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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职责、任职资格及解聘条件。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董事长在空缺超三个月时代行。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对外投资的定义、形式及基本原则,规定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等在对外投资中的审批权限和决策流程。制度涵盖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审批权限、管理监督、转让与回收等内容,强调投资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需累计计算。子公司对外投资须及时上报公司履行审议程序。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规则。该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会议可审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时的应对措施等事项。若公司未设提名委员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人事任免及薪酬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并提出建议。会议须制作会议记录和决议,并由独立董事签字确认。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锁定、转让限制、信息披露及违规处理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了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比例上限及申报管理要求,并明确违反短线交易规则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更新,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规则、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384,214,913元,经营范围涵盖电源产品、新能源技术、储能系统等研发与销售。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治理结构,明确董事、高管忠实勤勉义务,并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召开与表决程序。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及更换程序。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进行自查,董事会应评估并披露其独立性情况。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及监督权,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议事及决策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议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事项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5-11-26

[沐曦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沐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解读: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方式采用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拟公开发行40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0.02%。初步询价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网上网下申购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网下发行初始数量为2566.40万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41.60万股,战略配售占发行数量的20%。公司尚未盈利,若上市时仍未盈利将纳入科创成长层。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利润分配顺序、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制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要求遵循市场价格或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对不同金额级别的关联交易设定了相应的审批权限。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及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循的资格要求、选聘程序及监督机制。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及相应人员配置。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续聘需对执业质量进行评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谨慎处理。相关文件须保存至少10年。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重大差异等情况进行责任认定与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规定了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处理程序及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检讨、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董事会办公室和审计部门负责调查与提出处理方案,董事会审批执行。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内幕信息内容及保密责任。公司需在内幕信息公开前登记知情人档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涉及年报、半年报、高送转、股权激励、重大投资、收购重组等事项时,须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应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或取得承诺,防止内幕交易。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董事长为档案真实性主要责任人。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须按发行文件承诺使用资金,不得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或搁置超一年等情况,需评估并披露。超募资金及闲置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内部控制制度总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总则。该制度明确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及要素,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有效运行,内部控制覆盖公司各层级、业务环节,包括货币资金、采购、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管理。制度还规定了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预算控制等基本控制方法,并设立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内外部审计协调、内部控制评估等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审计工作,并对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等事项提出建议。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支持,定期报告履职情况。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信息的范围和标准、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流程、重大事件的报告与披露时点、内幕信息保密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监事高管的信息披露责任、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财务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违规处理机制等。制度强调信息披露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明确信息披露文件的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与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发展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相关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目的和内容,规定了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负责信息披露、组织会议、公共关系、媒体合作等工作。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网站、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并对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活动实行预约制,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制度还强调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时期暂停现场活动。

2025-11-26

[雄韬股份|公告解读]标题: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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