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8 |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重大资产处置行为包括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或股权,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类合同,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等。制度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在资产处置中的审批权限,依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占比及金额确定审批层级。资产处置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1-18 |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 (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主要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相关人员在买卖股票前需提交《买卖公司股票问询函》,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交易。禁止在年报、季报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追究责任。 |
| 2025-11-18 |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公司经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分工。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经理人员需勤勉尽责,向董事会负责并执行董事会决议。总经理负责组织内部控制日常运行、信息披露等工作;副总经理分管生产、销售、研发及行政工作;财务总监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决定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会议记录须完整保存。 |
| 2025-11-18 |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公司经营中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及公众披露。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及变更事项等,并规定了内部报告义务人、报告程序、保密要求及责任处罚等内容。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 |
| 2025-11-18 |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规定了重大事件的披露时点及内容,强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责任。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对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豁免条件及程序。 |
| 2025-11-18 |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明确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制度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信息,要求签署保密协议,并对违规行为明确法律责任。公司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情人信息并保存至少十年,涉及重大事项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 |
| 2025-11-18 | [先锋电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解读: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管理的责任人、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买卖股票的限制条件、股份转让的额度计算及锁定规则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股份转让的比例限制、禁止交易期间及违规处理措施,并明确了股份解除限售的相关程序。 |
| 2025-11-18 | [华夏幸福|公告解读]标题:华夏幸福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解读:华夏幸福股票于2025年11月17日、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构成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自查后确认,除已披露的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法院受理预重整事项外,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8.82亿元,同比下降72.09%,归母净利润亏损98.29亿元,净资产为-47.38亿元。资产负债率96.44%,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下降。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
| 2025-11-18 | [朗特智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与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同时统筹协调ESG相关工作,审查ESG报告,监督ESG治理实施。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半数以上与会委员同意。工作经费由公司承担。 |
| 2025-11-18 | [逸豪新材|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要求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涵盖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事项、重要变更等,并规定了信息报告流程、责任分工及保密义务。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 2025-11-18 | [茂莱光学|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确定本次发行总额为56,250.00万元,发行数量562,500手,每张面值100元,期限六年,初始转股价格为364.43元/股。同时审议通过可转债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
| 2025-11-18 | [艾罗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解读: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37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该方案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1-18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工作内容及形式,规定了投资者说明会、接受调研、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等活动的具体要求,并设立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确保信息沟通的合规性、平等性和有效性。 |
| 2025-11-18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制度涵盖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程序、方式、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应控制知情人范围。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
| 2025-11-18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层人员的组成、任免程序、职责分工及工作机构。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公司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人事任免等事项。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细则还规定了绩效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及信息披露要求。 |
| 2025-11-18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理,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涵盖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与职责,经营及投资决策、财务管理、重大信息管理、内部审计监督、行政事务、人力资源及绩效考核、档案管理等方面内容。制度明确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职责,子公司需遵循公司战略规划,定期报送财务及经营信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接受公司审计监督。该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
| 2025-11-18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信息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关联方为报告人,规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等情形。报告人应在事项发生或拟发生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对上报信息进行判断并推动信息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保密义务及未及时报告的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18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制度明确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单笔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达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方委托理财按相关规定执行。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内审部门定期监督,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达到披露标准的事项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1-18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登记备案、档案管理和保密责任,要求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对违规行为提出责任追究措施。 |
| 2025-11-18 | [瑞立科密|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制度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活动效率等进行审计监督。内部审计机构需定期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重点审计对外投资、资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制度还规定了审计档案管理、后续审计、整改落实及违规处理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