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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内部审计机构向其报告工作。细则还规定了会议频次、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行使职权需遵循会议议事规则,包括会议召集、表决方式、回避制度等,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进行年度检查。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申报、锁定、买卖、增持、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环节。明确股份锁定、禁售期、敏感期禁止交易、增持计划披露及股份变动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方式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职权,须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并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离职后义务、责任追究机制及持股管理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规定了辞职生效时间、补选时限、离任审计、承诺履行、忠实与保密义务延续、赔偿责任及股份转让限制等要求,并明确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内部管理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并履行审批程序后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须做好登记与保密工作。制度强调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防止内幕交易,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制度适用于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明确了董事、高管、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审批、披露流程及保密要求。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制度还对业绩预告、内幕信息管理、外部信息使用人登记等作出具体规定。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结果及可持续发展目标挂钩。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地区薪资、公司盈利及战略变化等因素进行。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范围及工作程序。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制度规定了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以及解聘、代行职责等安排。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合规督导等工作,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知情人的范围及登记备案程序。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证券部负责日常登记与报送工作。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事项,知情人需在信息未公开前严格保密,禁止内幕交易。公司对重大事项如重组、发行证券、定期报告等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制度还明确了保密责任及违规处罚措施。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子公司有关事项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有关事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明确对子公司的管理原则、公司治理、人事、财务、运营、信息管理、审计监督及考核奖惩等方面要求。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需遵守公司战略部署和内部制度,重大事项须报公司审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高管须维护公司利益,定期报告经营情况。子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借款等行为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有权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制度明确市值管理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通过信息披露、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实现市值与内在价值动态平衡。董事会为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规划、监督落实;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制度涵盖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日常管理及合规行为等内容,并建立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机制,包括股价异常波动应对和长期破净时的估值提升计划。

2025-11-21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方式,强调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公平性和真实性,禁止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官网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并规范调研、采访、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的流程和信息披露要求。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证券部为职能部门。制度还规定了相关人员的行为禁止情形及档案管理要求。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明确投诉受理渠道、处理流程及责任部门。公司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接收投资者投诉,主要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资本运营部负责投诉的接收、调查、处理与反馈,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对重大复杂投诉上报董事会协调解决,并定期分析投诉信息,改进相关工作。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薪酬政策、审查执行情况、对董事及高管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保留对薪酬方案的最终审批权。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工作小组设置。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提升ESG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两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以及ESG目标、治理架构、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事务支持与材料准备。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遵守保密义务。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设立董事会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独立董事,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风险管理策略、重大风险分解方案、风险判断标准、风险评估报告等,并向董事会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须经全体委员2/3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及纪要由财务部负责并保存至少10年。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管理层需在董事会召开前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安排实地考察,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工作。独立董事应核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资质,参与审计沟通,关注年报保密情况,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可就关联方资金往来、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如对年报内容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咨询,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理,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财务、投资、信息披露及内部审计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子公司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定期向母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重大事项须事先报告母公司董事会。子公司应执行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接受内部审计监督,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025-11-21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管持股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信息申报时限、股份锁定与解锁规则、股份转让限制及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规定了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并对违规交易、内幕信息管理、股份变动申报等作出具体要求。制度还明确了离任人员股份锁定安排及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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