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9 | [瑞普生物|公告解读]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解读: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46,475.4706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兽药生产、饲料生产、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等。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明确各类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优先,具备条件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进行股份回购。 |
| 2025-11-29 | [南方泵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董事会构成、职权范围、会议召集与通知、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决议形成、回避表决、会议记录与档案保存等内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由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提议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
| 2025-11-29 | [南方泵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行为,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及成员履职要求等内容。 |
| 2025-11-29 | [南方泵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激励约束并重、公开透明等原则。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内部董事按岗位薪酬发放,外部董事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年度考核后发放。薪酬与公司效益、个人绩效挂钩,并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薪酬代扣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费用,离职或违规情况下按实际任期计发或扣减追索。 |
| 2025-11-29 | [南方泵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与风险管控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组成方式、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目标、审议年度预算计划、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等。公司财务部门为委员会提供支持,负责日常联络与会议组织。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存档。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 2025-11-29 | [南方泵业|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职权义务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必须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应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费用保障。 |
| 2025-11-29 | [南方泵业|公告解读]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为进一步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防范资金占用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资金占用的定义与形式,涵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规定了禁止行为,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公司需定期检查资金往来,严格审批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确保资金安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高管人员负有监督职责,发现资金占用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 2025-11-29 | [南方泵业|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聘请。选聘需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制度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评价要素及分值权重,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0年。审计项目合伙人或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后,需冷却5年。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
| 2025-11-29 | [南方泵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合规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合规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研究重大合规事项、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评价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等。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成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1-29 | [中富通|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
| 2025-11-29 | [瑞普生物|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的披露要求,强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重大事件、关联交易、业绩预告、股份变动等信息披露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信息保密、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机制。 |
| 2025-11-29 | [瑞普生物|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在发生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业绩预告、募集资金使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报告,并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 |
|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解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职权范围、工作机构及职业操守要求。细则规定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有权决定一定限额内的投资、资产处置、合同签署及费用支出等事项。高管需遵守忠实勤勉义务,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听取工会意见,离职时须进行离任审计。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
|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解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需及时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涵盖重大事项范围,包括财务业绩、收购兼并、重大投资、对外担保、诉讼仲裁、关联交易等,并规定了报告程序、责任与处罚机制。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
| 2025-11-29 | [*ST围海|公告解读]标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5]25010170029号 解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018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子公司千年设计虚增收入、虚减成本,以及部分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减值损失等问题,导致相关年度利润总额虚假记载。公司已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
|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解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的适用条件、审批程序及管理要求。制度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管理,规定了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包括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并要求在相关情形消除后及时披露。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做好登记备案,并接受监管机构事后监督。 |
|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资产核销管理办法 解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资产核销管理办法,明确货币性及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的确认标准、核销权限与程序。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规定不同金额资产损失由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分级审批。已核销资产实行‘账销案存’管理,需持续追索或处置,相关资料须备案。财务部负责核算并及时入账后续收入,禁止设立‘账外账’。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提案要求、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公司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保障股东参会权利。决议需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
|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解读: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中的作用,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要求其勤勉尽责、诚实守信,重点关注中小股东利益。制度规定了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及年审会计师需向独立董事通报经营、财务及审计情况,并安排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议。独立董事应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如有异议可独立聘请机构进行审计咨询,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同时,独立董事须遵守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 |
|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战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和提案报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