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6 | [永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54.6035万元。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章程涵盖股份发行、转让、回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义务,利润分配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并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 2025-11-26 | [永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生效条件、工作移交、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的义务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要求离职人员依法依规办理交接,履行保密、竞业限制及未完成承诺,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26 | [永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
| 2025-11-26 | [永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提案要求、通知内容、表决方式和决议通过条件均有详细规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依法保障股东权利,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
| 2025-11-26 | [永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会运作。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董事会会议的提议、通知、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等提议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签字确认,并保存至少十年。 |
| 2025-11-26 | [永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权限、会议通知与召开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该细则规定,涉及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会议记录须至少保存十年。公司为会议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 |
| 2025-11-26 | [永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办法规定交易仅限于经批准的金融机构,交易金额和期限需与实际业务需求匹配,使用自有资金,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审批方面,根据交易规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与风险管理,审计部定期审查,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 |
| 2025-11-26 | [永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包括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关联方回避表决、价格公允等。规定了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对于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明确了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发生交易的披露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特别是大额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制度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披露要求、部分交易可免于审计或审议的情形,以及关联担保、财务资助的特殊规定。关联交易相关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 |
| 2025-11-26 | [永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职责、程序和方法。董事会负责内控体系的建立与实施,审计部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与审核。评价内容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办法规定了内控缺陷的分类、认定标准及整改程序,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形成书面报告。重大缺陷需立即报告并由董事会最终认定。评价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年度评价报告永久保存。 |
| 2025-11-26 | [永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范围、内部管理程序、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须履行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和保密义务。已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在相关情形消除后应及时披露。 |
| 2025-11-26 | [*ST花王|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解读: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以及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累计对外投资等四项议案。其中议案1至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5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 |
| 2025-11-26 | [永福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5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
| 2025-11-26 | [国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解读: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同意更新审计基准日至2025年6月30日,并将相关报告用于信息披露和申报材料。会议还审议通过修订后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申请恢复本次交易审核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中亚和独立董事李鹏峰回避表决,各项议案均获6票同意。 |
| 2025-11-26 | [国风新材|公告解读]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解读: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报告用于信息披露并提交监管部门。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时,会议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本次交易的审核。独立董事李鹏峰因曾担任标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 2025-11-26 | [海能达|公告解读]标题: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财务管理制度,涵盖会计政策、财务组织体系、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内容。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适用统一会计政策,规范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强化财务监督与审计,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与经济效益。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11月25日起实施。 |
| 2025-11-26 | [海能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任等情形的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辞职生效条件、离职后的移交义务、未结事项处理、忠实与保密义务延续、股份转让限制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权益保护。 |
| 2025-11-26 | [海能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信息保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情形。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不得干预其正常工作。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离任审查及空缺期间的代行安排。 |
| 2025-11-26 | [海能达|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决定,禁止控股股东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随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文件须保存至少10年。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1-26 | [海能达|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组织管理机构及决策流程。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短期和长期投资行为,涵盖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合资合作项目等。规定投资需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强调风险控制和资金安全。明确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决策机构,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等部门分工负责投资管理各环节,并对投资转让、人事派出、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作出具体规定。 |
| 2025-11-26 | [海能达|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