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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18

[众信旅游|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并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禁止情形、聘任与解聘程序、职责范围、保密义务及离任审查要求。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合规监督等事务。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并在空缺期间指定代行人员。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制度明确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董秘办执行,各部门协同。强调通过提升公司质量、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应对股价异常波动。严禁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5-11-18

[潞化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版)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76亿元;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党委,明确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股份发行、增减、转让及回购条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利润分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审计及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程序;明确章程修改程序。

2025-11-18

[新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则涵盖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提案程序、通知方式、会议表决、决议形成、回避制度等内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可由董事长、独立董事、股东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职权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高管聘任、利润分配等,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机制。

2025-11-18

[新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工作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2025-11-18

[新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新安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18日更新,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349,597,049元,股份总数为普通股1,349,597,049股。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利润分配政策强调连续稳定,现金分红优先,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025-11-18

[新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按规定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2025-11-18

[祥和实业|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管理层面的授权原则与权限划分。制度适用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资产租赁、债权债务重组等重大交易事项,规定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各类交易中的审议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的比例和金额门槛。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需按专门制度执行。制度强调授权范围内决策,禁止越权行事,并由审计委员会监督实施。

2025-11-18

[祥和实业|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条件、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擅自提供担保。对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等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签订书面合同并落实反担保措施。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经营状况,及时披露担保履行情况及风险事件。

2025-11-18

[祥和实业|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规则,明确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规定会议召集、参会人员、议题范围及审批权限。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在一定限额内审批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超过限额的事项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025-11-18

[祥和实业|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回避制度。办法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涉及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批准;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办法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内容和豁免情形。

2025-11-18

[祥和实业|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解读: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标准及发放方式。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取津贴,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挂钩,实行年度考核。对于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止付或追索已发薪酬。该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2025-11-18

[祥和实业|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流程及表决机制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的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表决实行累计投票制选举董事,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司应为股东参会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2025-11-18

[祥和实业|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人事任免、内部机构设置等多项职权。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2025-11-18

[祥和实业|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管理原则、组织机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财务管理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新设企业、增资、股权收购、证券投资等。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委托理财及期货衍生品交易有特别规定。投资法务中心负责前期调研与法律审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财务评估与资金管理,审计部负责定期审计。

2025-11-18

[羚锐制药|公告解读]标题: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与合理性。制度明确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定义,以及关联交易的范围,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日常性及偶发性关联交易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要求遵循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或协商定价。对于不同金额的关联交易,设定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涉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股东会的审批权限,并明确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机制。同时,制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累计计算原则、豁免情形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2025-11-18

[羚锐制药|公告解读]标题: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工作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人数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2025-11-18

[羚锐制药|公告解读]标题: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解读: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以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开具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设立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监督,要求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发生资金占用情形,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纠正,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并可通过‘以股抵债’等方式清偿。被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经评估并由股东会批准。公司应对历史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进行自查并整改。

2025-11-18

[羚锐制药|公告解读]标题: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解读: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授权管理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在资产交易、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合同等方面的决策权限。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的不同比例和金额,分别由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制度还规定了银行授信、日常经营合同、委托理财、对外赞助捐赠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及程序,并强调授权不得概括授权,重大事项须集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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