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7 | [翰宇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 解读: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管理、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883,241,336元,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投资与担保决策权限等治理机制,并规定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细则要求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并规定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定期提交述职报告。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的审查原则、决策权限及程序。制度规定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在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事项中的审批权限,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量化标准,并要求提交书面投资或资产处置建议,必要时进行可行性评审。财务部负责资产处置具体事项,重大投资项目需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核。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享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董事会负责解释本细则。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由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过程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提出要求,包括具备法定资格、良好执业记录等。续聘或改聘均需履行相应程序,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后须轮换。公司需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评估情况。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卓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陈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董监高无关联关系,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可召开定期或临时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财务、经营及人员履职情况等资料,并可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机制。公司应按发行文件承诺使用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并披露变更原因及新项目情况。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
| 2025-11-17 | [翰宇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等工作。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规则还规定了会议提案、召开、表决、记录及档案保存等内容。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结构、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章程修改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049,102元,股份总额为148,049,102股,均为普通股。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职权、独立董事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治理机制。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提案程序、会议召开与表决方式、决议执行及信息披露等内容。规则强调董事会需科学决策,保障股东权益,规范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制度、专门委员会职责,并对董事会会议的议事流程和记录保存作出详细规定。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设立工作组协助工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相关议案须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并要求董事会秘书遵守诚信勤勉义务。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范围、权利保障及解聘、离任程序等内容。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主持,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公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等要求。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信息的范围和标准、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编制披露流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责任人职责、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机制、与投资者及媒体的沟通制度等。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对象条件、办理程序、反担保要求、信息披露及风险管理等内容。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审议。为防控风险,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并加强信息披露和后续监督。 |
| 2025-11-17 | [翰宇药业|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解读: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依法豁免或暂缓信息披露的情形和程序。制度规定了适用情形、内部审核流程及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对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进行登记并采取保密措施,确保信息披露合规。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1-17 | [普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明确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离任后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要求离职人员依法依规办理交接,持续履行忠实、保密等义务,并配合后续事项处理。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与修订。 |
| 2025-11-17 | [翰宇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解读: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与程序。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安排,审阅财务报表,监督审计实施,评估审计工作,并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公司财务部负责提供财务资料,协助沟通。审计委员会需形成书面记录,审议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决议。制度还规定了审计委员会在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的程序及保密义务。 |
| 2025-11-17 | [翰宇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解读: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知情人的界定及登记备案流程。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证券管理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内幕信息包括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变动、股权结构变化、定期报告等未公开且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外部相关方。公司在重大事项发生时需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监管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违规者将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