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03 | [紫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解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8,314万元的担保,用于北京昌平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一期)项目建设。紫光数科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34.74%,公司对其持股100%。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已超公司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对外担保总额超100%。 |
| 2025-12-03 | [紫光股份|公告解读]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解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
| 2025-12-03 | [英杰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解读: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人数由7名增至9名,增加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归属,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2,225.3008万元。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涉及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内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5-12-03 | [澄天伟业|公告解读]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为规范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并需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相关事项,董事长签字确认,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当使用暂缓、豁免披露的行为进行追责。 |
| 2025-12-03 | [英杰电气|公告解读]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建平) 解读:许建平作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过中介服务,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其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许建平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
| 2025-12-03 | [英杰电气|公告解读]标题: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解读: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和增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许建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健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建平具备独立董事资格,其任职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吴赞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董事会拟由7人增至9人,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选举后董事会结构符合董事兼任高管人数不超过半数、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规定。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情形,且须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保密义务及履职保障。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发出通知。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遵循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机制,涉及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应保证股东会合法合规召开,相关决议需及时公告。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租赁、共同投资等事项。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关联人回避等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或合理成本加利润确定。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防范汇率风险,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公司仅可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支预测量,交割期间需与回款时间匹配。审批方面,年度交易计划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由董事会审批,超过的还需股东会批准。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财务总监负责日常管理。制度还规定了信息隔离、风险报告、档案管理等内容。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及程序。制度规定了离职后的义务,包括继续履行公开承诺、办理工作交接、配合后续核查等。同时明确了离职后持股管理要求,如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仍然有效。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规定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界定,要求关联交易须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严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资金占用将立即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审计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单位任职,且应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登记备案流程、保密责任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登记与报送。内幕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诉讼、股权结构变化等未公开且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严禁内幕交易,违反者将被追责。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对相关信息进行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规定了适用情形、内部审批流程及登记要求,并强调信息未泄露、内幕知情人签署保密承诺、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公司需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事后监管,同时对豁免披露信息进行档案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旨在保护股东利益,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细则明确了征集投票权的主体,包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连续180日以上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征集应采用无偿方式进行,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细则规定了征集投票权的程序、信息披露要求、报告书与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格式,并要求聘请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关对征集过程进行审核见证。相关文件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按规定时间披露并送达,确保征集行为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至少十年。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规定了信息披露范围,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应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申报、转让、信息披露及违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个人及通过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点申报个人信息,股份在特定期间被锁定,禁止违规交易,并严格执行减持预披露要求。违反规定者,公司将追究责任并披露相关情况。 |
| 2025-12-03 | [博迁新材|公告解读]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解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6,16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镍粉、铜粉、银粉、锡粉、合金粉等金属粉末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独立董事职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并可实施股票股利。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为信息披露平台。 |