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6 | [中创环保|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解读: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毕克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原独立董事杨钧已于2025年11月15日辞职。毕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该提名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 2025-11-26 | [聚灿光电|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交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公告,并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并投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保证会议连续进行,形成最终决议。 |
| 2025-11-26 | [聚灿光电|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候选人得票总数需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视情况组织后续选举。 |
| 2025-11-26 | [聚灿光电|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通过深交所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公司需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代码、时间、提案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间录入投票信息、提交股东数据。网络投票服务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及职责权限。该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且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会议应制作记录和决议,并由参会独立董事签字,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为会议提供支持,并确保独立董事履行保密义务。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裁工作细则,明确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包括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管等职权。公司设副总裁和财务总监,协助总裁工作。总裁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由总裁主持,研究决定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资金、资产运用及重大合同签订等事项需经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总裁需向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理,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子公司范围、法人治理结构、财务管理、经营决策、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内容。公司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子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批和监督。子公司需遵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定期报送财务报告,重大事项须及时披露。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实施指导、监督和审计。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范围、内部审批程序、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规定了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定义,明确了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需满足的条件,并要求建立台账登记相关信息。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须履行审批流程并签署保密承诺。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信息披露流程、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等内容。制度强调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义务,防范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方式。制度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规定了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等。公司通过公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网站、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并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形、活动记录要求以及与特定对象沟通的保密要求等。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知情人范围及登记管理要求。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与报送。内幕信息包括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诉讼、股权结构变化等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公司在披露年报、半年报、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等事项时,须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公司需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并报送监管机构。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活动效率等。内部审计部独立运作,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定期检查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信息合规性,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审计部需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评价报告。制度还规定了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并要求相关单位配合审计工作。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等。公司建立覆盖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内部控制体系,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制度涵盖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评价与监督等方面内容,并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作出规定。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有效实施,内审部负责监督检查。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决定。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条件、程序、改聘情形及监督处罚措施。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得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需轮换。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强调审计质量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允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关联人范围,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并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议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内部控制措施。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时,需签订书面协议,关联董事或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强调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严禁未经授权签署担保文件。制度规定了担保对象的审查条件、审批权限、反担保要求、信息披露义务及风险管理措施。独立董事须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对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意见。担保事项涉及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为股东提供担保等情形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所有担保合同须书面订立,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47,542.96万元,股份总数为475,429,590股,均为普通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责任、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成员9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明确了通知和公告方式。 |
| 2025-11-26 | [聚灿光电|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解读: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权、组成及会议召开程序。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需按规定回避表决或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明确其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议案及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 |
| 2025-11-26 | [*ST金泰|公告解读]标题: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印章管理,制定《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废止及销毁等流程。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各类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董事会印章、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章和部门印章等。印章实行统一刻制、分级保管、线上审批、责任到人原则。印章保管部门分别为法律监察部、行政部、财务部、董事会秘书及各使用部门。用印需履行事前审批登记,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盖章。印章遗失、损毁或被盗须立即报告。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