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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12

[必贝特|公告解读]标题: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解读: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的忠实和勤勉义务,禁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挪用资金、违规担保、泄露秘密等行为。规范要求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谨慎审议决策事项,依法签署定期报告确认意见,并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配合信息披露。本规范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11-12

[必贝特|公告解读]标题: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解读: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规定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开投票。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由高到低排序当选,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启动第二轮选举或下次股东会补选。制度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实施。

2025-11-12

[遥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11)

解读: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明确离职情形、程序、责任义务及持股管理要求。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要求离职时办理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保守商业秘密,并规定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遵守股份转让比例限制。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

2025-11-12

[万科企业|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关于“20 万科 08”公司债券付息、赎回结果暨摘牌公告

解读: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发布公告,宣布“20万科08”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49297,债券简称:20万科08)的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2日,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1月13日。本次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4.11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含税),赎回比例为100%,债券余额为16亿元。公司已将赎回本金及利息合计166,576万元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11月13日正式摘牌。本次赎回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不利影响。该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相关规定。

2025-11-12

[南极光|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规范,防范担保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对象条件、审批程序、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措施,确保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财务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的登记、监督及档案管理,持续跟踪被担保人财务状况。若被担保人逾期未清偿,公司应及时采取追偿措施。

2025-11-12

[遥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11)

解读: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审计部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规定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对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进行重点审计,并建立后续审计机制。内部审计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

2025-11-12

[遥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11)

解读: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决策。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2025-11-12

[南极光|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会议召开、表决、记录等程序。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公司管理层聘任等多项职权,并对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设定审议标准和审批权限。

2025-11-12

[南极光|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审查、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委员会需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董事会相关决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2025-11-12

[南极光|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流程及表决和决议机制。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等内容。

2025-11-12

[南极光|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解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和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决策,同时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职情况。

2025-11-12

[南极光|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选聘过程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可不公开选聘。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评价标准,其中质量管理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同时明确了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信息披露要求及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025-11-12

[南极光|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及生效条件。规定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两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于未履行承诺或造成公司损失的情形,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

2025-11-12

[南极光|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下属单位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自行审慎判断是否暂缓或豁免信息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如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并采取保密措施。若相关信息已泄露或难以保密,应及时披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12

[南极光|公告解读]标题: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的范围,包括新股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债券投资等,并规定了审批权限、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需以公司名义开设专用账户,严禁使用他人账户。董事会和股东会根据投资额度分级审批,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025-11-12

[青农商行|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涉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履行特定审议程序。股东会决议需经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公告。

2025-11-12

[青农商行|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召开、表决程序、决议形成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下设战略规划、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提名与薪酬、审计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不得采用书面传签方式表决。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需永久保存,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025-11-12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知情人范围及登记备案流程。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股权变动等未公开且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知情人需在获悉信息后五个交易日内填写登记表并备案。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公司对内幕信息保密提出要求,违规者将被追责。

2025-11-12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管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内部控制及审计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为24,074.3536万元,股份总数为24,074.353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与决策权限,以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治理结构职责。

2025-11-12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会议通知、表决机制及决议执行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决定重大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等职权。重大担保、交易及关联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会议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决议由董事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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