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明确对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项目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或影响盈亏性质等情形。对于重大差错,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警告、调岗、降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追责措施,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明确业务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交易。业务须与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开展,资金仅限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单项或年度套期保值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达到一定标准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审计部负责监督,证券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出现重大亏损时需及时报告并披露。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或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制度明确委托理财应坚持防范风险、谨慎投资原则,仅限于资信良好的专业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审批权限根据资金来源和金额设定,涉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理财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财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方案论证、风险评估、账户管理及核算。审计部负责监督审计,确保合规运作。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及具体活动方式,强调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平等性和透明度,规定了公司通过公告、会议、网站、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的机制,并要求做好相关记录与档案管理。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审批流程、保密要求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内容。公司向外部单位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须发送《保密提示函》,并要求对方履行保密义务。若因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时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委托理财限于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于募集资金或影响正常经营。审批方面,根据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的比例,分别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法务风控部负责监督。委托理财需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情况。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登记备案、流转审批、保密责任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外部人员。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股权结构重大变化等未公开且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保存档案不少于十年,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的管理规范。制度规定了审批权限、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风险防范措施,强调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对外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特定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与资助对象签署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逾期未收回的不得继续资助。制度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及违规追责机制。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激励基金,旨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董事、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积极性。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激励基金提取需满足净利润为正、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未被行政处罚等条件,且提取后归母净利润不低于一亿元。提取金额上限为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10%,具体计算方式根据年度利润增长或下降情况确定。基金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等。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申报、股份买卖、禁止交易期间、可转让额度及责任处罚等内容。相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股份变动需及时披露。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票,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违规交易将被追责,情节严重者将被免职。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信息披露保密、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合规培训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公司应设立证券事务管理部门,配备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履职保障、责任追究及空缺期间的代行安排。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机构设置、审计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制度规定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和评价。审计部需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公司应每年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步公开。制度还明确了审计档案管理、奖惩机制及相关责任追究。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公司应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及股票交易情况,及时回应交易所问询。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审核程序、责任划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等。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要求。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监督。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明确投资类型、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实施管理、转让回收及监督检查等内容。办法规定了短期和长期投资的定义,明确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标准,强调对外投资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要求财务、审计等部门协同管理投资活动,并对委托理财、控股子公司投资等作出特别规定。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及决策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关联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应公允,并履行相应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或重大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禁止通过关联交易变相占用资金或转移资源。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办法明确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规定了担保审查流程、风险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财务部为对外担保的管理部门,负责评估、跟踪及监督。重大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包括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情形。公司应披露担保事项及相关数据。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审议与表决、决议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规则还规定了股东会的召集主体、通知时限、表决方式及决议有效性等要求,并明确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征集投票权。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产生与更换程序、职权与职责等内容。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单位任职,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独立董事可行使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相关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工作条件及合理津贴,并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
| 2025-11-21 |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规则涵盖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执行、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等内容。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职权,并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规则还规定了董事长职责、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及董事离任后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