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制度强调防范风险、资金安全、效益优先原则,禁止以投机为目的的高风险投资。证券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达到一定规模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设立证券投资专业团队负责实施,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内审部门定期审计。制度还规定了账户管理、信息披露及监督机制。 |
|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档案管理等内容,强调审计独立性与客观性,要求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并提交审计报告。同时规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要求。 |
|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流转、登记备案、保密管理的具体要求。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确认,档案须保存十年以上,并在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 |
|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表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时需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若得票相同影响当选人数,则重新选举。经三轮选举仍未达规定人数时,原任董事不得离任,董事会须重新提名候选人。 |
|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管。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用途一致,不得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经股东会审议。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持续督导与鉴证。 |
|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发生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环境变化、人事变动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相关责任人需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规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内部报告程序、责任主体及未及时报告的追责机制,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
|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提案、通知、召集、表决、决议形成、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内容。规则强调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明确独立董事的特别要求,规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
|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审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严格控制对参股企业担保,禁止对无产权关系企业、自然人、公司董事及近亲属控制企业担保。制度还规定了担保事项的审批流程、信息披露、日常管理及违规责任等内容。 |
|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程序及管理要求。制度规定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依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划分审批权限。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对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金融资产投资等。制度涵盖投资立项、可行性研究、协议签订、后续跟踪与后评估等内容,并对关联投资、投资收回与转让作出规定。 |
|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且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提出的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表决程序、会议记录及保密要求等内容。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目标、范围及组织架构。公司设立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等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风险管理等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规定了审计部门的职责、权限、审计程序、报告要求及后续整改跟踪,并强调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与职业道德。内部审计部门需定期提交审计报告,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发现的缺陷督促整改。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及责任追究。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候选人得票总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选举失败或缺额时将重新组织选举。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审查内控制度和重大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履行保密义务。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的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防范选择性披露和内幕信息泄露。制度明确了接待原则、沟通内容、责任部门及流程,要求来访对象签署承诺书,强调信息保密与合规披露。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公司需填写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涉及重大事项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涵盖总则、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公司对持股超过50%或具有实际控制力的子公司实施管理,通过股东会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等权利。子公司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定期向母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人事任免、财务监督、投资决策等进行管控,并建立定期报告、绩效考核和审计制度。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与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经营范围、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职权、独立董事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及程序、对外担保与重大交易的审议权限等事项。本次修订涉及公司治理结构、决策程序及相关制度安排。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险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股东,在知悉重大信息后需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汇总、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对于未按规定报告或泄密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