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人选,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条例 (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控制条例,明确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确保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执行、提高经营效率、保障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条例涵盖内部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要素,重点强化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评估,法务风控部定期检查并报告,年度需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注册会计师意见。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高风险投资,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与鉴证。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范。制度规定了担保对象的条件、担保审查与审批流程、担保金额权限及审批程序,强调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要求提供反担保,并对为关联方、高资产负债率对象等特定情形的担保设置了更严格的审批要求。制度还明确了担保合同订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人责任等内容,旨在控制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原则、审批权限及管理组织机构。制度规定对外投资仅指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根据投资规模、收益等指标划分审批权限。同时明确了投资项目的决策流程、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人事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内容,强调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控制。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1月) 解读: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中的监督作用,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应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审计时间安排,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督促审计进度,并在审计过程中加强沟通。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会计审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沟通,保障审计委员会履职。委员会成员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防止泄密及内幕交易。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规则涵盖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股东的召集权利与程序。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确保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董事选举、关联交易、优先股发行等事项有专门规定。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定义,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潜在关联人。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范围、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关联交易需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涉及重大金额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由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条款,并在达到一定标准时进行公告披露。部分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可免于特别表决和披露。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经理层为公司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并管理日常经营。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议事程序及报告制度等内容,并明确了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形式、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经理层研究重大问题需听取公司党委意见,涉及职工利益的方案应征求工会意见。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程序及决策机制。董事会由7-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高管聘任、信息披露管理等职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主持董事会工作,并可在闭会期间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投资事项。公司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全面风险管理五个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决策。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权责任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范围与内容、实施与管理流程、监督机制、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披露、内幕信息管理、子公司信息披露、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35.335亿元,股份总数为3,533,546,850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制度,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表决程序,明确利润分配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并对股份回购、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作出规定。 |
| 2025-11-21 | [冀中能源|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明确信息披露暂缓适用于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临时性商业秘密且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豁免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可能导致违反保密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制度还规定了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批程序、登记备案要求、责任追究机制及后续披露条件。 |
| 2025-11-21 |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 (唐林艳)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林艳因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应证明,以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
| 2025-11-21 |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明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聘任条件及职责分工。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资产处置、交易决策、人事任免等多项职权,并通过总裁办公会议进行决策。细则规定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禁止情形、回避制度及报告义务,要求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该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
| 2025-11-21 |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保持独立性,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风险管理、重大事项等进行审计监督。制度规定了审计职责、权限、程序、质量控制及违规处理等内容,强调对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高风险事项的定期检查,并要求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 |
| 2025-11-21 |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变动、资产减值、股权结构变化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为报告义务人,须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保密义务及未及时报告的追责机制。 |
| 2025-11-21 |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范围包括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适用对象涵盖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管,证券部负责日常事务。制度要求向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须提醒其履行保密义务,要求回函确认,并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相关材料由证券部保存不少于10年。如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
| 2025-11-21 | [康芝药业|公告解读]标题: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修订) 解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修订),明确突发事件包括治理类、经营类、政策环境类和信息类四大类,涵盖股东风险、经营恶化、重大行政处罚、股价异常波动等情况。公司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和处置突发事件,遵循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的原则。制度规定了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措施、信息报送要求及事后评估等内容,并强调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