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交易事项、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事件、重大风险及其他需披露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应在知悉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程序、责任管理和保密要求。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计划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等均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监督。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明确禁止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规定公司不得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公司财务部和审计委员会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建立长效机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须勤勉尽责,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发现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偿并报告监管机构。制度自2025年11月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规范辞任、任期届满未连任、解任等离任情形。离任人员需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工作移交,履行保密义务,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离任人员须配合后续核查,未履行承诺或移交瑕疵将被追责。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管理机构及权限。制度规定对外投资包括新设企业、收购经济实体、增资扩股、资产收购等,但不包括证券投资等衍生金融工具。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分别对不同规模的投资事项进行审议。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管理部门、财务部、证券部和审计委员会分别承担研究、财务评估、法律审核和监督职责。制度还明确了派出董监高的提名、考核及责任机制,并要求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并形成记录存档。公司相关部门需配合提供议案材料,委员会可独立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50.5022万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条件、内部控制与审计机制等内容。同时包含军工特别条款,涉及国家军品订货、安全保密、国防专利管理等要求。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现阶段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董事会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严格披露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或近三年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等情况。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合规提醒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空缺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超期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制度还规定了聘任、解聘、离任审查及备案程序。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流程及责任主体,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并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监督、培训及违规责任。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与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流转、登记备案、保密管理的具体程序,要求董事会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为当然成员,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有效期10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官网、电话、邮件、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开展沟通,设立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保障股东权利行使,及时处理投资者诉求,并对调研活动、信息保密及档案管理作出规定。 |
| 2025-11-20 | [*ST立航|公告解读]标题: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董事选举程序,保障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规定了累积投票的计算方式、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投票有效性及董事当选原则等内容,并明确选举中出现票数相同或当选人数不足时的处理机制。细则还明确了投票过程中的操作要求和解释权归属。 |
| 2025-11-20 | [首创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向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三项议案。 |
| 2025-11-20 | [首航新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退休等原因离职的情形及程序。制度规定了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工作移交、未结事项处理、股份转让限制、承诺履行义务等内容,并强调离职后仍须遵守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对于擅自离职或通过辞职规避责任的行为,公司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及监督主体。 |
| 2025-11-20 | [永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机构设置、人员要求及工作权限。审计部受董事会领导,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制度规定了审计部的具体职责,包括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定期报告审计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审计部具有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等权限,同时明确了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回避原则。 |
| 2025-11-20 | [永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管理责任、保密措施及监督管理机制。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司应按时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并对重大事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 2025-11-20 | [永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解读: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该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定义、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通知内容、会议形式、出席要求、表决方式、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等内容。特别规定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公司需为会议提供必要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
| 2025-11-20 | [永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解读: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988.6584万元。章程规定了公司经营范围、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利润分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构,明确了各类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