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8 | [逸豪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范围、职责和权限。该制度规定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独立监督与评价。制度还规定了审计工作范围、实施程序、报告机制、档案管理及违规处理等内容,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资产安全与信息披露质量。 |
| 2025-11-18 | [连连数字|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連連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2025年11月18日提交翌日披露報表,披露當日購回H股股份1,332,500股,每股購回價介乎港元7.31至7.80,合共付出總金額港元9,997,614.25。該等股份將持作庫存股份,不擬註銷。本次購回於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導致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減少0.2976%。截至2025年11月18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為459,491,264股,其中已發行H股為446,490,264股,庫存股為13,001,000股。公司確認本次購回符合《主板上市規則》相關規定,並已獲董事會批准。購回授權於2025年6月6日獲決議通過,可購回股份總數為41,789,776股,截至目前累計已購回12,230,000股,佔授權當日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2.9266%。本次購回後30天內(即截至2025年12月18日)不得發行新股或出售庫存股份。 |
| 2025-11-18 | [逸豪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范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报备流程,强化信息保密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要求董事会负责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登记报送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股票。公司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 2025-11-18 | [逸豪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每半年度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接受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的监督。 |
| 2025-11-18 | [逸豪新材|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良好执业记录,可通过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等方式进行。改聘情形包括执业质量缺陷、审计时间无法保障等,且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更换。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须轮换。公司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评估及监督情况。 |
| 2025-11-18 | [莹岚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会议通告 解读:瑩嵐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62)董事會宣布,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五)舉行董事會會議,主要議程包括考慮及批准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中期業績及其刊發事宜,並考慮派付中期股息(如有)。
本次董事會由三名執行董事霍厚輝先生、宋聖恩先生及韋菊女士,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熊健生先生、李彥昇先生及温隽軍先生組成。公告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內容的準確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 2025-11-18 | [逸豪新材|公告解读]标题: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须以套期保值、规避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单纯盈利性投资。制度规定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涉及关联交易的需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应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内审部负责监督,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风险时需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
| 2025-11-18 | [齐鲁高速|公告解读]标题: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 解读: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程序,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上述修订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修订条款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关本次修订及取消监事会的详情、通函及股东会会议通告将适时刊登于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qlecl.com),并发送给选择收取印刷本的股东。 |
| 2025-11-18 | [逸豪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解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未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管理,规范信息报送流程,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的适用范围、保密义务、审批流程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为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执行。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需履行审批程序,并要求接收方签署保密协议,相关责任人需登记为内幕知情人。若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
| 2025-11-18 | [能辉科技|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及有关人员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时,须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事项、经营方针变更等。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责任人均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 2025-11-18 | [上善黄金|公告解读]标题:正面盈利预告 解读:上善黄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发布正面盈利预告。基于对集团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预期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净额约0.4百万港元,而2024年同期为亏损约1.1百万港元。业绩转亏为盈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收益增至约76.5百万港元,同比增长约139.8%。其中,艺术品拍卖及相关业务收益约为38.8百万港元,艺术品销售收益约为37.5百万港元,黄金及黄金相关业务收益约为0.2百万港元。当前财务数据仅为初步评估,尚未经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最终业绩可能有所调整。公司预计于2025年11月底前刊发正式中期业绩公告。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 |
| 2025-11-18 | [智云科技建设-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会议日期 解读:香港智雲科技建設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900)董事會宣布,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五)假座香港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9樓1909室舉行董事會會議。會議將用於考慮及批准刊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並考慮建議派付中期股息(如有)。
本次會議由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黃晧先生召集。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兩名執行董事:黃晧先生及劉家豪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姚震港先生、吳勵妍女士及王大明先生。
本公告僅載列基本會議安排與議程內容,不涉及財務數據或其他業務評述。 |
| 2025-11-18 | [华泰证券|公告解读]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解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间接全资子公司根据中期票据计划进行发行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华泰国际)的附属公司华泰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设立最高本金总额为30亿美元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由华泰国际提供担保。2025年11月18日,华泰国际财务在该计划下发行一笔金额为0.80亿美元的中期票据,折合人民币约5.67亿元。本次担保属于前期预计额度内,无反担保。被担保人华泰国际财务为特殊目的公司(SPV),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公司通过华泰国际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2.6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3%,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
| 2025-11-18 | [宋城演艺|公告解读]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宋城演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3.20万股,解除限售比例为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848.76%,达到解除限售触发值。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合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
| 2025-11-18 | [明源云|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明源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就股份购回事项作出公告。公司在2025年11月18日于香港交易所购回830,000股普通股,每股购回价介乎3.18至3.29港元,总代价为2,679,030港元。该等股份拟注销,不作为库存股持有。此次购回属于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获授权的股份购回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下可购回股份总数为193,156,902股。截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已累计根据授权购回18,672,000股,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的0.96668%。购回后30日内,公司不会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本次购回已遵守《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并获得董事会批准。 |
| 2025-11-18 | [宋城演艺|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人数为42人,解除限售数量为213.20万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较2022年增长848.76%,达到解除限售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相关议案已由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
| 2025-11-18 | [亚香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数量由756,900股增至1,059,660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16,000股增至162,400股,授予价格由13.72元/股调整为9.66元/股。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共4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607,530股。另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7,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
| 2025-11-18 | [联易融科技-W|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联易融科技集团(证券代码:09959)于2025年11月18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披露当日购回1,636,500股B类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的0.09%,每股购回价介乎2.64至2.67港元,总代价为4,344,345港元。该等股份拟注销,不作库存持有。此次购回在联交所进行,依据2025年6月17日通过的购回授权实施,累计已购回股份占决议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的4.9618%。购回后30日内(截至2025年12月18日)将暂停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截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86,295,121股,无库存股份。本次购回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
| 2025-11-18 | [万辰集团|公告解读]标题: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解读: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对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期间为2025年度,检查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至7日。检查内容涵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业绩情况、承诺履行及其他重要事项。检查结果显示,公司在各项检查事项中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未发现重大问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部分变动,已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控制人由三人变更为王泽宁,已披露相关变更情况。 |
| 2025-11-18 | [天安卓健|公告解读]标题:翌日披露报表 解读:天安卓健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提交翌日披露报表,就股份购回事项作出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购回15,000股普通股,每股购回价为1.00港元,总代价为15,000港元。该等股份拟予注销,不作为库存股份持有。此次购回属于公司已获授权的股份购回计划的一部分,购回授权决议于2025年5月19日通过,可购回股份总数为108,315,045股。截至2025年11月18日,累计已根据授权购回900,000股,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的0.0831%。本次购回后,公司设有为期30天的暂止期,至2025年12月18日止,在此期间不得发行新股或出售库存股份。公司确认本次购回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