用,并提供工作支持。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0-14

[威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范资金占用,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担保须提供反担保,且相关方应回避表决。严禁为控股股东等提供资金垫付、拆借、代偿债务等。对外担保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经办部门负责跟踪被担保人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独立董事应对担保事项发表意见。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2025-10-14

[威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对外投资包括新建子公司、股权收购、联营合营等,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公司对外投资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符合发展战略。审批权限根据投资规模设定:董事会批准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达一定比例的投资;超过规定标准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由总经理决定。关联交易按专门权限执行。公司设专门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对外投资需签订合同,明确出资方式与责任。投资后应派驻人员跟踪管理,收益纳入公司核算。投资处置须经审批,清算时应全面清查资产。公司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决策、执行、财务等情况。信息披露按上市规则执行。违规投资将追究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025-10-14

[威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虽低于50%但能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管及日常监管实施控制。子公司须遵守公司规定,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事项。子公司应规范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执行统一会计制度,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对外担保、借款、投资等须经公司批准。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子公司须配合审计。信息披露方面,子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提交会议决议及项目进展。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5-10-14

[神州高铁|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解读: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3月14日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8亿元的授信担保额度。近期,公司为子公司新联铁向建设银行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17,000万元和10,000万元,累计有效担保额度120,000万元,担保余额63,900万元;为华高世纪向渤海银行提供担保2,000万元,累计有效担保额度10,000万元,担保余额5,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额度28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38%;实际担保余额132,200万元,占43.6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部单位担保,无逾期及涉诉担保。

2025-10-14

[威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金额部分。公司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募投项目的,须遵守本办法。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监管。募集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程序。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按规定程序审议并披露。公司应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2025-10-14

[威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水平。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职能部门等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包括会计信息真实性、资产安全、预算执行、关联交易、经济合同及重大经营事项等。审计方式包括报送审计、就地审计和网上即时审计。审计机构有权检查资料、调查取证、提出整改建议,并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明确了审计程序、报告要求、档案管理及奖惩措施,保障审计工作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施行,由审计部负责解释。

2025-10-14

[威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内部控制目标为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升经营效率,促进发展战略实现。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审计委员会监督,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设立独立审计部向董事会报告。内部控制涵盖内部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及监督等要素,重点强化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的控制。公司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查与评价,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步披露。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10-14

[威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解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等。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需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知情人员须签署保密承诺书,严禁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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