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8 | [建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合法合规原则,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需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等履行监督职责。 |
| 2025-11-18 | [建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解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明确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信息披露要求、风险控制措施及管理流程。制度强调选择资信良好的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禁止通过委托理财规避审议程序或变相提供财务资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条件,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审计部负责监督。 |
| 2025-11-18 | [建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执业资格、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明确了审计费用调整、解聘与改聘程序。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须轮换。公司需披露审计机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对选聘文件归档保存至少十年。 |
| 2025-11-18 | [建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该制度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明确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强调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覆盖销售、采购、生产、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主要业务环节,并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审计部负责组织内控监督检查,定期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需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还将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 |
| 2025-11-18 | [建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
| 2025-11-18 | [建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流程、暂缓与豁免、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工作。 |
| 2025-11-18 | [建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细则规定了委员会在财务报告审核、审计机构选聘、内部控制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以及会议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
| 2025-11-18 | [招商南油|公告解读]标题:招商南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解读: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9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回购期限为2025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8日,拟回购金额为2.5亿元至4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32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11月18日,已累计回购112,533,870股,占总股本的2.34%,已支付金额371,704,943.93元,回购价格区间为3.17元/股至3.38元/股。 |
| 2025-11-18 | [湖北宜化|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解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02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增持金额为21,107.9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后宜化集团持股总数为241,184,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6%。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或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 2025-11-18 | [国泰海通|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发行了2024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1.93%,期限为1年。2025年11月18日,公司已完成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相关发行结果已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 |
| 2025-11-18 | [汇成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解读:汇成股份发布关于2025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本次可转债基本情况,包括发行规模114,870.00万元、期限6年、初始转股价格7.70元/股,后因权益分派调整为7.61元/股。报告期内,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取代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已完成相关审议程序。 |
| 2025-11-18 | [皖天然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皖天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解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自2022年5月12日至2025年11月17日,“皖天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334,119,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8,325,283股,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7%。截至2025年11月17日,尚有595,881,000元“皖天转债”未转股,占发行总量的64.07%。公司总股本由336,000,000股增至526,028,283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相应变动。 |
| 2025-11-18 | [旗滨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旗滨集团关于实施“旗滨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解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30日至11月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旗滨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日,赎回价格为101.1737元/张,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2月3日。“旗滨转债”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1月27日,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2月2日,赎回完成后将于12月3日起在上交所摘牌。公司提醒持有人及时转股或卖出,避免因强制赎回造成损失。 |
| 2025-11-18 | [银河微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解读: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85万股,涉及82名激励对象,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9.09亿元,达到不低于8.94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次归属不构成重大影响。 |
| 2025-11-18 | [银河微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解读: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0万股;4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D,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5万股;1名激励对象放弃当期归属,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60万股。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5.55万股。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
| 2025-11-18 | [银河微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解读: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4.80元/股调整为14.57元/股,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5.00元/股调整为14.77元/股。本次调整不涉及股票来源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
| 2025-11-18 | [银河微电|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23年授予价格由14.80元/股调整为14.57元/股,2024年授予价格由15.00元/股调整为14.77元/股。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9.09亿元,达到不低于8.94亿元的考核目标,82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可归属数量合计63.85万股。同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55万股。 |
| 2025-11-18 | [新坐标|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119,060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定,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小于1%,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
| 2025-11-18 | [星宇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 2025-11-18 | [建业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解读: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程序。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明确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离职后须办理工作交接,持续履行公开承诺及保密义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每年减持不超过25%。公司应及时披露离职情况并申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