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解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报送信息的行为。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保密义务,禁止在报告披露前向外界泄漏信息。对于无法律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应予拒绝。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时,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且需将接收方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并提醒其履行保密义务。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泄密须立即通知公司。违反规定者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
|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解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流程导致重大差错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重大差错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等会计项目差错达到一定比例或影响盈亏性质。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并可根据情节从重或从轻处理。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
|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为进一步加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及从业人员要求等内容,强调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平等性和透明度,规范了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和方式,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的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
|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解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关联交易管理职责和审批权限。办法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交易需根据金额和比例分级审批,涉及重大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共同投资等事项。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应回避。办法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披露、信息披露要求及放弃权利行为的处理原则。 |
| 2025-11-29 | [柳 工|公告解读]标题: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解读: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0.32亿元,股份总数为2,032,200,321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制度,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表决程序,明确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解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的申报、锁定、转让及信息披露等行为。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交所相关监管指引等制定,明确股份买卖事前申报、信息变更申报、离任股份锁定、窗口期禁止交易、内幕信息防控等内容,并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管理和信息披露,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
| 2025-11-29 | [必贝特|公告解读]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2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内部管理制度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会议召集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 2025-11-29 | [希荻微|公告解读]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修订稿) 解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文件详细说明了交易目的、方案设计、标的公司估值、收益法与市场法评估、业务技术、历史沿革、营业收入、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及配套募集资金等事项。重点包括业绩承诺期为2025至2027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00万元、2500万元和2800万元,三年累计不低于7500万元;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为3.11亿元;并对标的公司历史特殊权利条款、机构股东退出、商誉确认等进行了披露与解释。 |
| 2025-11-29 | [希荻微|公告解读]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解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涉及标的公司业务与技术、历史沿革、营业收入、主要客户、营业成本与毛利率、期间费用、配套募集资金等事项。回复中详细说明了标的公司产品自研与外购情况、收入构成、毛利率变动原因、销售模式、客户结构、成本核算方法及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等内容,并披露了机构股东退出的会计处理及资金来源。申报会计师认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业绩变动具有合理性。 |
| 2025-11-29 | [希荻微|公告解读]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 解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四。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收益法评估值为3.11亿元,市场法评估值为4.74亿元。标的公司房产抵押和知识产权质押所担保的债务已清偿,相关抵押和质押手续正在解除或已注销。标的公司涉及一宗产品质量纠纷,已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结案。该事项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2025-11-29 | [康众医疗|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解读:中信证券对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暢城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君联承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确认出让方为合法存续主体,非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未被质押或冻结,且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未违反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中信证券认为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 |
| 2025-11-29 | [天能股份|公告解读]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解读: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和‘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同时,终止‘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626.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次调整无异议。 |
| 2025-11-29 | [安井食品|公告解读]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解读: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2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包括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内部治理制度在内的13项议案,其中前4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有效通过。 |
| 2025-11-29 | [ST起步|公告解读]标题: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解读: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7月31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显示,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为4,355.29万元,较账面值增值2,061.96万元,增值率89.91%。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用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入账参考。特别事项提示包括部分注册资本未缴足、对外担保及借款情况等。 |
| 2025-11-29 | [恒丰纸业|公告解读]标题: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解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2025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方案,交易价格由26,805.62万元调整为25,414.23万元,发行股份数量相应减少。本次调整未超过原标的资产指标的20%,不构成重大调整。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
| 2025-11-29 | [恒丰纸业|公告解读]标题: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解读:中银国际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恒丰纸业发行股份购买四川锦丰纸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竹浆纸业和张华持有的锦丰纸业股权,交易作价25,414.23万元,发行价格为8.25元/股,发行股份数量合计30,805,126股。标的资产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依据,增值率为279.1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涉及业绩承诺及配套募集资金。报告对交易合规性、定价合理性、风险因素等进行了分析,并发表核查意见。 |
| 2025-11-29 | [恒丰纸业|公告解读]标题: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均有所下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为应对该风险,公司拟通过整合标的公司资源、提升经营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利润分配等方式予以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已就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相应承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相关分析合理,措施可行,符合监管要求。 |
| 2025-11-29 | [恒丰纸业|公告解读]标题: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解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对《问询函》中涉及的交易目的、整合管控、标的公司历史沿革、资产基础法评估、房屋使用瑕疵、共有专利、银行担保等问题进行了回复。补充核查期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5月31日,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相关协议合法有效,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 |
| 2025-11-29 | [希荻微|公告解读]标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专项核查意见 解读: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重点就交易方案、标的公司估值、收益法评估、市场法评估等问题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涉及业绩承诺与评估预测差异、估值合理性、收益法与市场法评估参数选取等内容,并说明了评估未考虑资产抵押、诉讼事项的原因。 |
| 2025-11-29 | [海得控制|公告解读]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解读: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了选聘原则、程序及执业质量要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不得在审议前聘请。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议案、资质审查、评审、决策及签约等环节,评价要素涵盖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与程序、信息安全管理和文件保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