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9 | [中富通|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解读: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调整公司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细化股份发行与回购、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等内容。新增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审计委员会职权、内部审计制度等条款。同时,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更新,并删除部分原有条款。 |
| 2025-11-29 | [中富通|公告解读]标题: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解读: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任务。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
| 2025-11-29 | [广东鸿图|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解读: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2025-11-29 | [凯众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解读: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4日起停牌。公告披露了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包括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和占总股本或流通股比例。 |
| 2025-11-29 | [凯众股份|公告解读]标题: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解读: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多项议案。会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5-11-29 | [凯众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解读: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在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情况,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
| 2025-11-29 | [正帆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职责权限。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并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高管任免等事项进行监督。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
| 2025-11-29 | [凯众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解读:凯众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朱成等9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安徽拓盛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财务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
| 2025-11-29 | [凯众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披露本次交易相关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解读: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股票(603037)和可转债(113698)自2025年11月24日起停牌。2025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经申请,公司证券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复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后续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监管机构审批程序,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
| 2025-11-29 | [凯众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解读: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包括: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一年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及现任董监高未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近三年无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
| 2025-11-29 | [西高院|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解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5日上午9:00-10: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xgsdb@xihari.com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张晋波、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王辉、独立董事李玲。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情况。 |
| 2025-11-29 | [凯众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解读: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自2025年11月24日起停牌,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累计下跌9.48%,上证指数下跌2.92%,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指数下跌9.38%。剔除大盘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未达20%,未构成异常波动。 |
| 2025-11-29 | [天宜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公告 解读: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复上交所关于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司前三季度营收5.64亿元,同比下降11.69%,归母净利润亏损3.49亿元,销售毛利率为-16.12%。轨道交通业务受低价中标影响收入下滑,光伏业务持续亏损,航空航天业务增长较快。公司流动性风险突出,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超1.56亿元,已启动预重整程序。针对问询,公司披露了各业务板块经营数据、客户变动、亏损原因、流动性风险及改善措施。 |
| 2025-11-29 | [天宜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解读:2025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2025年11月26日,法院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26年1月27日前通过线上申报并邮寄纸质材料的方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目前偿债能力有限,部分银行账户及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多个诉讼未决,存在被宣告破产及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 |
| 2025-11-29 | [凯众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解读: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公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已到期赎回。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认购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已于2025年11月28日到期赎回,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实际收益5.66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1.53%。上述操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未超过单日最高余额2亿元的限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1.5亿元,已收回本金1亿元,尚未收回本金1亿元。 |
| 2025-11-29 | [凯众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解读:凯众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朱成等9名交易对方购买安徽拓盛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审计、评估、董事会再次审议、股东会批准、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
| 2025-11-29 | [凯众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解读: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说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违反环保、土地、反垄断等法律法规;交易定价公允,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障碍;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和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财务报告获无保留意见,未被立案调查;标的资产为经营性资产,具有协同效应,且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 |
| 2025-11-29 | [天宜新材|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公告 解读: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平安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募集资金专户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划扣18,092,006.99元。公司及子公司未按期支付租金,经诉讼调解后未履行付款义务,导致资金被强制划扣。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121.95万元,其中部分账户被冻结或处于止付状态,合计占比85.42%。公司已被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受限,日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后续存在被裁定受理重整或破产的风险。 |
| 2025-11-29 | [凯众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解读: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包括信息保密、停牌安排、编制交易预案等,并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签署交易框架协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2025-11-29 | [凯众股份|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解读: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拓盛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