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返回行情中心

当前位置:行情中心 - 

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度明确了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建立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悉信息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并保存至少十年。涉及重大事项时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与知情人应签署保密协议,防止内幕交易。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自公司上市之日起施行。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董事会会议筹备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有充分理由,并按规定进行离任审查和工作交接。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应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披露具体理由。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占多数的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审议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等事项。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等进行审阅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其行为,确保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禁止违规占用资金、提供担保、从事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等行为。规范还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守内幕信息,不得利用未披露信息谋利。该规范经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行为。规则涵盖董事会定期与临时会议的召集、提案提交、会议通知、出席与委托、表决程序、决议形成、回避制度、会议记录与档案保存等内容。董事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独立审慎发表意见,表决结果以表决票为准。董事会决议需公告的,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相关股东回避表决。制度还规定了担保合同管理、持续监控、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股东会,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明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档案的归档与管理,规定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档案整理,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相关附件,通过深交所指定方式披露。归档内容包括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处理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到期可销毁。相关人员需履行审批手续方可借阅,且须确保档案安全与保密。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依法依规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规定了暂缓、豁免披露的适用范围、条件及内部审核程序,要求相关事项必须经过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并做好登记和归档工作。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泄露、传闻、交易异常或原因消除后须及时披露。公司还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材料。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股东利益。办法明确对外投资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坚持效益优先原则。投资决策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根据《公司章程》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办法还规定了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批流程、档案管理及审计监督等内容,并明确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制度规定了离职情形与程序,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下的处理流程。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独立董事辞职影响董事会构成时应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情况,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在离职后一年内仍负有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遵守减持比例限制。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定义,包括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规定了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制度要求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管理和对外披露,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披露信息。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报告的合规性。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买卖行为进行规范。办法明确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不得转让股份。同时规定了买卖股票前的申报程序、窗口期禁止交易、信息披露要求及违规处理措施等内容,并对股份锁定、可转让额度计算、离婚股份分割等事项作出具体安排。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外汇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汇管理制度,规范外汇账户管理、结算、融资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内容。制度明确外汇业务须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强调套期保值目的,禁止投机行为。涉及外汇衍生品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加强风险控制与信息披露。适用于公司及境内外下属子公司。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明确征集投票权的主体包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征集应以无偿方式进行,通过公开方式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和授权委托书。征集人需聘请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关对征集过程进行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报告书须披露征集人基本情况、征集目的、表决意见及相关关联关系等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应遵循自愿、无偿原则,用于公益事业。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但不得捐赠主要固定资产、财政拨款、股权债权等。对外捐赠需经审批程序,子公司捐赠视同母公司管理。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严禁擅自捐赠或以权谋私。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防范汇率风险。制度明确适用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规定业务必须基于实际经营需求,不得进行投机或套利交易。公司需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远期结售汇合约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外币收支计划的20%。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涉及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并设立远期结售汇业务小组负责执行。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审计部负责监督。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当亏损达到一定标准时需及时披露。

2025-11-20

[恒铭达|公告解读]标题: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控股子公司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该制度涵盖组织管理、财务管理、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信息报告、内部审计、档案管理、人事管理及绩效考核等内容,明确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与管理职责,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