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2 | [石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相关责任人员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经营和股价的事项,并明确了各类事项的具体判定标准。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程序、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12 | [顶点软件|公告解读]标题:顶点软件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法律、经济、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经验,且必须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往来。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进行自查,董事会须对独立性做出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
| 2025-11-12 | [顶点软件|公告解读]标题:顶点软件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工作对象与内容、沟通方式及组织实施机制。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透明、公平披露,并设立专门部门和负责人保障制度执行。 |
| 2025-11-12 | [顶点软件|公告解读]标题:顶点软件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 2025-11-12 | [顶点软件|公告解读]标题:顶点软件证券投资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申购、债券、股票、基金、衍生品及委托理财产品等。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制度规定了证券投资的决策流程、执行主体、风险控制措施、账户与资金管理要求,强调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设立证券投资小组,由董事长牵头,财务部、董事会秘书、审计部门等分工负责运作、披露与监督。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并提议暂停违规投资行为。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及定期报告机制。 |
| 2025-11-12 | [石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41,678,289.00元。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股东会,规定股东会职权、董事选举、利润分配政策等内容。章程还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义务,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以及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内部审计等制度。公司可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54,167.8289万股,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
| 2025-11-12 | [石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职责要求、办公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经营管理程序等内容。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发展战略、财务预决算、投资计划、机构设置等方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细则还明确了总经理在资金资产运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权限和责任。 |
| 2025-11-12 | [航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对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11-12 | [石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关联交易范围、关联人认定标准及审议程序。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应回避表决。制度还明确了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与审议要求,并列举可免于履行程序的特定情形。 |
| 2025-11-12 | [石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适用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投资活动,规定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标准,强调投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战略和风险控制原则。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初步审议,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审计部和审计委员会对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与合规运作。 |
| 2025-11-12 | [石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范,涵盖担保原则、审批程序、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内容。制度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别强调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供反担保,并要求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财务中心负责担保事项的事前审查、合同管理和持续监控,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担保实施情况。 |
| 2025-11-12 | [石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频率、召集方式、议事规则及职责权限。该细则规定,公司应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会议记录须完整保存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
| 2025-11-12 | [石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 2025-11-12 | [石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买卖操作流程、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个人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相关人员需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 |
| 2025-11-12 | [石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的义务等内容。制度规定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并要求离职人员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履行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公司有权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进行追责。 |
| 2025-11-12 | [石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机制、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规则还规定了网络投票、通讯表决、关联交易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程序,并明确股东会决议的公告、执行及争议解决机制。 |
| 2025-11-12 | [航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解读: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形成的决议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11-12 | [航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行为。制度明确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包括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或涉及核心技术、经营信息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等情形。制度规定了豁免披露的方式、登记事项、内部审核程序及事后监管要求,并要求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至监管部门。 |
| 2025-11-12 | [航新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在发生重大事项时的信息报告义务。重大信息包括重大项目投资、对外投资、提供担保、资产买卖、银行贷款、诉讼仲裁、关联交易、政府补贴等事项。相关责任人需在知悉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应资料。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接收、整理并汇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合规。对于未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 |
| 2025-11-12 | [志邦家居|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 解读: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孙志勇、许帮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谨志、安徽谨兴于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1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可转债905,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3.51%。减持后孙志勇持有679,410张,占10.14%;许帮顺持有638,730张,占9.53%。此前上述股东已于2025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累计减持701,810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