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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21

[东南网架|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方式,强调合规性、平等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通过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规定了保密要求,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保存相关活动记录不少于三年。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程序。明确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办妥工作移交,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遵守保密义务和忠实义务。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会议召开方式、出席要求及议事规则。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由相关人员签名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股票变动管理等,并明确了任职资格要求及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后需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应保障其履职条件。董事会秘书空缺时,应指定代行人员,超过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及离任交接要求。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由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包括制定政策、审议选聘文件、提出聘任建议等。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连续聘任不得超过8年,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需轮换。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服务年限等信息,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报送过程中的保密义务,规定了对外报送信息时应履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保密提醒程序。对于无法律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应予拒绝,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及保密要求。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付息兑付公告及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董事会秘书牵头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资本运营部负责日常事务。重大事项需在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知情人的范围及登记备案程序。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及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管机构报送。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可在融资、担保、借款、资产处置、捐赠等方面,在一定额度内授权总经理决策。授权有效期为3年,授权事项需经董事会决议批准。总经理应在授权范围内行权,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并接受监督。出现越权、失职或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董事会可变更或终止授权。

2025-11-21

[达华智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事务管理、相关程序及暂缓与豁免披露的规定。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重大事件的披露时点、内幕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及违规责任追究等内容。

2025-11-21

[达华智能|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过程中,因相关人员未履行职责或个人原因导致重大差错的,将依据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证券事务等人员,涵盖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2025-11-21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的制订与变更,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进行考评。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决议须保存不少于十年。

2025-11-21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10月28日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542.7382万元。公司住所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二路9号。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软件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财务会计制度及信息披露等内容。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担任。

2025-11-21

[莲花控股|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莲花控股拟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2025-11-21

[创维数字|公告解读]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解读: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5,053,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844%。会议审议通过了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等。各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2025-11-21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制度,明确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条件、职责权限、会议制度、报告义务、考核奖惩及离职管理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制度规定了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并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机制。同时要求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报告。制度还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禁止条款及离职后的持续义务。

2025-11-21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的条件、选聘方式及评价要素。制度规定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公司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等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质量管理水平、审计费用等进行综合评价。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制度还规定了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限制、信息披露要求、信息安全管理和文件保存等内容。

2025-11-21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对董事会负责。条例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2025-11-21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提出审议意见,提交董事会决策。议事规则明确会议通知、出席要求、表决方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2025-11-21

[全志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解读: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管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在涉及利益冲突时需回避表决。相关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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