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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解读

公告日期 最新公告与解读
2025-11-29

[创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解读: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实施与管理、执行控制、项目处置及信息披露等要求。制度规定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标准,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的比例和金额门槛。公司总经理有权审批低于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所有对外投资需履行合规程序,子公司无权自行批准对外投资。制度还强调了对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行为的规范,要求加强投资收益核算和风险管理,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11-29

[创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解读: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持股变动规则、信息申报、禁止买卖股份的情形、可转让股份数量计算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要求相关人员严格履行承诺,禁止在敏感期交易,防止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并规定了信息披露义务和违规处理措施。

2025-11-29

[创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解读: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核心技术人员等。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业绩预告、关联交易、重大事项披露等内容,并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流程、责任部门、保密要求及违规追责机制。

2025-11-29

[创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解读: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担保行为。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对象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及管理要求,强调对被担保人资信审查、反担保措施、信息披露及风险控制。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管理,董事会每年核查担保行为,防止违规担保。相关责任人员违规操作将被追责。

2025-11-29

[创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

解读: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子公司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该制度涵盖子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管理、运营管理、人事管理、审计监督及重大事项决策与信息报告等方面,明确子公司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接受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并在财务、经营、信息披露等方面履行报备和审批义务。公司通过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对子公司重大事项实施管控,确保其运作合规、高效。

2025-11-29

[创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累积投票制度

解读: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用于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制度规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候选人需符合任职条件并提交个人资料。选举时每位董事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多轮选举或另行召开股东会。

2025-11-29

[创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交易等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议事规则还规定了提案提交、会议通知、表决方式及决议公告等程序性要求。

2025-11-29

[创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解读: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负责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信息。公司需在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

2025-11-29

[创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解读: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职权,并对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设定审议标准。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及保密义务等事项。

2025-11-29

[创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解读: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及更换程序、职责权限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

2025-11-29

[创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解读: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方式及组织实施机制,强调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公平性和透明度,规定了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渠道和活动形式,包括公告、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网站、电话、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等,并要求公司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及时回应诉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市场透明度。

2025-11-29

[创耀科技|公告解读]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解读: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审机构职责,提升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规定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评估风险并提交报告。内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隶属于财务部门。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有效实施。制度还明确了内部审计的程序、权限、奖惩机制等。

2025-11-29

[威力传动|公告解读]标题:关于公司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补充公告

解读: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披露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内容,增加项目投资经济效益、政府支持政策、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分两期实施风电增速器智慧工厂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产值18亿元,税收3000万元。一期计划2025年12月底前投产,二期2028年底前达产。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奖励、设备投资奖励、投资进度补贴、贷款贴息等多项支持。公司存在政策调整、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

2025-11-29

[瑞玛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职责。审计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须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11-29

[瑞玛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薪酬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会议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2025-11-29

[瑞玛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议事程序和决策机制。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包括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涉及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予以量化规定。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2025-11-29

[瑞玛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锁定、转让限制、信息披露及禁止交易情形等内容。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申报个人信息,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定期报告窗口期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票,并严格执行短线交易禁止规则。相关人员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2025-11-29

[瑞玛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度遵循公平、长远发展、权责利对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非独立董事根据是否在公司任职确定薪酬方式,职工代表董事按岗位薪酬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依据岗位、履职能力及年度绩效考核确定。薪酬发放按月或依公司制度执行,税前金额代扣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费用。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薪,存在违规情形的可扣减或追索薪酬。制度自2025年11月起施行。

2025-11-29

[瑞玛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被证监会或交易所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可连任,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报交易所备案。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

2025-11-29

[瑞玛精密|公告解读]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解读: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该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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