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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20

[瑞迪智驱|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行为。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等事项需履行相应程序并公告。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使用情况出具鉴证结论。

2025-11-20

[瑞迪智驱|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与控制要求。制度涵盖对外投资定义、决策权限划分、实施管理、资产处置及监督检查等内容。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根据投资规模和类型行使决策权,涉及重大投资或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类对外投资行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1-20

[瑞迪智驱|公告解读]标题:财务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财务报告制度,旨在规范财务报告编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制度明确了财务报告的定义、组成及责任主体,规定了财务报告的编制流程、资产清查、结账日要求以及合并报表范围等内容。财务报告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由董事会批准对外报送。公司须按时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并按规定归档和披露。

2025-11-20

[瑞迪智驱|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内部董事按兼任职务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外部董事原则上不计发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与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绩效考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经营目标达成情况评定,并据此兑现薪酬。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行业水平等调整薪酬,董事、高管在出现重大违规、被监管处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时,将被取消或降低薪酬。

2025-11-20

[瑞迪智驱|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并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2025-11-20

[瑞迪智驱|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长工作细则》,明确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及职权范围。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细则规定了董事长在主持董事会、推动战略规划、监督决议执行、提名高管、对外投资并购等方面的职责,并明确了不得担任董事长的各类情形。该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20

[瑞迪智驱|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董事选举、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部分事项需经特别决议通过。

2025-11-20

[瑞迪智驱|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定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

2025-11-20

[瑞迪智驱|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会议召开要求,并规定年度履职情况需在年报中披露。

2025-11-20

[农发种业|公告解读]标题: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解读: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5,631,846.68元和资本公积金132,249,224.78元,合计147,881,071.46元,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本次弥补亏损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0元,盈余公积金为0元,资本公积金为261,801,834.68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资本公积来源为股东出资形成的资本溢价,不涉及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资金。

2025-11-20

[瑞迪智驱|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主要职责、履职保障及解聘情形等内容。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筹备、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

2025-11-20

[瑞迪智驱|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明确离职生效条件、移交手续、离任审计、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三年内仍负有忠实义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

2025-11-20

[美腾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内部监督,防范风险,规范审计工作。该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经营绩效等进行监督评价。内部审计部门需保持独立性,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有权要求提供资料、检查账目、制止违规行为等。同时规定了审计程序、档案管理和奖惩措施等内容。

2025-11-20

[美腾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解读: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长办公会的审批权限,强调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对于重大关联交易,要求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同时明确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中的回避表决制度,以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

2025-11-20

[美腾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2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生效,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董事及高管任职要求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8843万元,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治理结构,规定了利润分配、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及信息披露等制度。

2025-11-20

[美腾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会议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保存会议记录不少于10年。

2025-11-20

[美腾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解读: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了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资格审查、投票方式及选举规则,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开选举,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股东投票时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表决权,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25-11-20

[美腾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解读: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信息。制度规定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适用范围、具体情形及条件,包括信息未泄露、内幕知情人签署保密承诺、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公司需经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审批后实施,并妥善保管相关档案不少于十年。当豁免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补充披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20

[美腾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议事决策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包括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通知、召开、表决、记录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2025-11-20

[美腾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解读: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方式募集的资金,应用于主营业务,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或新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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