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6 | [福鞍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福鞍股份内部控制制度 解读: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风险管理与经营管理水平。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的原则,包括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层面、下属部门及附属公司、业务环节三个层面,涉及销货收款、采购付款、生产、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关联交易、担保融资、投资、研发、人力资源等业务环节。公司还制定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措施,包括章程制定、战略协调、业绩考核、重大事项报告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定期提交检查监督报告。董事会负责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
| 2025-11-26 | [*ST绿康|公告解读]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绿康生化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饶信新能出售绿康玉山100%股权、绿康海宁100%股权和绿康新能100%股权,交易对价为0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截至2025年11月20日,交易双方已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标的资产已完成实质交割,相关权利义务已转移至饶信新能。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亦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目前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尚在办理中,后续需完成工商变更、承诺履行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
| 2025-11-26 | [*ST绿康|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绿康生化将其持有的绿康(玉山)胶膜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绿康新能(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江西饶信新能材料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作价为0元,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由受让方饶信新能承担或享有。交易双方已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确认2025年11月20日为交割日,标的资产已完成实质交割。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亦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中。 |
| 2025-11-26 | [香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香山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 解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287.9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179.2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均胜电子承诺认购全部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减持计划,并承诺股份锁定36个月。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相关规定,不新增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 2025-11-26 | [香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解读: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24.59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33,013,112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179.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2025-11-26 | [香山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香山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证券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解读: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证券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由蒋敏、王学飞担任保荐代表人,邱丽为项目协办人。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均胜电子,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为24.59元/股,锁定期36个月。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
| 2025-11-26 | [美锦能源|公告解读]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解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终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7,917.8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附加回售条款。回售价格为100.986元/张(含税),个人投资者回售实际可得100.789元/张,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他持有人为100.986元/张。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本次回售事项无异议。 |
| 2025-11-26 | [美锦能源|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符合回售条件。因公司终止“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获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公告后的申报期内,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公司尚需履行回售公告及回售结果公告程序。 |
| 2025-11-26 | [厦门钨业|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关联方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解读:厦门钨业拟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因对厦钨电机非同比例增资后其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再作为关联方。原预计关联交易总额264,075万元,本次调减19,015万元,调增52万元,调整后预计总额为245,112万元。主要调整包括与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公司交易额度减少19,015万元,新增与徕泽丰、赤金厦钨的租出资产及提供劳务交易预计52万元。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5-11-26 | [爱科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解读: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型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富阳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 2025-11-26 | [厦门钨业|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非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解读:厦门钨业拟以现金25,120.41万元向厦钨电机非同比例增资,其中22,448.9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671.4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厦钨电机注册资本增至122,448.98万元,厦门钨业持股比例由40%增至51%,成为控股股东,冶控基金持股比例由60%降至49%。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增资完成后,厦钨电机及其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2025-11-26 | [厦门钨业|公告解读]标题: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解读: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委托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评估,最终以市场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为93,196.10万元,评估值为111,900.00万元,增值率20.07%。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
| 2025-11-26 | [厦门钨业|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钨电机工业有限公司非同比例增资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解读:厦门钨业拟向厦钨电机非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厦钨电机及其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厦钨电机为控股子公司势拓御能提供10,018万元融资担保,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担保。该事项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担保金额占公司2024年末归母净资产的0.63%,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保荐人对此事项无异议。 |
| 2025-11-26 | [福鞍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解读: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20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6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222.31%,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B级及以上,解除限售系数为100%。 |
| 2025-11-26 | [厦门钨业|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厦门钨业及权属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证券无异议。 |
| 2025-11-26 | [恒锋工具|公告解读]标题: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解读: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1,000万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此无异议。 |
| 2025-11-26 | [ST思科瑞|公告解读]标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1,184.66万元增资控股子公司海南国星飞测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思科瑞检测与可靠性文昌工程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42,181.62万元,实施地点位于海南省文昌市东郊镇火箭卫星产业集群园区,建设周期约3年,预计2028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将建设航天产品可靠性技术中心及相关实验室,形成卫星核心单机1,500套/年的检测服务能力。资金来源为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1-26 | [时代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解读:时代新材拟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增与中国中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交易金额1.1亿元,并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接受和提供劳务、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等,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
| 2025-11-26 | [福鞍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确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度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归母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222.31%,满足不低于70%的增长率要求。120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B及以上,解除限售系数为100%。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 |
| 2025-11-26 | [福鞍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福鞍股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规定了适用范围、具体情形、内部审核程序及登记备案要求。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通过任何形式泄露;对于商业秘密,需满足特定条件方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并在条件消除后及时补充披露。公司须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