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1 | [罗博特科|公告解读]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发生日常经营和其他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解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选举Torsten Vahrenkamp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新增其持股50%并担任管理董事的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EC与ELAS等签署《第二次过渡期服务延长协议》,由Torsten Vahrenkamp和Matthias Trinker继续提供管理服务,服务期至2030年11月16日,每月服务费8万欧元。同时,ficonTEC子公司FSG与ELAS全资子公司Mato Immo GmbH签署《房屋购买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Mato将继续为FSG保留房产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已履行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审议程序。 |
| 2025-11-21 | [罗博特科|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发生日常经营和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新任非独立董事Torsten Vahrenkamp先生持有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 50%股权并担任管理董事,公司新增ELAS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并审议与其发生的日常经营及其他关联交易。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以及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反洗钱管理制度(草案)》等。相关议案已履行审议程序,部分制度将在H股上市后生效。 |
| 2025-11-21 | [罗博特科|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发生日常经营和其他关联交易的公告 解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增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并确认与该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和其他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Torsten Vahrenkamp持有ELAS 50%股权并任管理董事,ELAS及其子公司Mato Immo GmbH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EC与ELAS等签署《第二次过渡期服务延长协议》,接受管理服务,服务期5年,月费8万欧元。FSG与Mato签署《房屋购买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Mato将继续为FSG保留房产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事项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2025-11-21 | [罗博特科|公告解读]标题:罗博特科:企业管治报告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企业管治报告制度,明确董事会负责企业管治报告的编备与审批,证券部负责具体编制工作。制度依据公司章程及深交所、港交所上市规则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企业管治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管治常规、董事证券交易、董事会构成与运作、主席与行政总裁职责分工、非执行董事任期、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情况、审计师酬金、公司秘书、股东权利、投资者关系、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多元化政策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权益、股东类别、会议详情等信息。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
| 2025-11-21 | [罗博特科|公告解读]标题:罗博特科: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制度,旨在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战略与运营,建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各部门三级管控体系,明确ESG政策、目标管理、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及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规范ESG报告编制与披露,强化内部控制与持续改进。 |
| 2025-11-21 | [罗博特科|公告解读]标题:罗博特科: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利益冲突管理制度,旨在防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制度明确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界定利益冲突情形,包括在竞争企业或业务往来企业持股、任职、从事关联交易等。要求相关人员每年定期申报利益冲突情况,在知悉潜在冲突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申报。审计委员会为管理主体,负责受理申报、调查核实、审批反馈及监督落实。违反制度者将被警告、通报批评或解除劳动合同。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
| 2025-11-21 | [罗博特科|公告解读]标题:罗博特科:风险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风险管理,制定了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风险管理的目标、分类及流程。制度涵盖战略、市场、运营、财务、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并规定了董事会、CEO、内审部及子公司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公司建立风险监控与预警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和重大风险防范,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编制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同时强调全员参与风险管理,提升风险意识,开展相关培训。 |
| 2025-11-21 | [罗博特科|公告解读]标题:罗博特科:反洗钱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反洗钱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内审部等各部门在洗钱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制度涵盖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名单监控、资产冻结等义务,并建立风险监测标准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机制。公司还将持续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配合监管调查,落实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 |
| 2025-11-21 | [罗博特科|公告解读]标题:罗博特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程序、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的义务等内容。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辞职、任期届满、被解任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规定了离职生效时间、离任审计、股份转让限制、忠实与保密义务延续等要求,并明确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制度还设立了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 |
| 2025-11-21 | [罗博特科|公告解读]标题:罗博特科: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实施内幕交易。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明确了内部审批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后续披露情形。 |
| 2025-11-21 | [罗博特科|公告解读]标题:罗博特科: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解读: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旨在提升公司治理结构的全面性、代表性和创新性。该政策明确董事会成员应在性别、年龄、国籍、文化背景、专业技能及行业经验等方面保持多元化,强调以用人唯才为原则,通过客观标准选拔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评估董事会组成,定期审查政策执行情况,并在ESG报告和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政策落实进展。政策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
| 2025-11-21 | [绿叶制药|公告解读]标题:须予披露交易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发行可交换优先股 解读: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Luye Geneora Holding Limited(发行人)、本公司与认购人Bluebell Asset Holding Ltd.订立认购协议,发行总认购价为1.5亿美元的可交换优先股,共计150万股,每股认购价100美元。该等可交换优先股可按条款交换为博安生物股份,初始交换价为11.718港元,若全部行使交换权,最多可交换约1.005亿股博安生物股份。完成交易后,发行人需将相应数量的博安生物股份转入托管账户以保障交割义务。若未按时转入,发行人须立即赎回所有未行使的可交换优先股。发行人有权在完成后六个月起赎回优先股,赎回价格为当时有效交换价的1.35倍乘以可交付股份数。本次发行构成视同出售博安生物股权,属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获豁免通函及股东批准要求。所得款项将用于集团一般营运资金。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
| 2025-11-21 | [曹操出行|公告解读]标题:持续关连交易营销服务框架协议 解读:于2025年11月20日,曹操出行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643)与易易互聯订立营销服务框架协议,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根据协议,曹操出行将为易易互聯及其联系人在中国运营的换电服务提供推广及用户获取等营销服务。易易互聯为吉利控股全资附属公司,而吉利控股由李书福先生直接拥有82.23%权益。李先生间接持有曹操出行约77.1%的已发行股份,合计控制约81.0%表决权,因此该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2026至2028年各年度服务费用上限为人民币650万元。2025年已开始提供服务,预计全年收费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董事会认为交易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杨健、张权及刘金良三位非执行董事因存在重大权益已就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
| 2025-11-21 | [中国新城镇|公告解读]标题:自愿性公告发行2028年到期、息率2.95厘之人民币15亿元债券 解读: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CNTD Success Company Limited将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年利率2.95厘、于2028年11月27日到期的债券。该债券由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维好及流动性支持契据以及股权购买承诺契据,并由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担任承销商。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发售,不会在美国或香港公众中进行公开销售。债券自2025年11月27日起计息,每半年付息一次,首次付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发行人现有离岸债务的再融资。相关协议包括认购协议、信托契据、维好及流动性支持契据和股权购买承诺契据均已签署或即将订立。 |
| 2025-11-21 | [精熙国际|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解读:創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2788)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其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長兼非執行董事崔立新先生;執行董事曹勇先生、張建鄉先生、張悅女士、伏騫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劉言昭先生、鄭娟女士、申凌燕女士。董事會設有四個委員會,分別為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關連交易控制委員會。各董事在委員會中的職位如下:崔立新先生為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劉言昭先生為審核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成員及關連交易控制委員會主席;鄭娟女士為提名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主席及關連交易控制委員會成員;申凌燕女士為審核委員會成員、提名委員會成員、薪酬委員會成員及關連交易控制委員會成員;張建鄉先生為關連交易控制委員會成員。其他執行董事未列於上述委員會職位中。 |
| 2025-11-21 | [精熙国际|公告解读]标题:关连交易控制委员会职权范围 解读:创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788)发布了关连交易控制委员会职权范围公告。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监察持续关连交易及潜在商机,确保交易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降低风险并保障股东整体利益。委员会由董事会不时委任,多数成员须为符合上市规则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主席。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根据需要增加会议次数,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委员会有权接触管理层,获取内部或外部专业意见,并可邀请相关人员出席会议。委员会职责包括管理关连交易、审阅制度与重大交易、审批授权范围内的交易、向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核数师提供资料、检讨定价因素,并履行法律法规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委员会需定期评估职权范围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汇报,主席或代表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相关提问。 |
| 2025-11-21 | [曹操出行|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解读:曹操出行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2643)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龔昕先生(首席執行官),非執行董事楊健先生(主席)、張權先生、劉金良先生、李陽先生、周肖虹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劉欣女士、劉寧女士、付強先生。董事會下設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審核委員會由劉欣女士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張權先生和劉寧女士;薪酬委員會由付強先生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楊健先生和劉欣女士;提名委員會由楊健先生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劉寧女士和付強先生。公告日期為2025年11月20日。 |
| 2025-11-21 | [精熙国际|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解读:创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明确其职责包括物色、考虑及推荐合适人选出任公司董事,评估董事会表现,并制定提名指引。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多数成员须为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一名由董事会委任为主席。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会议通知需提前七日发出,决议以多数票通过,主席在票数相等时可投决定票。委员会有权接触管理层及获取专业顾问支持,资源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制定董事提名政策及多元化政策,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其在其他上市公司任职情况,并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主席或代表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有关委员会工作的提问。 |
| 2025-11-21 | [曹操出行|公告解读]标题:(1)更换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及(2)薪酬委员会组成变动 解读:曹操出行有限公司宣布,钟雪垠先生因另谋发展辞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吴东澄先生辞任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5年11月20日起生效。二人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须提请股东关注的事宜。刘俊贤先生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谭咏子女士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同日生效。刘先生具备十年以上投资银行经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资本市场负责人,但暂未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因此公司已获联交所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为期三年,期间须由谭女士协助履职,并于豁免期结束前证明刘先生具备足够能力。董事会感谢钟先生及吴先生的贡献,并欢迎新任成员。此外,薪酬委员会组成变动,执行董事兼CEO龚昕先生不再担任委员,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杨健先生获委任为委员,委员会现由付强先生(主席)、刘欣女士及杨健先生组成。 |
| 2025-11-21 | [精熙国际|公告解读]标题: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解读:创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788)发布了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文件。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与架构、激励计划、服务合约条款及薪酬待遇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建立正式透明的决策程序。委员会须由董事会任命,多数成员应为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根据需要增加会议次数,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委员会有权接触管理层,获取内部或外部专业意见,并应保存完整会议纪录。委员会需定期评估其职权范围的有效性,向董事会汇报决策或建议。其职责包括检讨管理层薪酬建议、审议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的薪酬、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定、审批离职赔偿安排,以及审阅或批准股份计划等相关事宜。委员会主席或代表须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回应相关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