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18

[羚锐制药|公告解读]标题: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解读: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核程序、合同订立、日常管理、信息披露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严禁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对关联方、高资产负债率对象及重大担保事项设置了严格的审批要求,并强调对被担保人资信审查、风险评估、反担保安排及持续监控。同时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和违规责任。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选举行为。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独立董事比例。候选人得票总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细则还明确了候选人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当选原则及特别操作程序等内容。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审计部需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重点审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并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应保障审计工作独立性,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追究责任。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沟通内容与方式,规定了组织机构职责、人员要求及禁止行为,并要求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完善诉求处理机制。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电话、互动易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公平披露。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旨在保护股东利益,规范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符合条件的股东等主体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行为。细则明确征集应无偿进行,规定了征集主体资格、征集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和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与格式。征集人需聘请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关对征集过程进行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文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11-18

[景兴纸业|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审议标准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为147,485.3853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绿色环保再生纸、特种纸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业务。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权限,细化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的审议程序,并对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职责作出规定。

2025-11-18

[电投能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解读: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名独立董事全部参会。会议对呼和浩特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物业服务承包采购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方式调整等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应持续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人需定期出具鉴证报告和核查意见。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行为,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定,涵盖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表决、决议、记录、公告及档案管理等内容。董事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临时会议可由符合条件的提议人书面提议召开。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参会并发表意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形成后需制作会议记录和决议文件,相关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提升舆情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明确舆情定义与分类,包括媒体负面报道、影响股价的信息等,并区分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决策与协调。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监控及上报,各部门需配合并及时报告。制度规定了舆情应对原则、报告流程及处置措施,重大舆情需及时澄清并可采取法律手段。同时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保密,防止内幕交易。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还负责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明确其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或远程方式召开,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明确其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选任标准、遴选合格人选、审核并提出建议,涉及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分类及审批权限,规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管理流程,设立投资决策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并对投资决策、组织实施、资产处置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的事项须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18

[新金路|公告解读]标题: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局职权、股东会召开程序、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6.48543589亿元,股份总数为64854.358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设股东会、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会议应由董事长主持,审议事项包括董事选举、利润分配等。公司须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并遵守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涵盖财务机构设置、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与债务管理、预算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与监督等内容。明确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职责,建立内部稽核机制,规范会计核算原则及档案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权履行方式。独立董事须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

2025-11-18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子公司间担保参照执行。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原则上应要求反担保,并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主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发生逾期或重大风险情形应及时披露。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