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2 |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审议流程、表决机制及决议执行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事项决策。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临时会议可由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或专门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等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
| 2025-11-12 |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细则明确在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细则还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审核、投票方式及当选原则等内容。 |
| 2025-11-12 |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范,旨在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保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了担保对象的审查条件、担保审批程序、反担保要求、信息披露义务及担保风险管理措施。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别是为关联方、高资产负债率对象等提供担保时需履行更严格的审批流程。同时要求对被担保方进行资信评估,落实反担保措施,并持续跟踪担保风险。 |
| 2025-11-12 |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和合理性,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类型及定价原则,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表决机制。对于不同规模的关联交易,分别设置了总经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权限,并要求独立董事对部分交易进行事先审议。涉及重大金额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制度还规定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的回避义务。 |
| 2025-11-12 |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利润分配顺序、政策、决策机制及监督约束机制。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差异化调整。公司可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审议。如存在审计意见异常、资产负债率过高或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12 |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质押、委托贷款等。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超募资金应妥善安排使用计划,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台账,董事会应定期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接受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的监督。 |
| 2025-11-12 |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职责及工作程序。制度规定内审部独立运作,对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并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审工作,发现重大缺陷需及时披露。内审部还须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事项进行审计,确保合规性。 |
| 2025-11-12 |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关联交易、股权变动、诉讼仲裁等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事项。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制度明确了信息保密要求、责任追究机制及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
| 2025-11-12 |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申报、披露与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减持计划预披露要求、窗口期禁止买卖股票、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等内容,并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减持作出特别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持股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
| 2025-11-12 |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行为规范,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管理。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且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需对相关事项进行登记并归档,同时在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部门报送备案。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防止滥用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 |
| 2025-11-12 | [遥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11) 解读: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职责权限及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细则还规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及禁止任职情形。 |
| 2025-11-12 | [遥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11) 解读: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事项、变更事项等,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信息报告义务。同时明确了信息报告程序、责任主体及未按规定报告的责任追究机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 |
| 2025-11-12 | [遥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11) 解读: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公司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规定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规定了申请程序、内部审核、登记备案及事后监管要求。同时明确了信息披露违规的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12 | [遥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11) 解读: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重大事项的披露标准,以及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子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同时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情形,并建立了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12 | [遥望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11) 解读:广东遥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有效期10年。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会议,有权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涉及利害关系需回避。 |
| 2025-11-12 | [泰凌微|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权。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需满足法律、会计或经济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等要求。董事会成员中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并须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 2025-11-12 | [陕鼓动力|公告解读]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5,30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41%。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意见。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重大违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违纪行为、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及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预计于2025年11月19日上市流通。 |
| 2025-11-12 | [亚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解读:2024年10月18日,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司法裁定取得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118,9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升至29.64%,成为控股股东。股份过户已于2024年10月25日完成。财务顾问财通证券对2025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期内相关情况发表意见,确认国经集团依法规范运作,未违反独立性、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公开承诺。亚邦股份转让亚染租赁100%股权予敬业钢铁,已完成工商变更。公司取消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期间存在为子公司借款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情形,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 |
| 2025-11-12 | [必贝特|公告解读]标题: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解读: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不得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监督。 |
| 2025-11-12 | [浙江黎明|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华林) 解读:华林声明被提名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声明人确认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缺乏独立性的情形,且无不良记录。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