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4 | [东莞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东莞控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7楼1号会议室。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79人,代表股份736,201,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21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李斌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显示两项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提案情形。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公告编号:2025-053。 |
2025-10-14 | [赣锋锂业|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王晓申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39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1,983,5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748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多项管理制度修订议案。其中,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
2025-10-14 | [赣锋锂业|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396名,代表股份611,983,552股,占总股本的29.748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及逐项审议《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中的六项子议案。其中两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李良彬、王晓申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
2025-10-14 | [炬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对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会议主持人由董事张雪峰女士担任。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3,574,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136%。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激励对象获授股份超1%的议案、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部分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实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
2025-10-14 | [炬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激励对象获授股份数量超过股本总额1%的议案(涉及CZ先生和刘兴胜先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被否决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张雪峰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北京锦路安生(西安)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共8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574,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36%。 |
2025-10-14 | [浪潮软件|公告解读]标题:浪潮软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解读: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0日在济南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四项议案:一是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调整股东会、董事会结构及相关职权;二是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删除涉及监事会的内容,调整名称及职权等;三是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删除监事会相关内容,增设职工董事,调整董事会职权;四是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65万元。会议由董事长赵绍祥主持,设监票人并聘请律师见证。 |
2025-10-14 | [ST京蓝|公告解读]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未获通过前,监事会继续履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报刊披露。 |
2025-10-14 | [华特气体|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规定禁止在特定情形下转让股份,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足一千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件披露期等期间买卖股票。董事、高管需在买卖前披露减持计划,股份变动后两日内报告并公告。信息申报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
2025-10-14 | [华特气体|公告解读]标题:承诺管理细则 解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细则旨在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其他承诺人的承诺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承诺事项包括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等,须明确履约期限及信息披露。承诺人应评估可实现性,涉及审批的需披露进展及补救措施。承诺履行条件达成时应及时履行并披露。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董事会应督促承诺人守诺,违反承诺的,董事、高管应要求其承担责任。因法律法规变化、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的,可变更或豁免承诺,但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供网络投票,关联方回避表决。原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完毕的承诺由收购人承接。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须遵守原承诺。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10-14 | [华特气体|公告解读]标题: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解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旨在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与行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对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息、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重大事项具有审议和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可自行召集。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持有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规则还明确了会议的召集程序、议案提出、出席方式、表决机制、决议公告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10月14日起施行。 |
2025-10-14 | [瑞茂通|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4日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1层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2名,代表股份546,569,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9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12项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
2025-10-14 | [瑞茂通|公告解读]标题:瑞茂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群立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6,569,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99%。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多项制度,以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1至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2025-10-14 | [中国卫通|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及《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亦作出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7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68,314,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334%。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2025-10-14 | [中国卫通|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卫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解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孙京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7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68,314,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333%。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4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2025-10-14 | [中国动力|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动力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解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两项议案:一是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2,252,861,8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161元(含税),合计派发183,856,055.17元(含税);若股权登记日股本变动,将按每股分红金额不变原则调整。二是选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36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312万元,内控审计费54万元,较上年下降2.66%。容诚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诚信问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已连续服务4年,2024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已与其沟通变更事宜。 |
2025-10-14 | [中国卫星|公告解读]标题: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解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取消原定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取消原因为公司基于工作安排等需要,经慎重考虑后决定。本次取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视实际情况择期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确定后续股东大会的时间安排。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投资者的理解与支持。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 |
2025-10-14 | [海航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海航控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解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放弃参股公司金鹏航空77.8948%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该股权由海航航空集团转让予海航货运,交易金额369,924.737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祥鹏航空分别持有金鹏航空9.2016%和7.9051%股权,本次放弃权利后持股比例不变。交易完成后,海航货运将持股77.8948%,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更。金鹏航空2025年7月31日净资产65,995.32万元,评估值474,902.99万元。另,公司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由117.61亿元调增至147.08亿元,主要因业务增长及飞机退租费用增加。 |
2025-10-14 | [茂业商业|公告解读]标题:茂业商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0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高宏彪主持,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代表股份1,401,135,188股,占总股本80.8978%;网络投票股东309名,代表股份5,269,155股,占总股本0.3041%。议案获同意票1,405,917,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653%,反对票350,593股,弃权票136,072股。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2025-10-14 | [茂业商业|公告解读]标题:茂业商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解读: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成都市东御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高宏彪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6,404,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01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1,405,917,6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53%。其中持股5%以下股东对该议案同意票4,782,490股,占该类别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7638%。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2025-10-14 | [鼎通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9名,代表股份66,891,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53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事项,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