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报送和保存要求,强调在重大事项筹划过程中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与备案。制度还规定了保密措施、责任追究机制及对知情人的教育培训要求。 |
|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重点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会议机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主要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重大事项、企业文化、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分析师会议、电话咨询、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制度还规定了禁止行为、档案管理及对分析师、媒体等相关方的管理要求。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定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办法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包括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机制,以及不同金额级别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签订书面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相同管理要求。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规定了担保申请的受理、审核流程,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权限,特别是对关联方担保、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重大担保事项的审批要求。同时明确了担保的日常管理、持续风险监控及违规责任。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并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职责义务、任免程序等。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保密工作等,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报交易所备案,空缺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的管理规范。制度规定了财务资助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要求、风险防范措施及相关部门职责。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且资助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风险防范措施、董事会意见等内容。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不得继续提供资助。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提案、表决及会议记录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可通过现场、书面或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表决。规则还规定了董事的任职条件、忠实与勤勉义务、辞职与更换程序等。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对持股50%以上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实施管理。制度涵盖治理结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信息披露及考核奖惩等方面。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实现管控,子公司需遵守统一会计政策,定期报送财务数据,重大事项须报公司审批。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投资、担保或融资,须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要求,配合公司审计,并建立内部考核机制。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实施监督等内容。主业投资包括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技术改造、新建设施、购买专利等。非主业投资包括对外股权投资、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级审批。达到一定规模的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按规定披露。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实施,并定期检查监督。 |
| 2025-11-18 | [*ST清研|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提案需符合规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通知股东。会议应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股东参会便利。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决议公告应及时披露。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申报、转让限制、禁止情形、信息披露及处罚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等。规定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并对定期报告窗口期等敏感时段的交易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相关人员需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
|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的生效条件。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当日生效,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则原董事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按劳动合同规定程序办理。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相关责任不因离职免除。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 |
| 2025-11-18 | [苏交科|公告解读]标题:苏交科: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股东权利、投票时间、议案申报方式、表决意见表达、计票规则等内容。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参与网络投票。对于累积投票制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分别规定了投票申报要求。网络投票结果将合并计算,首次有效投票为准,并要求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披露。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多晶硅、白银、铝、铜、锡等,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经批准的交易所。2026年度任一时点占用的交易保证金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拟在2026年度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多晶硅、白银、铝、铜、锡等品种,交易场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等。任一时点保证金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并提出市场、流动性、资金、政策、操作和技术等方面的风险及防控措施。董事会认为该业务具备可行性。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9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32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8亿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40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额度可循环使用。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交易对手为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措施。 |
| 2025-11-18 | [晶澳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解读: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7,302.00万元,包括接受服务、采购商品、租赁、提供服务及金融服务等。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