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19 | [逸豪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的责任认定与处理程序。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子公司等相关人员。规定了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差错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或影响盈亏性质等。明确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并要求董事会审议相关责任追究决议并对外披露。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1-19 | [英派斯|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等多项议案。 |
| 2025-11-19 | [逸豪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解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控制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确保合法合规。制度涵盖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多个方面,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的内部控制要求。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
| 2025-11-19 | [逸豪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范围、职责和权限。该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进行监督和评价。制度还规定了审计工作程序、审计报告编制与披露、档案管理及违规处理等内容。 |
| 2025-11-19 | [易生活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有关由芒果金融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提出自愿有条件现金部分收购要约以收购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180,000,000股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者除外)之回应文件 解读: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3)发布关于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芒果金融有限公司提出自愿有条件现金部分收购要约的回应文件。本次要约拟以每股0.056港元的价格收购1.8亿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约13.27%),前提是获得不少于1.8亿股的有效接纳。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目前已持有公司16.66%的股份。独立财务顾问均富资本有限公司认为要约价格较停牌前股价折让约48.6%,且公司已取得复牌进展并签订重大海外合约,因此认为该要约对合资格股东并不公平合理,建议不接纳。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委员会亦认同此意见,并推荐股东拒绝要约。公司强调要约未经邀请,且要约人延迟履行先决条件,可能意在阻碍公司复牌进程。 |
| 2025-11-19 | [*ST聆达|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解读:2025年11月18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12月1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无需重复申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以网络方式召开,金寨嘉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当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若重整失败将面临破产风险。 |
| 2025-11-19 | [*ST聆达|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解读:2025年11月18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收到六安中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聆达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无需停牌,股票简称仍为“*ST聆达”。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而导致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 |
| 2025-11-19 | [天赐材料|公告解读]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解读:2025年11月18日,天赐材料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2025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61.72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64,863.82万元。若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变化,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
| 2025-11-19 | [天赐材料|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解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61.72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213.7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91,423.51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64,863.82万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0月31日,总股本为1,917,456,33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拟派发现金红利95,441,853.90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1-19 | [陆庆娱乐|公告解读]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之通函 解读:陆庆娱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52)于2025年11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海港城租赁协议主要交易的通函。此前,公司在2025年10月27日的公告中披露,载有海港城租赁详情、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其他GEM上市规则要求资料的通函,原定于2025年11月18日或之前寄发给股东。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中若干资料,现预计该通函将改为2025年12月9日或之前寄发。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本公告由执行董事蔡绍杰代表董事会发出。于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蔡绍杰、应勤民,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谢美玲、左提芬和吴文鸿。 |
| 2025-11-19 | [天赐材料|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提前赎回天赐转债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解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提前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天赐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9元/张,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日,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11月28日,赎回日为2025年12月3日。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转股的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可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公司提醒持有人及时转股或卖出,避免因赎回造成损失。 |
| 2025-11-19 | [新世界发展|公告解读]标题:有关证券之交换要约最终提前投标结果、增加最高PerpCo上限及关于第二次提前投标日期以及第二次提前付款日期之经修订指示性时间表公告 解读:本公告披露了由CS Treasury Management Services(P) Limited(PerpCo)及CS Treasury Management Services(B) Limited(BondCo)提出的交换要约的最终提前投标结果。截至2025年11月17日提前投标日期,PerpCo将全数承约本金总额为1,071,966,170美元的提前获承约现有永续证券,不进行比例调整。BondCo将全数承约本金总额为107,332,285美元的提前获承约现有票据,亦不进行比例调整。最高PerpCo上限已由16亿美元增至17.9亿美元。新增第二次提前投标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纽约时间下午5时,第二次提前付款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第一次提前付款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交换要约的条款维持不变,相关时间表已修订并具有指示性。 |
| 2025-11-19 | [浙江建投|公告解读]标题: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解读: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内容涵盖收购必要性、标的资产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评估、配套募集资金等多个方面。回复详细说明了国新建源基金增资不构成明股实债,本次交易属于购买经营性资产,符合《重组办法》相关规定,并对标的资产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关联交易公允性、评估方法及募集资金用途等进行了逐一说明。同时披露了标的资产诉讼、行政处罚、权属瑕疵等情况及其对交易的影响。 |
| 2025-11-19 | [其利工业集团|公告解读]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r) 及13.51B(2)条刊发的公布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解读:其利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731)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r)及13.51B(2)條刊發公告,披露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冠豪先生正涉及香港廉政公署的調查,但截至公告日並未被起訴。董事會確認調查不牽涉本集團事務,且黃先生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不參與集團日常營運,預計不會對集團業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黃冠豪先生自2025年11月18日起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同時不再擔任審核委員會成員及提名委員會主席,辭任原因為需更多時間陪伴家人。黃先生確認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亦無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注意。董事會對其貢獻表示感謝。
由於黃先生辭任,公司現時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及相關委員會組成未符合上市規則第3.10(1)、3.10A、3.21及3.27A條的規定。董事會正物色合適人選填補空缺,並承諾於三個月內完成委任,以符合上市規則要求。公司將適時另行公佈進展。 |
| 2025-11-19 | [易生活控股|公告解读]标题: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布 解读: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公布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期间集团未经审核综合收入约1.195亿港元,同比增长179%,主要得益于品牌传播业务的强劲表现,该分部贡献收入约9124万港元,占总收入76%。供应链业务、日用清洁及防疫产品业务、特许品牌消费品业务共同构成收入来源。尽管毛利增长47%至约950万港元,但毛利率由15.1%下降至7.9%,主因市场竞争激烈及向客户提供的销售返点增加。集团确认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净额约2033万港元,并因出售附属公司Admiral Glory产生一次性亏损约4066万港元,导致期内股东应占亏损约6994万港元。董事会不建议派发中期股息。公司于2024年9月完成向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26亿股新股,募集资金净额约2779万港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发展业务。 |
| 2025-11-19 | [荣利营造|公告解读]标题:内幕消息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资料更新 解读:榮利營造控股有限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2)(a)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的內幕消息條文,發出本內幕消息公告。董事會基於對集團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未經審計綜合管理賬目的初步評估,預期該期間股東應佔溢利不超過20.00百萬港元,較2024年同期的約37.54百萬港元下跌約47%。溢利下跌主要原因包括:新能源業務的銷售及營銷開支增加;部分建築項目已接近竣工階段,相關收益及溢利大多已在前期確認;新獲授合同項目處於初期階段,尚未確認溢利。董事會認為這些初期項目有助集團可持續及長期增長,並為未來發展奠定基礎。本公告所載資料未經審核委員會審閱或核數師審核,實際業績可能有所調整。預計中期業績將於2025年11月底發布。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應審慎行事。 |
| 2025-11-19 | [浙江建投|公告解读]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解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该交易系上市公司向国新建源基金收购其持有的浙江一建、浙江二建、浙江三建少数股权。文件回复了深交所关于收购必要性、配套募集资金、行业情况及其它事项的问询,明确增资不构成明股实债,会计处理符合准则,本次交易属于购买经营性资产,且未设置业绩补偿承诺符合相关规定。 |
| 2025-11-19 | [重塑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有关中国证监会就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内资股批准注册的公告 解读: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70)于2025年11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1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4号)。该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内资股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提交至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批复自注册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批复有效期内,若公司在发行完成前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按规定处理。董事会将依据批复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临时股东大会授予的特别授权推进认购事项,并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 |
| 2025-11-19 | [其利工业集团|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解读:其利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731)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楊樹堅先生(主席)、楊樹佳先生、楊宏先生;非執行董事鄒志明先生、施志宏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丘至中先生、施得安女士。
董事會設有三個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由施得安女士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丘至中先生;
提名委員會成員為丘至中先生及楊樹堅先生;
薪酬委員會由丘至中先生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施得安女士及楊樹堅先生。
本公告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香港。 |
| 2025-11-19 | [逸豪新材|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股东等,需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流程、责任部门与人员职责、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